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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礼拜一,朝露一走进自己办公桌就看到上面放着一大束满天星,花束用淡绿色的缎带包扎着,整个配色显得素雅而清新。细小的白色花朵密缀于绿色的花茎上,远看像是阳光照射下掩映在草丛间的点点露珠。

朝露没有去找送花人留下的卡片——这个世上,知道她喜欢满天星的人只有一个,会送她这样一束没有玫瑰没有百合没有任何大花朵点缀的满天星的人,也只有他而已。

她的桌子就在方蕴洲办公室门外,透过玻璃门,她看到里面的灯光。她放下包,走过去叩了叩他的门。

在得到允许之后,她推门而入。

“需要花瓶吗?”方蕴洲抢在她前面开了口,指了指窗台上的一个空花瓶。他的语气淡然,就像是旧日里见到同窗忘了带圆珠笔,而他刚好有多余的一支,便好心而又随意地问上一句。

朝露想了想,说:“谢谢,Tony,借你的花瓶一用。”

方蕴洲的眉眼微微一沉,手指在黑色的签字笔身上下意识地来回摩挲,他抬起脸,道:“你一叫我Tony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又在刻意对我疏远。”

“不是疏远,只是保持上下级的适当距离。”

方蕴洲苦笑了一下:“朝露,你应该念中文系,‘不是疏远’,而是‘保持距离’,你瞧,你说得多好!不知道是不是我离开中国太久了,在文字上较真,我还真不是你的敌手。”

朝露说:“我的意思是,在公司,我不希望牵扯太多私人感情;私底下,我从来不否认我们是旧识,甚至,今天仍然能是朋友。”

“那么,请不要对小小的一束花那么敏感。”方蕴洲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把花瓶拿过来递给她,“朋友之间,甚或是上司与下属之间,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上一点心意,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对不对?朝露,我只是想祝你生日快乐。”

朝露这才记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母亲忙忙碌碌,对这类日子也不大上心,偶尔记起就买个小蛋糕、下碗面条权作庆贺;要是忘了也就忘了,朝露也不在意。想想昨晚上在家吃的还是面条,她和母亲居然都没联想起来隔天便是她的生日。

而方蕴洲却还记得。

她的心如和风拂柳般柔软下来,再也说不出任何冷硬的话来。

方蕴洲像是抓准了这个时机:“晚上我请你吃个饭,算是小小庆祝一下。”

朝露说:“你是不是又要说,无论作为朋友还是上司,请我吃顿生日饭,都不算什么事?”

方蕴洲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的生日,当然要和家人一起庆祝。”朝露说了个谎。

方蕴洲没在这个问题上较真,略作沉吟后道:“也对,那就中午一起去楼下吃个饭好了。”这栋高级写字楼的地下层,就有好几家餐厅,虽不高档,供应的简易中西餐、商务套餐之类的,味道还不错。许是怕她拒绝,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还觉得有负担,可以把它当作是工作餐。”

话说到这个分儿上,朝露再不点头,未免太不近人情。“好。”她接受了他的提议。

朝露从方蕴洲的办公室出来,习惯性地往自己的办公桌走,待坐下才想起来,手上还抱着个花瓶。去洗手间接了水,拆掉花束的包装后,把满天星插入瓶中。瓶子是造型简朴的纯白瓷瓶,配上满天星倒也素净可爱。

一上午忙忙碌碌的间隙,朝露的视线偶尔离开电脑和档案夹,视线几次无意间落在桌角的那瓶小花上,不自觉地便会微微一笑。

曾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某天路过花店时假装随口地问她喜欢什么花,在一个月后她生日的当天,那个素来落落大方的男孩带着羞涩的笑容,眼神躲闪地看着她,慢慢从身后拿出一束满天星,一句话也不说塞到她的手中。

那束花其实不大,可是,在朝露的记忆里,却是沉甸甸的,直到现在,她似乎都能感觉到花束捧在手中的分量。那束花朝露养了好久都不舍得扔,直到完全干枯,她才舍不得地将它们处理掉。朝露记得,她最后还留了一支,小心翼翼地制成了干花,如今,大概还压在某一本日记本里。

