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一名家长外出办事时,将19个月大的女儿锁在车内数小时,导致孩子昏迷不醒。尽管医院尽力抢救,但因孩子被困时间太久,最终还是不幸身亡。 这样类似的悲剧层出不穷,相似于都是父母粗心大意导致孩子受到伤害甚至死亡。很显然,该事件中的父亲也是如此,由于外出办事,数小时后才想起孩子被锁在车内,再好的抢救措施也没能挽回孩子幼小生命。 社会上这样的为人父母举不胜举,很难想象出,孩子在密闭的甚至温度极高的车厢内是怎样的悲惨一幕。真正让孩子死亡的并不是窒息的车厢,而是父母们粗心,不以为然的自私动机。 幼小的生命在受到侵害的同时,笔者想到的不是同情,而是质疑其父亲的责任感。这不是简单的失误造成的悲剧,而是缺乏安全意识才酿成的悲剧。这样的后果和影响该处以刑事责任判决。 这样的悲剧本不该发生,除了其父不负责的行为之外,最主要的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去制约。民众都同情该女童遭遇,对于其的作为大多声讨谴责。道德上的约束很显然不能成为对其父的制裁。严格意义上讲,其父应受到故意杀人罪的刑判。 在案发其父外出办事前,就锁车而言,其父是能分析该女童生命安全的。在明知会对孩子造成威胁的前提下,依然不计后果,所构成的犯罪事实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虽,潜意识并无此意。但是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该悲剧,其父有承担责任。 再者,其父忽略女童生存必要条件,缺乏安全意识,导致的悲剧后果理应承担其责任。在排除蓄意和实施两大阶段后,所犯罪结果也属于故意杀人罪之列。 不管其父受到怎么样谴责或者刑判,都不能挽回幼小女童生命。民众在同情女童遭遇同时,都应理性反省。此悲剧的造成应该说是法律知识淡薄,人性的泯灭,道德行为的缺失。 女童用幼小的生命为我们上了一堂法律课程;其父的众叛亲离甚至牢狱之灾的后果也在告诫我们该重视孩子安全问题;越来越多的悲剧在发生的路上,越来越多的孩子会受到威胁,民众除了发出同情,更应发出爱心善举和责任。要知道,我们是孩子们的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