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中,所报考职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第一的肖振东,因身份证遗失,不能证明肖振东就是肖振东,在体检时被中山市人社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直接淘汰出局。 中山市人社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的执行部门,为确保每一位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公正,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按章办事,因此告知其不得参加此次体检。 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这种工作作风本应是值得嘉奖的,而有时候,太过机械地执行规定,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却也叫人哭笑不得。当毫不留情的“铁面判官”人社局遭遇遗失身份证的公考考生,虽然遗失身份证是考生自己不够谨慎细心,但即使个人护照、户口簿原件、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证明、学籍证、学生证等一大堆证明也证明不了自己的身份时,这种执拗的守规矩精神便叫人不得不感叹其太机械、太死板、太僵化。 当然,中山市人社局大约也有自己的委屈和苦衷:根据本省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唯一居民身份证明,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身份证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因此不让考生参加此次体检也只是按规定办事,而规定中并没有说明如果有考生遗失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又一时办不下来的话我们该怎么处置。如果一味站在考生立场作人性化考虑,置白纸黑字的规定于不顾,若招录工作出现纰漏,一旦上级追责下来,是否又会被叩上“不守规矩不讲原则”的帽子呢? 再看看经过几次修改完善后于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了身份证作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的重要依据,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但全文却没有哪一条规定身份证作为证明居民身份依据的唯一性。广东省在招录公务员的公告中如此规定,本意无非是为保障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公正严肃,其重视态度可以理解,但也应考虑到现实中难免出现的一些意外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补救措施。 那么多的证,为何却证明不了身份?在如此多的证件面前,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说,我只认身份证,这岂不是否定了个人的护照、户口簿原件、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等证件的法律效力?何况“只认身份证”的做法是否就真的一定能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今后若再遇到类似意外情况,是该网开一面,还是依旧“铁面无情”?遗失身份证事件涉及的种种问题值得广东省有关部门深思,其他地区和部门也当引以为戒,及时查找和修补自身在制定政策和管理工作上的漏洞,以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海中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