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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旧天津的娼妓业

天津的娼妓业是随着商业的发达而发展起来的。自明代建卫以后,天津的地理位置日显重要。它是北京的门户,是漕运的总汇,是长芦盐产运销的中心,是各地物资交换与工商业贸易的枢纽。出现了“晓日三岔口,连樯集万艘”的昌盛局面。那时,天津工商业繁华中心,就在北门外针市街、北大关、估衣街、锅店街、侯家后及天后宫南北大街一带。位于南北运河交汇处的侯家后,正是这一带的中心,作为商贾富豪们冶游淫乐的娼妓业,在此得到了迅速发展。《津门杂记》中杨一的“天津论”曾写道:“……出门来满面红光,一口槟榔,东倒西歪在街上晃,又把侯家后上。进入双翠堂,点烟灯,躺在炕,女班先唱两个曲……朝着谁唱,眉来眼去弄巧腔,叫好不住地嚷,钱票费几张。听罢曲出房,颠鸾倒凤对鸳鸯,一夜情难讲,不知不觉东方亮……”这里叙述的就是乾隆年间侯家后娼妓业的繁荣景象。

清朝中叶,因达官贵人欲修花园,把北门外落马湖的一片低洼地垫平,一些特别贫困的妓女为维持生计,陆续在那里搭起一些苇席窝铺,从事卖淫。后有胡、方、张三姓有钱人家在那里盖了200多间房子(均为仅能容纳一张桌子、一副床板的小屋)租给妓女,使落马湖成为妓院的聚集地。

1860年,天津被迫开辟为商埠,并陆续出现被帝国主义侵占的九国租界。他们驱赶中国居民,拆毁茅屋,破坏神庙,树起本国国旗,新建大批房屋、洋楼,修建道路、码头,外国军人、政客、商人及传教士相继拥入,租界的经济很快繁荣起来。新兴起的日本租界和靠近它的西边,由原是“三不管”的荒丘水洼地渐渐形成的南市,一天比一天热闹起来。而此时的侯家后,由于运河堵塞,漕运锐减,经济逐渐萧条,因此,一些档次高的妓院纷纷迁至租界地及其附近地区,留下来的妓院只得沦为三等。这是天津娼妓的第一次大迁移。

由于租界内娼妓业的畸形繁荣,再加上侯家后、三角地、落马湖等娼妓的集聚区,至清末时,天津的乐户已发展到500余家。

民国初年,由于军阀混战,捐税加重,加之散兵游勇骚扰,致使很多妓院关门歇业。九一八事变后,日寇利用地痞、流氓、白面烟鬼等组织便衣队,几次大规模地袭扰商民住户,侯家后、落马湖、北开、三角地等妓院遭到洗劫,又有一批妓院相继关闭。此时,只有南市一带的娼妓业异常繁荣,除天宝班和韵香班兴旺一时,权乐、群英、庆云等落子馆前后,左右各妓院也是车水马龙,人声嘈杂,熙熙攘攘,摩肩接踵。有很多班子门口立起锅灶,供应饭局。

1920年,直皖战争爆发,1922年和1924年又发生两次直奉战争,连年的军阀混战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天津的娼妓业也受到严重冲击。加入北伐后,天津国民党政府又高唱废娼禁烟,天津女权请愿团在天津河北师范学校召开大会,将“废娼运动”列为会议首要议程。1923年3月,天津《大公报》连载天津学生同志会女权股废娼运动宣言,天津养真社也举行戒嫖戒毒运动大会,曾经盛极一时的南市各妓院营业一落千丈,各班子纷纷迁入日租界。这是天津娼妓的第二次大迁移。

日租界当局特别划出曙街(今嫩江路)一带为“游廊地”,作为日本妓院及酒店开设之地。原来日本妓院大多开设于日法租界的交界处,即浪速街(今四平道)、松岛街(今哈密道)、蓬莱街(今沈阳道)一带。中国人开设的妓院,多开设在旭街(今和平路)临近的两侧。据日本居留民团的统计,1928年该界正式营业的日本艺妓91名,朝鲜籍妓女58名,华籍妓女730名。据1936年统计,日租界有营业执照的妓院有200余家,正式上捐的妓女达1000人以上。

