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日,新环保法生效两个月。环保部副部长潘岳首次通报新法的执行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以来,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曾经被调侃为“面条法”的《环境保护法》如今有了新的称呼:“长着牙齿”的法律。(人民网2015年3日27日) 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却是以破坏环境为惨痛代价。中共“十八大”将环保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经过几年的调研和考察,新《环保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让人民看到了中央政府治理环境问题的决心,也给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获利的企业和工厂敲响了警钟。似乎环境改善的成果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但是说着容易做着难,不仅很多大城市的雾霾情况没有得到改善,现在连执法也存在诸多问题。 为什么每次制定法律法规时都是雄心壮志,但说到落实的时候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导致难以执法?现在既然法律已出台,就不可能朝令夕改。即使面对诸多客观问题,各地政府也只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将问题逐一化解。 笔者认为,一是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多考虑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而不是为了立法而立法,否则法律最终只能成为一张空白纸;二是当地政府应该摒除“只提高GDP不管环境污染”的政绩观,以破除与环保部门的隐形矛盾,使其执法时“有心又有力”;三是环保部门应该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以提高执法水平,同时更要加大对他们的监督,对企业和工厂继续实施高压态势的同时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和吃拿卡要、勒索敲诈等潜在的腐败行为。(文/王正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