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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领域出“重拳” “GDP”还是迈不过的坎

时间:2016-03-29 09:49来源: 作者:雨露 点击:
在现实中环保联合执法只是一时之功,并不是长久之计,最终还是要指望环保主管部门进行长效治理与打击。如果环保部门地位不独立,人财物配备都受制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这样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介入干预,也难以撼动污染企业一根毫毛。因此,在

据新华社电记者26日从环保部获悉,去年12月到今年1月,全国范围内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0件,罚款数额超过1亿元。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通过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举措,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威力显现。

在去年11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表示将用两年左右对省级单位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切实推动地方 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同年12月,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则表示,从2016年开始将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取得了如今的打击环境违法的阶段性胜利。

不可否认,在“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一年以来,多项重拳陆续打出,比如落实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联动性;推动了公益诉讼;开展全国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可以说,环保工作实实在在得到了很大的改观,群众也体会到了环境的不断改善。但同时也不能回避一些问题。随着经济发展转型的大势,一些地方政府手中的“GDP”来源肯定舍不得丢,于是将一些污染企业迁至偏僻的郊区或农村。污染还在,“GDP”不能舍,这样的“眼不见为净”其实只是掩耳盗铃罢了。

可以说,在现实中环保联合执法只是一时之功,并不是长久之计,最终还是要指望环保主管部门进行长效治理与打击。如果环保部门地位不独立,人财物配备都受制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这样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介入干预,也难以撼动污染企业一根毫毛。因此,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还就需要考虑如何提高环保部门执行力,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此外,除了抬高环保部门地位外,还需要自上而下改革政绩评价体系,落实环境污染问责机制,扣除官员的污染政绩。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遏制住官员制造污染政绩的冲动。只有这样才能排除万难,最大限制发挥出环保部门应有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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