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第一章
-
奔宵。
这是龙晓乙那头蠢黑马的名字。
听小丙说,那是龙大当家从《拾遗记》里描写的周穆王的八骏中选出来的名
字—奔宵,夜行万里,足不沾尘。
可在龙小花看来,一头大黑马取个这种感慨万千、感受良多、感性兮兮的名字纯属多余!正所谓,高处不胜寒。她也曾建议龙大当家给这过分锐气的畜生换个名字,随便取个什么“大黑”或者“黑毛”这样通俗易懂的名字,不是更有亲切感吗?叫起来也顺口,一嚷“大黑”,它就抖着一身黑毛跑过来,多好!
可龙大当家对龙小花好心的提议显然不够领情,他斜睨了她一眼,丢下一句:“我可没有你那么‘随便’。”便拂袖离去。
……
随便?她什么时候随便了?一头畜生的名字也能扯上她的道德观?他以小见大的能力是不是太过于彪悍了?
奔宵奔宵,她就不相信,骑着这种“奔放整个通宵”的猥琐畜生的男人的道德观会比她好到哪里去?
“奔宵!大当家派大小姐给你送食物来了。”
在前面举着纸灯笼照路的龙小丙将手里的灯笼挂在马厩主梁的挂钩上,下巴一摆,示意龙大小姐赶快干活。龙小花臭着脸,捧着一大盆上好的燕麦抬脚跨进了马厩。
“平日里都是我在替大当家喂奔宵,你知道的,奔宵一向不喜欢大当家以外的‘生人’近它身,若是我不陪你来,奔宵铁定一脚把你踹出去。”
是啊,他们人马情深。是啊,她是生人,一年才见一次面,她也没期待这头畜生能记住她的长相。她冷笑一声,没好气地看着那头在微弱的烛光里马瞳还炯亮的畜生,她对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毛马可没半分兴趣,虽然它的身材是还够看啦,但等它下辈子投个白马胎再对她放电吧。
“奔放整个通宵,你的饭来了,啃吧!”她非常没有爱心地把燕麦往食槽里一倒,任务完成,转身正要走人,却见马儿用鼻子嗅了嗅,随即不屑地抬起马头,喷了喷气,表示自己的不满。
“小姐,你这样喂法,奔宵是不会吃的。”小丙双手环胸,一副倚老卖老的样子站在一边,“它可是从来不食这样的嗟来之食。”
言下之意,大当家的马都比她这个龙大小姐有骨气许多,是截然不同的品种。
“为什么?”她不以为意地甩着空了的燕麦盆子,对小丙拐着弯儿骂人的行径完全没感觉。嗤,什么样的主子带什么样的小厮,只是他皮笑肉不笑的功力显然还没练到他家主子那个炉火纯青的境界。
“难道它……还真的要先奔放完了才肯吃饭?”无视掉小丙的嘲弄,她朝这头贪图享受的马瞪去,“这好办,隔壁就有头母驴,我这就拖它过来让它们良宵一夜,再送客房服务来给它们享受如何?”她这算仁至义尽了吧?跑堂都没这么努力过。
“你说什么?”小丙被她的馊主意惊得跳了起来,“你疯了你,奔宵可是血统纯正的良驹,千金难求!你竟然想随便找驴子跟它配种?我警告你哦,这是大当家最宝贝的马,你敢乱来,小心大当家找头驴子来踩你的脸!”
“这大晚上黑灯瞎火的,你要我上哪儿去找头血统纯正、千金难求的母良驹来跟它奔放啊?还是—它公的也可以?那我这就……”
“你……你……你这毫无内涵的女人,竟然随随便便将这种事放在嘴上说。”
“那你给我表演看看有内涵的女人该怎么来喂这匹幻想奔放整个通宵的马呢?”真抱歉啊,她就是这么一个随便的女人,哼!
“你这德行怎么能配得上大当家?”
“现在是给奔宵配种,还是给你大当家?”
“哼,我不与你作口舌之争,快喂马!这是大当家交给你的任务。”
“喂就喂。”她丢下了燕麦盆,想着该用什么办法哄这头脾气比它主人还古怪的畜生。它该不会是还在介意它家主人今日被她不小心“染指”之事吧?嗯,这样说来,她想随便用一顿饭来摆平它,好像有点儿说不过去。嗯,之前好几次撞见龙晓乙喂它,都边喂边摸摸它的脖子、拍拍它的头,那她干脆也发挥点儿多余的爱心……
手正要伸出去,那厢,小丙欠揍的声音又在她身旁响起:“别碰!”
“又怎么了?”
“我不是说过奔宵不喜欢大当家以外的人近它身吗?就连我都不敢碰它,而
且……哼,刚刚大当家交代我,不准你碰它。”
“为什么?”叫她来喂马,又不给她碰?
