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雾霾,如今已经不仅仅是北上广的痛,连各二线城市乃至于三线城市均有所凸显。当儿时记忆中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已经真的只成为记忆,我们只有到偏远的乡村去寻找那一份宁静与清新之时,让任期内生态环境被破坏终生问责,则正是针对环境问题的一剂良药,让那一片碧水蓝天早日回归。 曾经的很长一段时间,唯GDP论英雄的考核让官员对于工业拥有了无比巨大的热情,如何让本地产业税收迅速的提升,让上级看到自己在短短时间内所打造出的政绩成为了很多官员的当务之急。在地方发展与环境保护面前,很多人都选择了前者。 当然,我们需要发展,地方政府加快发展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最为关键之处就在于很多地方官员完全对于环境保护置若罔闻。很多污染严重的企业对于发达沿海来说正在被淘汰,然后对于较为落后的内地,地方政府如获至宝,不仅未曾从环境角度进行规范管理,反而大开绿灯。这并非是因为官员们不知道如此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只不过是因为官员心中的小九九,他们认为只要在自己任上无事,并能够给自己捞够政绩便好,哪儿曾想到打基础利长远这一说? 因此,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问题建设责任制,就是让官员头顶时刻悬挂一把戒尺,让心中的警钟长鸣,有利于在研究部署时保持清醒,对于地方发展来说利在千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