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企状告政府职能部门拟追讨3亿损失 本报讯(记者 袁志强 实习生姬科)昨日,记者从莲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被西安市户县一家民营企业告上法庭。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方为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被告方为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根据(2014)莲行初字第00147号文件上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上显示,被告方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曾于2014年3月19日未经原告方法人代表许可,违背《西安市公安局公章刻制管理办法规定》,涉嫌行政违法为假公章进行了备案。 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总经理王洪飞在接收记者采访是表示,确实已经将西安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王洪飞同时告诉记者,由于西安市公安局涉嫌行政违法,已经为企业造成实际货款损失近3个亿,品牌及其它损失无法估计。在法院若判决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行政违法后,企业将继续向公安局提起进行行政赔偿的诉讼,追讨企业的损失。 同时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西安市公安局新闻中心郑主任,对方称还不了解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起诉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的事情,如果真有此事,就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公安局作为治安管理局的上级部门,一定会依法行事,对于牵涉其中涉嫌行政违法的个人,公安局将会严肃处理,严惩不贷。 原文链接:epaper.xasb168.com/xasb/20140822/index.htm 特别注明:本文系本站编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另:请各转载单位注明原文出处(非中国网),本文原文出处为:西安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