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责任谁认领,谁的问题谁解决”。日前,省监察厅首次召开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问题集体约谈会,对武汉、黄石、荆州、孝感、咸宁、随州、仙桃、潜江等8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工作约谈,要求8市限期整改到位。 随着污染的不断加剧,雾霾的不断来袭,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各级、各地政府部门都不断推出各项举措来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就这一点而言,值得点赞。比如“环保约谈”就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国各地都或多或少地得以推广使用。然而,笔者认为对于环保不力者,有时候不应止步于“环保约谈”,还应该有更精彩的片断供观众欣赏,供执政者品读。 一方面,对于做错了事、履职不力的干部,应该是如何处罚和问责的理儿,而不是如何“约谈”的事儿。不管是从报道中所述的陈家冲垃圾填埋场未通过环保验收,长期外运处理垃圾渗滤液来看,还是从武汉汉口绿色能源公司外排烟气一氧化碳,长期超标的事实来说,亦或是从仙下河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长期超标的现状来分析,这三个“长期”违规行为,其实是在检举和控诉着相关政府部门“长期”的监管不力、履职乏力和为官不为。倘若其中有一个环节发力,也不至于会导致这三个违规行为“长期”持续,危害一方。而对于个别干部这样的监管、这样的履职、这样的不为,岂能只是“约谈”一下了事? 另一方面,从此次约谈的情况来看,是集体约谈而不是个别约谈,辖区内共有8个市的领导光顾。在自古就有“法不责众”思想的熏陶下,对于“有幸”参加此次约谈的人员来说,他们仿佛都会觉得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都不会因此而觉得特别“孤单”。在这种情况下,约谈的效果和让他们脸红的程度肯定都会大打折扣。如果仅以约谈的形式,对环保不力者进行“收官”,势必会造成个别官员持续对环保不够重视,势必会让环保各项政策难以落地。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环保约谈可以有,但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区别对待。对于问题较轻、危害不大、不经常发生的环境污染和履职不力的,可以先行约谈并要求整改,倘若整改不力,再行严肃问责;而对于问题较重、危害较大、长期发生的环境污染行为和履职严重不力者,约谈的同时更要问责,只有二者相辅相承,才能形成足够的威慑力,才能足以震慑一些官员。 严管干部才是对干部最大的爱,对百姓最深的情。而约谈只处于对干部的提醒层面,问责才是对干部的严管层面。只有让一些为官不为者尝到“苦头”,才能让百姓尝到“甜头”。综上,对环保不力者,无论如何都不能仅以“约谈”收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