1928年以前,天津的娼妓业一直没有自己的组织,乐户及妓女在营业之前均需要向警察厅申请营业执照,有了营业执照即视为合法经营,并向财政部门纳捐上税,从头等到五等均一律执行,由当地辖区巡警负责监督。1928年后,各乐户区域内稍具同业性质,略有系统,特别是萧振瀛任天津市长后,进一步提高了乐户地位,并谕令成立事务所,负责乐户和妓女申请营业执照和缴纳捐税事宜。他还下令废除四、五等乐户、妓女捐,一、二、三等乐户纳乐户捐(俗称门捐),妓女纳妓女捐。所以,娼妓业一直把萧振瀛称为“恩人”。萧振瀛也曾办过妓女感化院、习艺所,进院妓女每天有三四个小时学识字、女工和其他手艺,但仅3个月便被迫结束了。

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占领了天津,出于奴化中国人的罪恶目的,公开以繁荣市面、加强税收为借口,提出可以随便设立乐户,并于1938年3月17日,天津特别市公署制定了《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管理乐户规则》以及《妓女检治规则》,设立乐户公会,管理窑主及妓女。由于政策的宽松,一些流氓混混儿纷纷申请开设妓院,伪警察局更是来者不拒,因此,天津妓院骤增,娼妓业空前繁荣。据1938年月12月统计,乐户650多户,妓女3080人,形成了东西南北中五大“乐户区”,每个乐户区都设一个乐户分会。

日本侵略军在东车站还设立了一所军妓院(慰安所),这是一所东洋式厅房,四周布以严密的高压电网,并有警卫严加把守。为了得到大量的军妓,日军唆使伪警察局主办,伪警察局将此任务交给乐户公会,从天津各妓院中挑选年轻貌美、身体健康的妓女到慰安所充军妓,每两个月轮换一次,每次30人左右。最初,是乐户公会令各分会上报慰安妓女名单,后来妓女们都不愿去,而日本宪兵队又是不断催问,只好由警察局出面强行征人。日军在征来的妓女中先挑选年轻貌美的,再经过两次的体检,合格者才可以进慰安所。妓女们在这里遭受着残酷的蹂躏,每天至少要接客十七八次,多时要30余次。

更悲惨的还是那些警察局抓来送到山东、河南等地,“慰劳”日军前线将士的妓女们,她们不但要遭受日军的蹂躏,而且还要冒着生命危险。赴前线的军妓中,每10人中就有6人死在前线。

1939年夏,天津发生了特大水灾,市区妓女多数迁至法租界惠中、世界、北辰、巴黎、国民、孚中等饭店内(虽然该处也有水,但因楼高而坚固),既避水灾又能营业。水退及开放交通后,各妓女因在饭店内营业无须领取营业执照,也不用纳捐纳税,更没有巡警查店骚扰的麻烦,所以都不愿再回到乐户。各饭店因妓女的存在营业空前繁荣,他们尽量为妓女们提供方便条件。

1943年6月,伪市府收回法租界,改为兴亚三区,行政归伪市府管辖,但由于“寓禁于征”的政策,伪市府对饭店妓女未予取缔,仍沿用旧法工部局的法则准予纳捐。至1943年底,执有饭店营业执照的“饭店小姐”已达2600多人,实现了天津娼妓的第三次迁移。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开展“推行新生活运动,逐渐取缔公娼制”,采取限制发展的措施,只允许执有日伪时期执照的乐户和妓女到市警察局换证后继续营业,不允许再发展新的乐户和新的妓女。而妓女们则以旧营业执照遗失为由继续营业,各乐户办事处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擅自印发临时营业执照,使妓女人数骤增。俟警局侦知后,又不得不将临时营业执照换成官方的营业执照。

此后,市政府重新修订了《天津市警察局管理乐户规则》《天津市警察局管理妓女细则》《妓女检治规则》,设立了天津市花柳病防治所,办理妓女就业、休业、请假、迁移和春秋两季检查诊治工作。将原乐户同业公会改为天津市乐户总代表,并在全市8个乐户区设立9个乐户代表处,负责征缴捐税,查验营业执照和检治证以及组织妓女定期检治,代表处负责人多为窑主、领家。

据市警察局1946年9月的统计,全市共有乐户480家,妓女2028人。而据花柳病防治所工作报告中称:全市的明妓暗娼总数约在1万人以上。国民党政府接收天津伊始,大量的美国军人作为同盟军进驻天津,各种舞厅、酒吧应运而生,舞女是伴舞也陪睡,酒吧女招待是卖酒兼卖淫。各大饭店更成为美国兵猎艳泄欲的最好去处。美国军队是不禁止士兵去嫖娼的,他们认为食、色是人之天性,不能避免,所以不但不禁止,而且还予以便利。

