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吃店起火救火者都是女性,路人被曝只拍照不救火。国庆长假第5天,广州又发生火灾了。罗冲围松北牌坊的一家小吃店起火,连带遭殃的还有紧挨在一起的4家商铺,好在无人伤亡。不过,据第一时间拿着灭火器赶去救火的凉茶销售说,现场几个救火的都是女性,不会用灭火器,“叫过路的人帮忙,可那些人老在那里拍拍拍!”(10月6日《南方都市报》) 路人只拍照不救火,被“曝光”了。那么,遇见火灾,是应该第一时间不顾个人安危冲上前去救火,还是躲得远远的进行“围观”?相信很多人都会支持第一种选择,为那些见义勇为的人点赞。确实,前者体现了高尚的品德和过人的勇气,令人感佩。不过,如果抛开道德的因素,从安全、效率等客观方面来考量,“见火不救”有时候也未尝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人都是血肉之躯,路人考虑自身安全不去救火,不仅无可厚非,甚至可以说是理智之举。 我们提倡见义勇为,更要鼓励见义智为,也就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应当避免做无谓的牺牲。媒体上报道过:有的小学生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同伴,结果好几个人都溺水身亡,小悲剧变成了大悲剧,令人痛心。至于救火,更是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否则不仅危及自身安全,甚至还可能好心办坏事,给消防员的工作添乱。 有的地方领导曾特别指出,森林火灾发生时,绝对不允许相关领导组织老百姓上山救火:“宁愿损失一片森林,也不能牺牲这些无辜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而森林却可以再造。”无疑,这是对老百姓生命安全负责任的态度。 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鼓励明哲保身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提醒人们好事要做好,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而从媒体透露的信息来看,此次发生火灾的广州小吃店周围共有6个消防栓,距离小吃店最近的2个消防栓都没有喷水管。这恐怕才是最应该反思的。彻底解决安全意识淡漠和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安全才有保障。 新闻链接http://news.ifeng.com/a/20141006/42142814_0.shtml 不允许组织老百姓上山救火http://www.xijiangdsb.com.cn/html/2009-12/09/content_10554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