这辈子,她只收过两次花,都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

大学里,也有男生给她送花。她猜这多半是因为她的容貌还算美丽。她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一束花。与其说她不敢碰触爱情,或是因为家境原因自卑,倒不如说她真的从来没有为那些男生动过心。她并不十分自信开朗,也纠结于自己的“出身”,然而,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会因为外在的客观原因放弃爱情的人,她逃开那些追求者,根本原因只有一个: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能打动她。

中午在餐厅,朝露连菜单也没翻开,直接点了一份商务套餐,这栋楼里的餐厅,她差不多都已经光顾过,对菜式也很熟悉,不过多数时候为了实惠和省事,她都会点一些套餐,以至于这几家店的商务套餐都几乎被她吃了个遍。来这个公司三年了,倒也没吃厌,在吃的方面她从来不讲究。

方蕴洲说:“你是安心替我省钱了。”说完,也点了一样的一份,只另外叫了两杯红酒。

朝露笑笑——方蕴洲终究是明白她的,如果他正儿八经地请她吃一顿大餐,反而会令她觉得不自在,继而造成她和他日后相处时的尴尬。

红酒上来后,他与她碰杯,并祝她生日快乐。她小小地呷了一口,放下杯子道:“蕴洲,一直没机会正式跟你说:欢迎你回来。”

方蕴洲的声音有些哑:“说实话,我曾经担心你不希望再看见我。”

“不,我从没那么想。”朝露放缓了语速,静静地看着他,“我也说句老实话,我从没想到还能再遇见你。”

他的笑容有些涩:“那当你在同学会那晚见到我时,你又是怎么想的?”

她歪着脑袋,似乎真的在很用力去回想当初的感觉,最后,她说:“心里先是觉得这怎么可能呢,后来……又觉得庆幸来着——总算你没有变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大叔’。”

方蕴洲张开嘴,这回是真的笑了:“听你这么说,我也好安慰。”

谈话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朝露也似乎有些放得开,她一边吃沙律,一边随口问他:“在新加坡这几年,一切都顺利吗?”

方蕴洲沉默了几秒:“不算太好,不过总算过去了。”

“哦。”她拿起刀切猪排。

“家里的企业有阵子经营上出了危机,这还不是最糟的……”他似乎犹疑了好一会儿,才决定继续说下去,“最糟糕的是,我糊里糊涂结了场婚。”

朝露的手停下来,抬起头看他。

方蕴洲喝了一大口酒:“我结婚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这场婚姻甚至必须父母在场作证才能举行。年轻、糊涂、冲动,再加上……一些别的原因,造就了一个错误。”他望着她,眼底满是悔恨和痛楚,“你只管轻视我吧。”

朝露此刻只想安慰面前的这个人,她看得见他的痛苦和追悔。无论当时是出于什么样荒唐的原因,他显然也已经得到教训和付出代价了,她没有权利轻视他,更没有立场怪责他。她的语气反而比平常更加温柔:“蕴洲,快乐一点,你不是总劝我要快乐起来吗?往前看,也许你的婚姻会有转机。”

方蕴洲摇头:“转机是不会有了,有的只剩下解脱。这场婚姻只维持了一年半。结婚、离婚,都是在大学期间,也真是够折腾、够轰动了。”

朝露说:“难得你还能顺利完成学业,而且年纪轻轻,就能身居高位。说到这一点,我很佩服你。”

他再次摇头:“学业方面或许是靠我自己这颗还不算笨的头脑,但是现在这个位置……呵,不瞒你说,这家公司也有我们家族的股份,安排我进公司历练一下,不算什么难事。我从不觉得自己特别优秀,当然,我也不差,只是中国这么大,比我优秀的人比比皆是,如果不是有些背景,这个位置,未必是我的。”

“呵,蕴洲,你就不怕我到处乱说,影响你的威信?”

