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新建了一个蔬菜批发市场,距县城较远。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将蔬菜商贩“请”了进去。然而,新菜市场很快便闲置起来。原来,批发市场远离消费者,让卖菜的人犯了难:菜卖不完,守在原地又没人买。只能半夜在新菜场批发交易,一大早再拉一车菜到县城去补卖。环境条件是改善了,可是经营状况变差了。 修建菜市场共菜农集中贩卖,让居民享受便利的服务,如此显然是为一桩民生工程。然而就是这样的便民利民设施最终却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时,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毫无疑问,菜市场的选址出现了严重的错误。对于任何居民来说选择菜市场消费的关键就在于便捷二字,一个远离消费者的菜市场能够得到居民的认可么?即便是设施再先进、物品再丰富也难以阻挡偏远的致命短板。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选址问题,却能够在政府的层层审批中被立项、被验收、在使用,如此荒诞的现实着实让人愤怒。 或许,对于当地政府部门来说也有不少难言之隐,毕竟如果将菜市场修建在闹市中央,好地段的高地价只会让菜市场的成本太过高昂。对于不少官员来说,同样一个菜市场修在哪儿不是修,又何必高投入的修在市区中心?对于他们来说,菜市场只是一个关心民生的象征,却从未考虑过是否真的惠及大众。 总而言之,政府公款一分一毫来自于纳税人,应当恪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准则。在民生的投入上,与其胡乱弄一些形式,还不如真正建设出一些让群众接受实惠的工程。如此工程,才算真的民生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