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卫生计生委日前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随着中央出台“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新规,各地禁烟控烟“好声音”不断,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此次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是为进一步将公共场所禁烟令落实到位所制定的具体措施。 从公布的送审稿来看,颇具看点。送审稿明确了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的治理原则,对公共场所的界定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入口处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识、禁止吸烟场所(区域)不得放置烟具和设置烟草广告、对违法吸烟行为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可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要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等等。可以看到,条例从各个方面对公共场所禁烟进行了详细规定。 条例中有个细节笔者认为非常具有积极意义:条例规定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其实根据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内容的承诺,我国早在09年就应该强制要求烟草企业印制警示标识,但一直由于各方面的利益因素未能强制实施。此次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将会对整个禁烟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笔者认为,通过公布送审稿,将会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完善方案的工作中去,从而推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