旅客罗某乘高铁出站时发现丢了车票,但他认为自己的手机上有订票信息,可确认已买过票,不过火车站还是要求他补交票款。为此,罗某将上海铁路局告上法庭。昨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罗某退还补票款的请求。对此,罗某表示将上诉。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高铁出行,无非是因为高铁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然在高铁为百姓的带来便利的同时,其逐渐显示出来的缺陷也不容忽视,就如同罗某丢票被强制要求全额补票一样,实在是有失人性化。 众所周知,从2012年起全国所有旅客列车实行实名制,这一措施不仅有利于开展网络售票、电话售票,足不出户凭身份证就可订票买票,使新科技在火车票发售购买中,发挥作用,更加有利于铁路部门维护售票、进站、检票、乘车、旅途秩序。然而罗某在12306官网上购买了车票,并且依照程序检票上了车,到站时发现车票丢失,却被要求全额补票,铁路局的理由竟是无法核实其购票者的信息,其手机上12306网站发送的短信息不能作为购票凭证。那么笔者不禁要发问了。 一问,如果在12306网站上购票的短信息对于购票者丢票没有任何帮助,只能证明其买过票,那么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发送短信岂不是多此一举?直接在网上查询购票记录不就好了? 二问,旅客列车购票实施实名制,却只是在购票和进站检票时有用,一旦过了检票关口,就无法查询购票者的信息,导致购票者丢票之后背上“逃票”嫌疑,那么实名制究竟是为了方便铁路局收取全额补票费还是为了方便乘客出行呢? 三问,铁路局说到底还是一个服务群众的机构,解决群众出行乘车困难是其职责,然群众丢失了车票,不先维乘客查询信息,核实情况劈头盖脸一句“补票”是否显得太过金钱至上,太过于冷漠? 买一份东西,却要付两份的钱,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任谁也不可能心平气和的接受 ,如果将铁路局和丢票乘客的位置颠倒过来,恐怕产生的反映也只会是愤怒。因此,笔者在此呼吁铁路局能够切身处地的为群众想一想,多站在人性化的角度上,想想他们在乘车时遇到的不便,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自身的不足,而眼前最主要的问题便是解决法院判决中认为购票系统和检票系统独立而导致无法查询到该张客票的出站情况的问题,从自身出发,给予乘客温馨的高质量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