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张家湾镇枣林庄,张伯增一家9口,因其中6个孩子为超生,长期没有户口。目前,还有4人须缴纳70余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后,才能补办户口。 6个孩子超生,而且没有户口,这样的新闻着实令人诧异,但还有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报道。今年年初,四川遂宁一夫妻生养了11个孩子,令人不解的是,该村民不仅没有交“超生罚款”, 而且除了一个孩子送人外,其他孩子都上了户口。 笔者认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01年也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据此,“计划生育”从政策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因此,任何人都应该遵从法律而不能逾越法律,监管部门也不例外。不管是上了户口的小孩,还是没有上户口的小孩,超生就有违政策和法律的规定,父母就负有责任,相关监管部门更是难辞其咎。 超生一个且不说,超生那么多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甚者没交罚款也能上户口,虽然面对“就是想生”的无奈和尴尬执法监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劝阻,但为何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却因为担心被扣除绩效、抹掉奖金,而对没有户口的孩子按“外来人口”登记?如果相关部门在知道其生下第二个孩子时,就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其进行计划生育指导,帮助其采取避孕措施,也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 试问计生部门及村干部是否以旁观者心态来看待“超生游击队”?是否尽到了基本的引导、监管等职责?超生所暴露的失职行为,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