1946年8月,天津市九个乐户区,230家乐户联名呈文天津市政府,强烈要求取缔饭店妓女,以振兴乐户区的娼妓业。同月15日,市长杜建时亲自下令取缔饭店妓女,并以市政府丙秘叁字第7157号指令通告警察局、社会局协助办理,令饭店妓女于10月15日以前全部迁出。各饭店妓女闻讯后亦组成16人代表团在国民饭店召开记者招待会,历陈饭店妓女在招待盟军时的功劳、乐户区无房可租等迁出困难的理由,而各饭店经理则以盟军仍对饭店妓女有需求为由,联名呈文市政府、临参会、警察局和社会局,请求延缓迁出期限。

1947年初,美国军队离津后,市政府再次重申饭店妓女迁移的命令,并限于3月31日以前迁出。各饭店妓女史美君等86名代表,再次呈文临参会,请转市政府再请缓迁,呈文列举6项理由,洋洋数千言。但这次市政府是下定决心,令警察局派各区警员日夜巡视,凡发现游娼即刻拘捕,各区警局每月呈报一次辖区查禁情况,并令各饭店经理具结保证书,保证该饭店无容留游娼事件。警局如发现游娼不但要治罪游娼,还要重罚饭店。走投无路的饭店妓女一是到南市等乐户区搭住继续营业,二是沦为暗娼、私娼。这便是天津娼妓的第四次迁移。

此后,市警察局又开展了查禁暗娼私娼的活动。此项活动的行动线索主要依据老百姓的检举,其次是户警查户口时发现的。但那些暗娼私娼的领家大多买通了巡警,即使有人举报,也难抓住证据,因为她们均以母女相称,和平常的住家没有什么两样。那些没有门路的暗娼、私娼被警局捕获,也只有关一天,罚几千法币,出来后仍重操旧业。据警局统计1948年共拘留暗娼956人。

1947年底,社会各界纷纷提出废除公娼、净化社会风气。为此,同年年底,天津市乐户总代表李天然等呈文临参会,历陈公娼存在的合理性,并提出“先废私娼再废公娼”的废娼意见。临参会经第四十一次会议核准了该废娼意见,并决议“转市政府参考”。市长杜建时批准此案,并令社会局主办,由警察局联络办理。警察局局长接到文件后在上面写道:废娼本属理想,事实上恐难做到,少一公娼,添一暗娼,亦毋庸讳言,而暗娼流毒尤烈。吾国行政总是好高骛远,其实办不通。是以发生各代表办事处滥发证明,亦是势逼使然。而本局如按事实补发执照,无形中省却若干纠纷矣。

至此,公娼制在天津再次合法化。

由于国民党政府不断地提高娼妓业的捐税,还声称这是用高捐税来限制娼妓业的发展,进而促其转业。加之娼寮妓院时常遭到军、警、宪、特、地痞流氓袭扰,营业逐渐下降,一部分妓院关门或转业,妓女也只有沦为暗娼这一条路了。

给娼妓业带来更大冲击的还是伤兵。1946年11月,天津总医院、第五临教院、六二后方医院、一O三后方医院共接收伤兵3790人,市政府令社会局、市商会及各社会团体发动大规模慰问伤兵运动,并在可能范围内设法协助改善其生活环境,予以适当娱乐。此令一出,数千名伤兵分赴各娱乐场所,一时间,戏园子、电影院、茶社、书场及妓院到处都是伤兵,他们不但分文不掏,还强拿强索,稍不满意非打即骂,还砸了数家娱乐场所。

1946年12月间,天津乐户代表总办事处李天然等数次呈文市警察局,请求马上采取措施。呈文称:全市各乐户每天要接待伤兵多则30余次,少则也要10余次,伤兵们不但强索烟卷、茶水,而且还殴打伙友、妓女,强令请客,搜索游客钱财,将住客赶走后强宿妓女,如不得满足,即大打出手。游客望而止步,乐户经营一落千丈,每日还要拿出近万元法币应酬伤兵。更有甚者,一些人穿着伤兵服装冒充伤兵寻衅滋事。

为此,天津警备司令部、宪兵团与区域巡视纠察,发现伤兵滋事即行拘押,伤兵如有反抗,即遭宪兵一顿乱打,那时,胡作非为的伤兵最怕的就是宪兵。

在纠察队的联合镇压下,伤兵们略有收敛,但仍有乐户不断受到骚扰,天津娼妓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惨淡经营的,直至1949年1月天津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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