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高堂镇西林村党支部书记许标和侵吞专项资金和救济资金问题。县农业局拨款1万元作为高塘镇西林村“氨化牛”及挖建“氨化池”项目经费,许标和侵吞2100元;镇民政办拨给西林村春节特困户救济慰问金7000元,许标和侵吞3600元。许标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救济款是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是困难群众的最后保障。然而,个别“蛀虫”却将黑手伸进特困群众的“衣袋里”,将党和政府给的最后希望截留,装进自己的腰包,其心之黑。他截留的不仅仅是“救济款”,他截留的是特困人员的生命,截留的是特困人员的最后希望,其罪不可饶恕。 救济款、低保费屡屡被截留、挪用,暴露其基层对惠民资金监管的漏洞,被挪用、截留的监管之责该由谁承担?惠民资金要求专款专用,通过专户兑付给受益群众,我们这位村支部书记是如何截留的?难道我们的监管部门、主管单位形同虚设?其监管失职之责是否该由你们承担,由于你的失职,导致其“蛀虫”胆大妄为,截留了他们的希望,同样是犯罪。 要有效杜绝惠民资金被挪用、截留,笔者认为:一是进一步完善惠民资金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惠民资金使用程序和加强经办人员的监管,别让“蛀虫”的黑手伸进惠民资金的“衣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