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纪检部门对节日送礼、公款消费等行为加大监督力度,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取得了明显效果。 每逢假日公款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行为争相上演。中央“八项规定”以来,纪检监察部门高压整治“节日腐败”问题,从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到禁公款购买贺卡,再到禁公款送年货节礼,体现了中央的钉子精神。 节礼现象屡禁不绝与监管不到位也有关系。虽然不少地方纪检部门已经把微信红包等新兴节礼纳入监管范围,但相对于不断翻新花样的隐形送礼行为,现有监管措施还无法实现全覆盖。 管住手中的权力,常念“紧箍咒”。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本质要求。领导干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购物卡、电子券等的购买使用规定,规范发票开具、报销制度,并且调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力量形成全面监管。通过多种渠道搜集相关数据信息,构建监管节礼行为的大数据体系,同时扩大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让隐性节礼无处藏身。 “双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明令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各级领导干部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对于违规违纪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