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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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千迪三下两下吃完早餐,说:“好了,我去学校了。”出门前她想起什么,回头对母亲说:“对了,妈,秦朔工作那事不用考虑了,他有自己的打算。”
妈妈听了有点奇怪:“上次来不是还说现在的工作不好找吗?他准备去哪儿上班干什么的解不解决户口有没有公积金每个月工资大概是多少……”
晕倒!千迪连忙逃也似的奔出了家门。
本来这会儿应该是去实习公司上班的时间,不过现在也用不着了。千迪想起昨天马经理的丑态,鸡皮疙瘩蹭地再度冒起。
背着包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以往那些衣服店、甜品店都会让她流连忘返,但是今天她却一点兴趣都没有。倒是街角橱窗上那个灯箱让她停住脚步看了一会儿,上面写着一句话——
结束是另一个开始。
结束是另一个开始?开始什么呢?夏千迪想了想,没想明白。
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公园,日头已经高了,不过并不像昨天那样闷热,树荫下依然非常凉爽。夏千迪就在一棵大榕树下,戴着耳机,一边听着iPod(注:音乐播放器)里的歌,一边看小说。
听歌是除了以前的秦朔之外,夏千迪最迷恋的事情。她都记不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爱好的,初中或者更早,她就已经在听各种各样的流行歌曲了。她不像有的女孩子,只喜欢某个长相英俊的男歌星,或者某个花容月貌的女歌手,她只喜欢听好听的歌曲,无论是大陆的、港台的、男生的、女生的、过去的、现在的,只要好听,她就喜欢。
上了外语学院后,她又开始喜欢上了外文歌,现在那个60G的iPod里,存了上万首歌曲,都是她自己喜欢的,只要有时间,就会不断地听。
不仅如此,对于音乐夏千迪还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凡是她听过的歌,哪怕只有一遍,也会记得那旋律,歌词更是不在话下,那iPod里的歌曲,几乎每一首歌的歌词,夏千迪都能不假思索地说出来。
对大部分人来说,歌听得多了,自然也会唱。夏千迪虽然也很喜欢唱歌,不过她对自己的歌喉并没有什么信心,只是在私底下自己唱,从来没有唱给别人听过,连秦朔都没有,他只知道她喜欢音乐,喜欢流行歌曲,却从来没听她开口唱过歌。
说实话,每当看到同龄人在KTV里尽情地唱歌,夏千迪就会觉得有些心动。她平常看着胆子也不小,可唯独在唱歌这件事情上没什么胆量,明明那么喜欢却也不敢唱给别人听。她总幻想,如果有这么一天,自己也能拿起话筒唱歌,不知道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这个事儿一想起来就让她心跳加速。
十一点钟的时候,就算在树荫下也不觉得阴凉了,夏千迪决定回学校去。本来这一学期基本都是实习,班上大部分人都出去了,一个宿舍的姐妹除了准备考研的云芳,其他人白天基本看不到,不过现在除了学校,她也实在不知道该到哪儿去。
回到学校里,正是上午下课的时候,一群群的学生从教室出来往食堂走。要是以前,这正是她跟秦朔一起去打饭的时候,不过现在就只有她一个人了……回到熟悉的校园,夏千迪忽然走了一下神,随即告诉自己,怎么又想起他了!这样不知道珍惜的人,以后碰见就当他是空气,根本不搭理他!
这话刚说完,一抬头,夏千迪就看见两个人跟两块粘在一起的牛皮糖一样晃荡过来了,正是秦朔和梅莎。
真是冤家路窄!
其实没法不看见,梅莎实在是太打眼了——今天她穿了一件藕荷色的紧身短裙,把窈窕性感的曲线勾勒得分外明显,尤其是丰满胸脯上那道明显可视的乳沟,看着跟马里亚纳海沟一样深不可测;两条雪白的大腿大半露在外面,就像两条明晃晃的白色奶酪,不住地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
这样的装扮在外面都算得上引人注目了,更不用说在学校里。
更让人侧目的是,秦朔手里拿着两个饭盒,应该是他和梅莎的午饭,而梅莎空着手,半个身子都吊在秦朔胳膊上,说话的时候几乎要跟他脸贴脸,亲昵得简直像一块在太阳下晒化了的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异样眼光,不,何止是不在意,简直还有点享受呢!
