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浙江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最近在生态问题上,又对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责。然而,台州三门县浦坝港镇的海边,国家级生态林白象山,却已经被县国土局拍卖作为商业性采石。(5月18日 中国江苏网)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林地。而生态公益林中的沿海防护林则是大陆的第一道防线,在防灾抗灾、护岸固沙、维护生态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座占地70多公顷的白象山生态公益林地,实际已经在2014年1月,被三门县国土资源局拍卖,而且是用于纯商业性开采建筑石料。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是绝对禁止商业性采石的,究竟是如何经过了层层审批关,最后进行拍卖?在三门县国土局办公室里,由县林业局盖章证明的就是白象山为“国家三级公益林”。并且在前期审批材料上,也有县林业局在审批意见一栏中有盖章同意。 按理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方面的法律法规,林业部门应该自己最清楚,国土部门在前期审批中一直征询林业部门意见,林业部门总共在审批材料中前前后后敲了六个公章。而这生态公益林的拍卖不仅仅是经过林业一个部门就可以进行采石的,该采石项目的相关手续,林业、环保等部门都签字盖章同意审批申报。 经过浙江省林业厅进行核实,三门县国土局的程序和手续都是有问题的,就算是重点项目审批调整也是前置条件,白象山全部属于“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 令笔者很不解的是,明明是国家生态公益林,又是如何过了层层审批关,最终在网上进行拍卖,最终用途用于纯商业性开采建筑石料的呢?这中间是否又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该项目明明林业局知道是国家保护生态林,为何之前盖了那么多同意的章,最后怎么会不同意呢?很明显这是一起秘密交易,在没有被发现的时候,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秘密进行,一旦东窗事发,推卸责任的时候又到了。 笔者认为,这样的一起破坏国家生态公益林的事件不是小事,涉及到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利益,这背后的猫腻待相关部门严查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