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3年前蒋先生提供了鄂州莲花中央广场、竹林广场等商品房项目违反规划肆意长高的新闻线索。该地莲花中央广场2号楼超建17层,4号楼超建15层,加在一起就是32层,相当于新建了一栋楼。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后发现,蒋先生举报属实。今年9月17日,湖北省纪委组织的2015年度媒体问政,再次曝光了鄂州莲花中央广场项目违建情况。 超建这么多楼层,一旦出现一点事故,后果都是不堪想象的。可是,为何四个部门为何挡不住一处违建?谁给了开发商胆量?违法建筑的公共安全谁来保障? 天津的爆炸事故,不就是因为公共安全的失职而导致的巨大灾难吗?这个灾难不是天灾,是人祸。那么今天的超高违建,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谁来担责,谁来买单? 采访中,《法制日报》记者得到最多的回答是:“会议纪要”+“招商引资”,两个回答前缀都要加上“政府”。一位湖北本地公务员系统消息人士称,虽然难以确定鄂州市政府会议纪要是否存在,但如此大规模的违建应该是得到了市级层面领导的协调,像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只不过是“依领导意思”办事罢了。“没有领导协调,哪个敢这么放任自流”。 是的,没有极为重要领导的点头,这样的违建早就该“夭折”了,何尝需要等到群众投诉,等到验收,等到交房入住之日?因为一把手的牵制和压力,多个部门只能按照领导出具的会议纪要和招商引资的资料上,闭着眼睛签字盖章。笔者猜想,他们除了无奈,可能觉得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前面还有领导顶着,自己的责任很小吧? 无论会议纪要和招商引资是否真实,超高违建肯定都逃脱不了权钱交易。倘若是真实的,那参加会议的相关人等,都要严肃追责;倘若是编造的,那么掌握红章之权的人,就有涉嫌编造会议记录,编造红头文件,诈骗国家资金的嫌疑了。 湖北省纪委组织的2015年度媒体问政,再次曝光了鄂州莲花中央广场项目违建情况。这样的超高违建,当地纪委也好,上级部门领导也罢,都要查清事实真相,对涉嫌权钱交易等人要移送公检司法机关;对规划、城建等部门的相关人等也要严肃追责。毕竟,人民的生命安全,公共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