“瞧,你现在叫我‘蕴洲’而不是‘Tony’,所以,我是在向一个老朋友倾诉些心里话,而不是向一个只有工作方面相交集的下属做自我爆料,我相信你绝不会乱传话。”

……

吃过午饭,朝露看了看表,离上班时间还有十分钟。她想起自己有件事要办,便让方蕴洲先回办公室,她则拐去了隔壁小街的一家照相馆。

从衣袋里摸出一个小巧的U盘,让店员插进USB接口,指着显示器上一张被命名为《沉香》的照片道:“就是这张,印一张五寸的。”

当初把这张照片导入电脑里时,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她就把它拷贝进了自己的U盘,随后才在相机里删除。原本照片并没有被命名,只是那回从褚云衡那里回到家,她忽然想起了在他家喝过的沉香水。她因好奇,还特地上网搜了搜关于沉香的事,有一句她印象很深:沉香这种木材可以在沼泽中浸染千百年不腐,甚至不管所处环境如何也不改其香。

“不改其香”——这几个字让她有所触动,她很自然地便顺手把这张照片改名为《沉香》,只因为照片中的这个男子,实在堪当这个名字。

朝露把褚云衡的照片冲印出来,本是想着礼拜六让母亲去他家做工时顺便把照片给他送去。“暴走”当天她只是一时兴起,才举起相机拍他,那一瞬并没想太多。只是机缘巧合,后来既然和褚云衡也算认识了一场,与其偷拍了人家而一声不吭,倒不如大大方方把照片给人送去,她心里反而能觉坦然。

谁想到礼拜六那天,贺蕊兰的身体又出了点状况,说是吃坏了肚子。朝露要陪她去看医生,贺蕊兰却硬是坚持自己吃点止泻药就好,只是请女儿再替她上褚云衡的住所做一天替工。朝露想了想,这次和上次不同,上一回是母亲和她都担心褚云衡体力难支,需要照顾;这一次,想必他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即使偶尔钟点工少去一次,也没大所谓。因此她想事先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本人的意思。

朝露并不讨厌去褚云衡家,只是一连上了五天的班,上一周又是“暴走”,又是去做钟点工的,等于连着忙了七天,她也着实觉得有些疲累。如果打电话时褚云衡能主动开口让她不必过去,她便乐得在家歇着。

她的心里虽然这么想,电话里自然不能明说:“褚云衡吗?我是董朝露,对……就是上礼拜去你家的董朝露。是这样的,我妈妈今天身体又有些不舒服,能再让我替她一回吗?”

“我没有问题,”电话里的声音很磁性很好听,“但是你会不会太累了?我想,从上礼拜开始,你就没怎么好好休息过。”

朝露像是被他的声音蛊惑了一般,完全忘了与他通话的初衷,竟想也不想便道:“啊,我也没问题,我不觉得很累。”

电话那头传来褚云衡轻微的笑声:“呵,那好吧,你来。”

朝露挂了电话,她并没有因为没听到预想的回答而失望,倒是有些说不明白的紧张和莫名的兴奋,连心脏“怦怦”跳动的频率都比平常至少快了一倍。

与此同时,她更加确认了一件事,当褚云衡的学生,有一点是很幸福的——在课堂上,他们能听到一个富有魅力、绝不至让人昏昏欲睡的声音。那可不是无关紧要的事,尤其是朝露想到他曾向她提及的那些课程名称:形上学还有辩证逻辑什么的。那对很多学生来说,不是枯燥的催眠课又是什么?

可是,有个风度翩翩、声音性感的老师应该很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吧?

朝露想:把“风度翩翩”和一个半身不遂的男人联系在一起是否合适?

最后,她下了结论:褚云衡绝对衬得起那四个字。

还记得那次在他家,他和她之间曾有过这样的对话:

“你不会觉得学哲学、教哲学的都是些怪胎吧?”