要是夏千迪,打死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有这样的举动。她皱皱眉,假装没看见,自顾自地往前走。
那边梅莎却一眼瞥见了夏千迪,眼里顿时流露出明显的敌意,脸上却还是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跟秦朔贴得更紧了,两人就跟无缝焊接的两块钢板一样,透着股炫耀的味道。而秦朔直到走近了,才发现迎面而来的夏千迪,身子稍微紧了一下,梅莎立即感觉到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夏千迪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同样是这副场景,虽然才过了一天,但是她心里的感觉已经有些不一样了。
倒是梅莎,明显还记着昨天的事儿,就在与夏千迪擦肩而过的时候,忍不住哼了一声,声音不大不小地说:“真是土到家了!”她旁边的秦朔听得清清楚楚,表情停顿了一下,却没有任何反应。
夏千迪本来已经平复下去的心情,又像被投进了一块石头,漾起了一阵波纹。忍,还是不忍?她深吸一口气,忍她娘个头!
她猛地一转身,盯着梅莎不屑地说:“不要脸!”
“你!”梅莎没想到夏千迪回击得如此犀利,气得脸都红了,“你说谁不要脸?你说谁不要脸?!”夏千迪盯着她:“谁抢别人男朋友,谁就不要脸!”
梅莎脸色本来已经很难看,忽然间笑了起来:“抢?你问问他是谁主动追的谁!我可不会跟某些人一样,心急火燎地倒追男生。他说他一直喜欢听我唱歌,暗恋我好久了。是吧?”最后两个字是对秦朔说的,弄得后者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夏千迪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话都不敢说的秦朔,心头一酸,这……这还是当初牵着自己的手,在草坪上散步,像春天阳光般温暖的英俊男孩儿吗,怎么看起来如此遥远而陌生?
梅莎见夏千迪没说话,有几分得意地扭了一下小蛮腰:“也不知道是谁那么老土,恋爱谈了两年,连接吻都不怎么会!”
夏千迪的脸刷地红了,嘴都气得直哆嗦——又是秦朔!你大爷的!就算你觉得两人不合适,就算你移情别恋,也没必要把这么私密的事情告诉别人吧!而且还是梅莎这样的人!过去的两年对你来说,难道就没有一点点值得留恋的东西?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贱男!
夏千迪目光冰冷地看着秦朔,心头原本还残留的对过去的留恋,瞬间就像冰雪一样消融掉。
秦朔一脸尴尬,都没敢看夏千迪,生拉硬拽地把梅莎给拉走了。
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宿舍和家里都仔细收拾了一遍,把所有跟秦朔有关的东西统统都扔进了垃圾桶,尽管这些小物件每个都有段回忆,不过现在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结束就是另一个开始。她忽然想起那个灯箱上的话,真的结束了,可是另一个开始在哪儿呢?
这天晚上,夏千迪又戴着耳机听iPod里的歌,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放在枕头边上的那条项链忽然又亮了一下,一道道淡蓝色光晕从那泪滴状链坠中蔓延开来,紧接着蓝光一闪,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出现在屋子里。这个人影身形曼妙,似乎是个妙龄女子。
那个人影微微俯下身,看了看睡梦中的夏千迪,忍不住抿嘴,绽出一个美若桃李的笑容:“真是个有趣的小姑娘。”
夏千迪在梦中发出了一声呓语,翻了个身,本来塞在耳朵里的耳机掉在了枕头上,传出了轻轻的音乐声。
那个人影“咦”了一声,轻轻凑过去,听着耳机里传出的声音,越听越入神,半天才抬起头,朝四周打量了一番,最后目光还是落在了那个iPod和那个白色耳机上,又忍不住笑了:“真是个有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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