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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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新沉浸在这些年我最常翻阅的这本书中。这是一个用简单记叙和书信体方式讲述的爱情故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深爱着彼此,却没有权利彼此相爱。他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写下了那个我当时还一无所知的神秘女孩。当我在深夜时分又一次将书读完的时候,我的目光久久地停在了书的标题上。这是我第一次揣测起它的意义来:为什么是《罪恶之源》,哈里说的是什么样的恶行呢?
在之后的三天里,对DNA和牙纹的研究已经确定在鹅弯发现的骸骨正是诺拉·凯尔甘的。而对骨头的研究则确定受害者是一个大约15岁的女孩。这说明,诺拉应该是在她失踪之后不久遇害的。最重要的是,在她头骨后方的一条裂痕,即便是在案发30年以后,也可以让人完全确定,受害者死于不止一次的重击:诺拉·凯尔甘是被打死的。
一直没有哈里的消息。我尝试通过州警察局、监狱或者是洛特来和他取得联系,但是都没有成功。我在公寓里急得团团转,我心中有一万个疑问,更被他那天的神秘来电所深深困扰。周末来临之际,我实在是忍不住了,除了去新罕布什尔州一探究竟,我没有其他任何办法。
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刚刚来临,我就把我的行李箱放进了我的路虎车的后备厢。我从富兰克林·罗斯福大道离开了曼哈顿,这条路就沿着东河的方向走。我和纽约渐行渐远:布鲁克林、哈勒姆、布朗克斯、海边的扬基体育场、乔治·华盛顿大桥和高速路旁边的洛克菲勒大道,从那儿看,整个城市就像是原始丛林中的一个小岛。因为害怕自己会半途停下来然后乖乖地回家,我一直开进了新泽西州的腹地之后才通知我的父母,我已经在去新罕布什尔州的路上了。母亲知道后认为我完全是疯了:“马可,你在干吗啊?你要去为这个野蛮的罪犯辩护吗?”
“他不是一个罪犯,妈妈,他是我的朋友。”
“好吧,那你的朋友都是些罪犯!你爸就在我旁边,他说你因为写书的事情而在纽约很烦心。”
“我有什么可烦的?”
“那你是因为一个女人烦心了?”
“我和你说了,我没烦。而且我现在没有女朋友。”
“你什么时候有女朋友呢?我觉得你去年给我介绍的那个叫娜塔莉亚的女孩子是个不错的姑娘。为什么不再联系她了呢?”
“你曾经很讨厌她。”
“那你怎么不写书了?当你还是个大 的时候,大家都很喜欢你。”
“我一直是一名 。”
“快回家吧。我给你做些好吃的热狗和热苹果派,配上香草冰激凌,一放上去就会融化开来。”
“妈妈,我已经30岁了。我要是想吃的话可以随时给自己做热狗。”
“你爸爸已经不能再享受热狗的美味了,这是医生说的。(我听到父亲在后面嘟囔着,他还可以偶尔吃一下,母亲随即又把话重复了一遍:不能再吃热狗和其他垃圾食品了,医生说你吃了之后,什么都会堵上。)我的马可小宝贝,你爸说你应该写一本关于戈贝尔的书,你的事业就能重回正轨了。因为所有的人都在议论戈贝尔,因此所有的人也都会谈论你的书的。你为什么不回来家里吃饭,马可?你好久没吃我做的美味苹果派了。”
当我刚刚穿过康涅狄格的时候,为了收听电台里的新闻,我切掉了正在播放的歌剧音乐,哪知却听到警方透露的最新消息:媒体已经得知,在发现诺拉·凯尔甘骸骨的同时,也一并发现了《罪恶之源》的书稿,而哈里正是从他和这位小姑娘的恋情关系中得到了灵感,写出这本书的。也就是一个早上的时间,这桩案件的这些新发现就已经传遍了全国。刚过密斯提克,我就找了一个加油站给车加满了油。在那里,我看到一位加油工人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视上循环播放的新闻。我靠近了他,并让他把声音调大一些。他看着我惊讶的神色,对我说:“你没听说吗?这几个小时,大家都在谈论这个事情。你不是从火星上来的吧?”
“我刚才在开车呢。”
“啊,你车上没广播吗?”
“我刚才在听歌剧,歌剧能让我换换脑子。”
他上下打量起我来。
“我感觉在哪儿见过你。”
“是因为我长了一张大众脸吧。”
“不,我确定以前见过你……你曾经在电视上出现过,是吧?你是演员?”
“不是。”
“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一名 。”
“啊,对!去年,你的书在这里卖过。我还记得,你的照片就在书的封面上。”
他在书架之间来回翻找,想找到那本肯定已经不再卖的书,最终在仓库里面翻了一本出来。他带着胜利的神情跑回了柜台:“看,这是你吧!看看,这就是你的书,马库斯·戈德曼,上面还写着你的大名呢。”
“正如你所说。”
“嘿,你在写新书吧,戈德曼先生?”
“老实说,我还没什么新作品。”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能问问你这是要到哪儿去吗?”
“去新罕布什尔州。”
“好地方。特别是那儿的夏天,你要去那儿做什么?去钓鱼吗?”
