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江西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原萍乡市旅游局)在武汉宣传萍乡旅游,派发了两万份“凉民证”,引起争议。8月21日,该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为宣传萍乡旅游,萍乡市旅游局今年6月份在武汉发放过“凉民证”,不过,只在武汉发放过,而且只发过一次。 旅游业被称作“无烟工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而江西省委、省政府在上饶市召开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也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思路、好办法,奋力迈出旅游强省建设新步伐。其实,为百姓多办实事,给百姓多创造点优惠政策并没错,通过适当的宣传提高地方知名度也没错,但此次萍乡却通过派发两万份“凉民证”方式,对当地旅游资源进行宣传,且因为“凉民证”在字面上与中国的文字、历史和传统习俗有太多的“不雅”之处,让人觉得有点生涩与别扭,这种有悖常理的广告方式的确是让人难以接受。一张说到底是让百姓去武功山纳凉避暑的优惠券,为何偏偏要取这个似是自我抹黑且具有负能量的“凉民证”之名呢?难道当地的官员想不到用其他比这个名称更为优雅和具有正能量效应的名字了吗? 推销旅游,搞优惠活动,无可厚非。噱头要不要?要!但是不能没有底线,不能不顾历史原因,不顾民族感情,不顾公序良知,恣意妄为!把“凉民证”正本清源,回归其本来面目,就叫“旅游优惠证”,不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