“哦不是,虽然我知道这绝对是种错觉,但是,就是会觉得,哲学系教授之类的,应该是个上年纪的老头,至少也是个中年人……”

“第一,我还不是教授;第二,我已经三十好几了,的确是中年人啊;第三……总有一天我会变成老头,也许那个时候,我就是你口中标准的哲学系教授的形象了。”

她想:褚云衡大概永远也不会变成她原先所想象的哲学系教授的模样。

临出门前,朝露看了眼她给褚云衡拍摄的那张照片,回想起当天他们说过的话,微笑着把照片放进了纸袋,塞进了自己的手袋。

这一次,褚云衡是拄着手杖给她开的门。朝露莫名地心中一宽:看来,他的身体已经基本恢复了。

她给他做了午饭,吃完后,他坚持要在她洗碗时站在她旁边:“至少我可以负责把碗擦干放进橱柜。”

虽然褚云衡一直给她积极阳光的正面形象,她却也多多少少会顾虑到残障人士的心态。他既然说了要帮忙,若是执意拒绝,恐反而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于是她接受了他的好意。

“你一个人的时候,也自己洗碗吗?”她一边给碗碟打上洗洁精,一边随口问道。

“当然。”

“哦。”朝露发现这个问题其实不大好,稍不留神,便会说错话,当她意识到这一点时,她就不愿再继续问下去了。

没想到,褚云衡却很敏感:“你是不是想问,我一只手,是怎么洗的?”

“嗯。”朝露很窘。

褚云衡淡淡地说:“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打开水龙头,倒上洗洁精,一个一个慢慢洗啊。”

他的口气有点像在说那个很经典的笑话:怎么把大象放进冰箱?分三步:第一步,打开冰箱门;第二步,把大象放进去;第三步,把冰箱门关上。说那个笑话的时候,还就得这样语气平平淡淡的,乍一听像是个极认真的回答。

而这个回答,恰到好处地破解了朝露的尴尬。因为她知道,他对她的发问并不介意。她干脆鼓起勇气,问:“其实,我是在想,你的右手需要拄拐杖,那样的话,不是连右手也不得空闲吗?”

“我可以脱离手杖站立,”褚云衡说话间把手杖靠着流理台放下,“我的复健毕竟不是做假的,人体是很奇妙的,我的身体重心已经被调节到我的右边,因此我可以只靠半边身体便站得很稳。事实上,即使没有手杖我也能走上几步,只是走不远,更走不快。”

他是那么坦然地谈论起自己残障的身体,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不可以做到什么程度,都说得明明白白,既无自夸,更无自怜。

提起复健,朝露忽然想起那个林书俏,便说:“你有一个好的复健师朋友。”

“啊,你是说书俏。她是个很优秀的复健师。我是去了德国之后才认识的她。她那会儿还在德国一家康复疗养院实习,我又是个中国面孔,所以慢慢熟悉了。那个时候,我的身体状况已经比刚苏醒过来时进步很多,最开始锻炼的那段时间,才是最艰难的。”

褚云衡的脸上露出难得的隐忍表情,朝露感觉得出来,那背后掩藏的磨难。母亲曾经说过,他在一场严重车祸之后昏迷了好几年,醒来后周遭种种早已物是人非,身体又遭遇了失能的痛苦,想必,那是段极其难熬的日子。

收拾好厨房,朝露随褚云衡到客厅坐下。她想起了手袋里的照片,便打开拉链,把装有照片的小纸袋递给他。

褚云衡从纸袋里抽出照片后很诧异:“你怎么会有我的照片?”

朝露颇不好意思:“对不起,没经过你同意就拍了你。那个时候,纯属……”她斟酌着用词,说“好奇”肯定不合适,说“欣赏”又怕他觉得自己虚伪。想了半天,她才说:“纯属因为很想把那个画面记录下来。”

“莫非是作为励志照片保存,以便将来软弱的时候随时看一眼?”他轻轻笑了一下。

她听出他的口气里没有生气的意思,也跟着笑了一下:“如果我说,我是因为觉得那时路上的你很美好,让我忍不住想举起相机,你听了会不会更高兴一点?”

褚云衡的笑容加深:“我想,我会的。”他扶着手杖站起身,拐进卧室去,放下手杖,拉开书桌抽屉,拿出一本相册,放在床上。只翻了三四页就到了没有插入照片的空白页,他小心仔细地把朝露给她的照片放进了插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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