“是的。”
“钓什么鱼啊?那边有不少很好的、能钓到黑鲈的地方。”
“去钓烦心事。我要去那边找一个遇到麻烦的朋友,特别特别大的麻烦。”
“嘿,估计现在没有谁能遇到比哈里·戈贝尔更大的麻烦了。”
他大笑起来,热情地握了握我的手。在这个地方,见到名人还真是一件稀罕事。在上路之前,他给我冲了一杯咖啡。
这个案件颠覆了一切:不仅仅是在诺拉的骸骨旁边发现了书稿毫无疑问地加大了哈里犯案的可能性,更让人深感难以接受的是哈里写这本书的灵感源自他和这个15岁小女孩的爱情故事。今后人们会如何看待这本书呢?美国人是不是有病啊?当初竟然把哈里捧上天,让他成为明星 。在对这一丑闻刨根问底之后,记者们开始探究各种可能促使哈里·戈贝尔杀害诺拉·凯尔甘的原因。是因为她要公开他们之间的恋情吗?还是因为她想要分手,而他因此失去了理智?在到新罕布什尔的途中,我把这些疑问一个个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我一度想把电台里的广播重新换成歌剧,以便让自己的脑子透透气。但是此时此刻,不去想哈里,我做不到。而每当想起他的时候,我同时又会想到那个在地下躺了30年的小姑娘,就躺在那一幢我认为度过了我人生最美好时光的房子里。
经过五个小时的车程,我终于抵达鹅弯。我开车的时候就没动脑子:为什么不是直接去康科德找哈里和洛特,却跑到这里来了?在一号大道的路边停着一排卫星转播车,而在通往戈贝尔那栋房子的小沙石路的岔路口旁,记者们还在进行着不间断的现场报道。正当我准备转一个方向的时候,所有人都围到了我的车旁,堵住了我的去路,想看看到底是谁来了。其中的一位认出了我,惊声道:“嘿,这不是我们的大 吗?马库斯·戈德曼来了!”人群骚动起来,摄像机镜头贴到了我的车窗上。我听到他们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你觉得这姑娘真是哈里·戈贝尔杀的吗?”“你知道他的《罪恶之源》是为她而写的吧?”“这本书应该会停卖吧?”我不想发表任何意见,一直关着车窗,太阳镜也始终挂在脸上。幸好现场的欧若拉警察分开记者和好奇的行人,同时也给我开出了一条道,让我能在桑树和高大的松树丛之间得以脱身,消失在小路上。我还能听见几个记者朝我大喊:“戈德曼先生,你为什么会来欧若拉啊?你来哈里·戈贝尔家做什么?戈德曼先生,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因为这是哈里的家,而他可能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在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让我都感到惊讶的事实:哈里是我拥有的最值得珍惜的朋友。我在高中和大学阶段,都无法与我的同龄人建立起任何亲密的、可以维持一辈子的友情。我的生活里只有哈里,对我来说,无论他是否真的犯下了受到指控的罪行,其实都不重要,都丝毫不会改变我对他的深厚友情。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觉得我可能更希望自己能够恨他,能够像全国其他人那样朝他的脸上吐口水,这样或许还会更简单一些,但是这桩案件完全没有改变我对他寄托的情感。我顶多会对自己说,他也是一个人,人的身上都会有邪恶的一面。所有人都有邪恶的一面。问题只在于你对这个邪恶面究竟能够忍受到什么程度。
我把车停到了沙石铺就的停车场上,就在挑棚的旁边。哈里的红色科尔维特轿车还在车库的前面,他总是会把车停在那里。我仿佛觉得我的老师就在家里,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我想到屋子里边去,但是门被锁上了。这是我印象中第一次在这里被拒之门外。我转了一圈,发现警察们都走了,但是宅子的后门被各种横幅和标语给挡住了。我只能远远地看一看这个外延一直伸展到树林边界的大宅子。远处隐约可以看到院子里那个张开的大口子,由此足以想见警方当时的挖掘搜查是多么深入。而就在旁边,一些被遗忘的绣球花正在一点点地枯萎。我就这样差不多待了一个小时,然后听到身后传来汽车的声音。车上的人正是洛特,他是从康科德来的。一在电视上看到我,他就赶了过来。而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所以,你最终还是来了?”
“是的,为什么这么问?”
“哈里说你一定会来的。他说你是一个驴脾气,你才不会怕来这儿会不会把自己搅进这桩案件里。”
“哈里很了解我。”
洛特在他的衣服口袋里翻了一下,拿出了一张纸。
“这是他给你的。”他对我说。
我翻开纸,上面是用手写的一封信。
我亲爱的马库斯:
当你在读这封信的时候,证明你已经来新罕布什尔州打探你老朋友的消息了。
你是一个勇敢的家伙,对此我从不怀疑。我在这里向你发誓,我是清白的。但是,我想我会在监狱里待一段时间吧,你有更多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不是跑来掺和进我的事情里。为你的前程好好努力吧,好好写你月底就要向出版商交出的小说。在我看来,你的前程更加重要,不要在我的身上浪费时间。
祝好
哈里
附言:如果万一你不顾一切想在新罕布什尔州停留一段时间,或者不时来这儿逛一逛,鹅弯都是你的家。你可以在这里想待多久就待多久。我只想让你帮一个小忙:给海鸥们喂食,在阳台上放点面包。给海鸥喂食对我来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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