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上,中国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透露,备受关注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有望年内出台。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产、生活和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任何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近年来,随着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在带来GDP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触目惊心的土壤污染。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电子垃圾等正在通过被污染的土壤和生长于其上的蔬菜、农作物,侵害着民众的健康。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的点位超标率高达19.4%,足以看出土壤污染的损害性不容小觑。或许这个数字还是不完全统计,在期盼“土十条”出台同时,更有几许疑虑,“土十条”真能成为防土壤污染“金钥匙”?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如果土壤都被污染,还会生长出放心、可靠的庄稼吗?“毒大米”、“毒小麦”、“毒蔬菜”……已然成为老百姓的餐桌挥之不去的雾霾。更有报道曾称,甘肃省某地“铅中毒”事件,两个村庄共有368人查出血铅超标,其中14岁以下的儿童149人。原因是两个村庄附近的一家铅冶炼厂是重要污染源,造成当地土壤、空气和水体污染。如果按照曾有专家支招“别长期吃一个产地的作物”,在油然生发悲怆之情同时,试问,我们美好生活的明天在哪?是辗转流离吗?“土十条”的出台无疑雪中送炭,但它的最终成效,还得监管部门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 诚然,治理土壤污染绝非一般想象的困难,涉及诸多国计民生的环节,以及众多企业的生存或转型。就客观而言,排污企业作为地方辖区“纳税大户”,GDP创造的主流,不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为执政一方的领导带来无上荣光,为政绩增光添彩,或许还能从中得到意外的“收获”。这样的“香饽饽”双赢企业,如果一直处在目前中国还没有土壤环境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这方面处于空白状态的尴尬语境下,土壤的污染治理诉求无疑就成为“自取其辱”。为此期盼“土十条”加快脚步同时,能有一系列严明的制度设计,严厉的防范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魅影”下的“权力”干涉,方可保持土壤纯净。 有专家指出,一个占地10公顷的污染企业虽然每年可能给当地政府带来成百上千万元的税收,但如果这10公顷土地被污染,却需要花上亿元甚至十多亿元的投入才能恢复。而如果不加以治理,仅由土壤本身自然恢复,一般需要耗费两三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何况土壤污染是一个长期漫长过程,很难直接看出到底有多少土壤遭受污染,严重程度与否。“土十条”不失为亡羊补牢,是还民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解铃还须系铃人,一句话:控制土壤污染,还要看政府如何管?怎么管?管什么?敢于打破权力寻租下的“违法快感”,让制度篱笆牢不可破。 土地,是我们世世代代赖以安身立命之本,再也经不起污染,它是对当代负责,对后代负责,是中华民族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延续繁衍根基。愿“土十条”能尽快破解这一难题,真正做到土壤污染治理时不我待。(文/鱼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