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的评价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对于网络商家好评返现、差评骚扰的行为消费者也屡见不鲜。8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投诉,正式向淘宝发出劝诫函,要求阿里巴巴加强监管,坚决全面纠正商家的这些不当行为,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 有两点是需要明确的:第一,“好评返现”虽然涉嫌诱导,但所谓“诱导”的结果,也仅仅是个民间好评而已。它既不是商家的诚信背书,也不是公权的资格认定。这个“好评率”,与公章落款的“信得过单位”等匾额,有着本质区别。事实上,消费者心理也很清楚,“好评”只是仅供参考的购物驱动要素之一,而返现之后的好评,也就跟“求求你表扬我”差不多。比如百分百好评的店家,卖着两百块一双的耐克鞋,你会当正品去埋单吗? 第二,“好评返现”,本质是商家促销的手段罢了。市场完全可以靠自律来调节这种行为。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10块钱的商品,商家一般不可能拿出10块钱来返现;再说,如果返现比例太高,消费者自然会认定其价格注水——双方心里的“度”,都决定了“好评返现”游戏终究是在合理范围之内。而要想真正禁绝,似乎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如,返回现金的把戏可以立刻停止,但返回下次购物的折扣呢?如果不返现金,返优惠券、返小礼物、返VIP卡……这些算不算不正当竞争呢?又比如在实体咖啡店,送杯饮料让你在留言墙上“美言几句”,跟“好评返现”好像也没什么差别,也要一并打击吗? 市场不是傻子,交易规则也不会太白痴。网购商品,更不是只为奔着返现的小恩小惠而去。据说目前,淘宝、天猫平台已经着手整治“好评返现”这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认定“好评返现”行为有违评价的客观真实原则,误导了买家的购物决策。这属于商家自律范畴,似乎也没话可说。但值得注意的是,个体消费者的“好评”,就算因“返现”而有所失真,显然与渐成毒瘤的“花钱买钻”有着天壤之别。在电商平台上,刷信用是个与生俱来的顽疾,甚至在网络诈骗中,“淘宝刷信用兼职”已成为古老而传统的伎俩。这是恶意的信用诈骗,涉嫌多重领域的违法;而不逾矩的“好评返现”,或者使尽浑身解数“免费求好评”,不过是合情合理的营销手段。 在“好评”自古就是个不太靠谱的民间信用行为的背景下,非要将之抬升至法律责任层面去规范、去引导,最后只怕是“多情反被无情恼”。管理“好评”的边界:一是警惕“好评返全款”等恶性竞争行为,二是严打“花钱买钻”等信用犯罪——至于商家小打小闹的“返现好评”,还是让市场来治理吧。毕竟,让市场做主的意思,也是要少点啰嗦的“婆婆”,让规则在博弈与辩论中走向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