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节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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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我们从范蠡所遇到的一件“头痛事”引出这个话题。
春秋末年,范蠡帮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之后,发现勾践这个人“只可共患难,不可共富贵”,因而,范蠡审时度势,不恋高位,急流勇退,隐姓埋名,由从政转而去经商。后来辗转来到陶地,自称“朱公”,人们都称他为“陶朱公”。
陶朱公慢慢成了大富翁。后来他的二儿子因杀人被囚在楚国。有钱能使鬼推磨啊,陶朱公想用金钱赎回二儿子的性命,于是决定派小儿子带着许多钱财去楚国办理这件事。大儿子听说后,坚决要求父亲派他去。他说,我是长子,现在二弟有难,父亲不派我去反而派弟弟去,这不是说明我不孝顺吗?并声称要不派他去就去自杀。陶朱公的老伴也劝他说,现在你派小儿子去,还不知道能不能救活老二,却先丧了长子,可如何是好?
陶朱公见此情景,不得已就改派大儿子去办这件事情,并写了一封信让他带给以前的好友庄生,并一再嘱咐说,你到了楚国之后,就把钱交给庄生,一切听从他的安排,不要管他怎么处理这件事。
大儿子到了楚国以后,发现庄生家徒四壁,院内杂草丛生,就有点瞧不上庄生的意思,他很不情愿地把钱交给了庄生。庄生虽然贫穷,却非常廉直,楚国上下都很敬重他。陶朱公的贿赂,他本来不想接收,只准备在事成之后再还给他,所以那些钱财他丝毫未动。陶朱公的大儿子不知原委,就以为庄生无足轻重。庄生对他说,你可以赶快离开了,也不要问其中的原委。但是陶朱公的大儿子告别庄生后并未回家,而是避开庄生去贿赂其他权贵。
为了救陶朱公的二儿子,庄生就向楚王进谏,说某某星宿相犯,这对楚国不利,只有广施恩德才能消灾。楚王听了庄生的建议,命人封存府库,实行大赦。陶朱公的大儿子听说马上要实行大赦,弟弟一定会出狱,而给庄生的金银就浪费了。于是又去见庄生,向庄生要回了钱财,并暗自庆幸。
庄生觉得,自己被一个小孩子欺骗戏弄,很是恼怒。他又进宫见楚王说,我以前说过的星宿相犯的事,大王准备修德回报。现在我听说富翁陶朱公的儿子在楚国杀人被囚,他家里拿了很多钱财贿赂大王身边左右的人,所以给人们的印象是,大王不是为体恤社稷而大赦,而是由于陶朱公儿子的缘故才大赦啊。楚王听了非常恼火,于是先下令杀掉陶朱公的儿子,然后再实行大赦。结果,陶朱公的长子只好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家。
大儿子回到家后,陶朱公对老伴说,我早就知道他会杀死自己的弟弟的,所以不想派他去。为什么呢?他并非不爱自己的弟弟,只是因为他年少时就与我一起谋生,过得是苦日子,所以吝啬钱财,斤斤计较,而小儿子一出生就看见我十分富有,所以轻视钱财,挥金如土。以前我要派小儿子去办这件事,就是因为他舍得花钱,能办成这件事啊。
类似的教训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大家对三国时马谡“失街亭、掉脑袋”的故事都很熟悉。应该说,马谡是诸葛亮非常信任和偏爱的一个部属。史称“才气过人,好论军计”,对军事理论有独到见解。诸葛亮南征出发时,曾就这次战争的战略指导思想征求马谡的意见,马谡提出“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正确战略主张。诸葛亮对马谡的这个建议十分欣赏,历史上所传“七擒孟获”的故事,就是诸葛亮采纳马谡的建议,对少数民族进行心战的具体体现。诸葛亮南征凯旋后,对马谡更加器重,让他担任参军之职,而且经常与他交换意见,“每引见谈论,自昼达夜”。
马谡是一个优秀的参谋人才,却不是个帅才,在出谋划策方面确有过人之处,但要他带兵打仗、真枪实刀地干,却不具备这方面的才能。这一点,刘备看得十分清楚,临死前,他曾告诫诸葛亮说,“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君其察之。”
但是,诸葛亮由于对马谡偏爱,第一次北伐守街亭的重任,便派他去率兵完成。这当然有非常具体的指示要求,他一再嘱咐马谡,街亭虽小,关系非常重大,如果街亭失守了,我们的大军必败无疑。你虽然深通谋略,但街亭这个地方没有障碍物可依托,防守起来非常困难,望谨慎从事。马谡却自信地说,我自幼熟读兵书,深知兵法。难道说连个街亭都守不住吗?诸葛亮又提醒他说,司马懿可不是等闲之辈,他的先锋张郃是曹魏的名将,勇猛无比,恐怕你抵挡不了他们。马谡听了非常不高兴,说道,丞相不要长他人的志气,不用说司马懿、张郃两个人来,就是他们的主子曹睿亲自来了,又有什么可怕的?我若是守不住街亭,丞相你就斩了我的全家。
马谡胸脯拍得砰砰响,还向诸葛亮立下了军令状。但他却如刘备所料“言过其实,不可大用”。他受命去守军事战略要地街亭,注定要导致一场个人和国家的悲剧。他实战经验甚少,排兵布阵不顾客观的地形条件,一味死搬兵书上的教条,而且刚愎自用,独断专行,把诸葛亮的嘱咐忘在了脑后,否决了富有实战经验的老将王平的正确主张,以致街亭失守,宣告了诸葛亮第一次北伐的失败。没办法,诸葛亮只好忍痛割爱,挥泪斩了自己的爱将马谡。
古人的教训引发我们对现实的深思。“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对同样一个问题,由于身份不同、位置不同、站立点不同、观察点不同、关注点不同,有时会得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结论。领导的意图,有时你能理解,有时你不能理解,有时符合你的心愿,有时不符合你的心愿,这些都是经常遇到的。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倘若认为领导的决定、指示不正确或有错误,应当通过正常渠道、正当手段反映和陈述自己的意见、建议,请求予以改变。在领导未改变之前,工作中还要坚决服从,决不可消极怠工,阳奉阴违,随意散布不满的情绪,更不能擅作主张,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我觉得,在通常情况下,只要组织做出了决策,领导定下了决心,理解的要自觉执行,不理解的也要自觉执行,而且还要执行好,确保取得最佳效果,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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