“奔宵日行千里,干活利索,别让它把某人懒散的习性给沾染了。”小丙弯起了嘴角,“这可是大当家的原话。这下你可知道大当家有多嫌弃你了吧?喂,你转身要去哪里?”
“牵母驴子过来配他这匹日行千里、干活利索的马,我倒要看看它沾染了驴子的习性后,还能奔放到什么地步!令堂的!”
说罢,她不顾小丙惊叫着拦手护马的姿势有多英勇,也不管那匹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被擅自操弄的畜生有多无辜,径自拉开门去隔壁找那头叫了好几夜的母驴,骏马加母驴能生出什么来呢?她现在对这个实验超有兴趣!
“小姐!不好啦!”小丁一阵乱喊,冲进了马厩,和她撞作一团,“贾管家让我来喊你赶紧去前厅,来了来了,他们来了啦!”
“谁来了?哎呀,管他谁来了,我先解决一下后面那头畜生的幸福。”
“你还是先担心你自己的幸福吧!小姐,小丙说的那个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秀外慧中、琴棋书画都会的来了!”
“哦……”她敷衍地应了一声,拖燕麦袋子的脚步猛地停下,这才反应过来小丁话里的意思,“什么?”
“哈!原来是林员外带他家二小姐来拜访大当家了。”小丙立刻了然前厅里发生了什么,“既然如此,小姐就去前厅迎客,见识见识有内涵的女人,顺便输得心服口服吧。”
“小姐才不会输呢!对吧,小姐?”小丁拽住自己的主子,将她扯出了马厩,为壮声势使劲儿摇晃着她的肩膀道,“对了,听说那位林家二小姐精通音律,正要为大当家抚琴呢。小姐,你那首曲子练得如何了?”
“抚……抚……抚琴?”
“对啊!大当家最喜欢那种有气质、琴棋书画样样都精的女子了,你不是知道的吗?当初贾管家不就是为了让你练琴,才上乐行帮你买了一把琴吗?你到底练得怎样了?就算磕磕巴巴的,但好歹能从头弹到尾吧?”
她用沾满燕麦的右爪子抓了抓脑袋瓜,露出一副甚是苦恼的表情,嘿嘿一笑:“对马乱弹琴我就很擅长,要不然我把琴搬来,给奔宵先弹上一个通宵再去丢脸好不好?”
“小姐!拜托你把女人味在关键时刻释放出来一点点好不好?”小姐这样一毛不拔,她这个当丫头的很为难耶!
“……”她也很想把那深藏已久的女人味毫不吝啬地释放出来一点啊,可是藏太久,很容易遗忘的,她上次展现她珍贵的女人味是什么时候的事来着?嗯,这是个谜,是个谜啊!
“小姐,不是小丁刺激你,今日若是来肖想大当家的是别人也就罢了,但是林家二小姐耶,你甘心吗?”
“呃,林家二小姐?”她从那个千古之谜里挣扎出来,看着小丁眨了眨眼,“林家二小姐……啊!是那个脚裹得比肉粽子的肉馅还小,在女人面前下巴仰得比胸口还高,在男人面前柔弱得跟小猫似的,每次笑着跟我打招呼,眼睛里都写着‘要我是你,我就死了算了’的‘零内涵’?”
小丁沉重地点头,她家小姐终于了解自己一直被人讨厌的事实了。
龙小花一向以自己的姓氏骄傲不已,却也为自己糟糕的名字头疼不已。
和龙小花刚好相反,林家二小姐有个相当有内涵的名字—林内涵。
名字是有内涵了,可一加上她不怎样的姓,顿时内涵降为零。可能正是被这个名字所刺激,林家二小姐从小就发愤图强,以千金标榜,不梳妆绝不出门,不穿新衣绝不见生人,琴棋书画信手拈来,诗词歌赋不在话下,笑不露齿,步不带风,脚不沾尘,手不染污,随手抽出来的书一定是高深度高涵养,看龙小花的眼神一直是—
当千金小姐当到你这分上,要我是你,我就死了算了……
刚刚被龙大当家休成“下堂妻”的龙小花每次看到林内涵的眼神都很迷茫,完全搞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这么喜爱自己,以至于每次看见她,都那么饥渴地要代替她去自杀。
等她真正弄懂林内涵那充满内涵的眼神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了,原来那看起来柔弱又怜悯的眼神不是想替她去死,而是觉得她把千金小姐的脸面给丢光了,那既然觉得她很丢脸,为什么每次千金小姐聚会都一定要拉上她一起去呢?
“小姐,我们看的那些艳本里,是不是总有个不咋样的女配角站在女角儿旁边做衬托?”和她一起饱读烂书的小丁曾这样提醒她。
啪—她一拍脑门,霍地站起身:“她令堂的,那个家伙竟然拉我当衬托!”
于是,她在当了几年陪衬品以后终于领悟到一个残酷的事实,为什么她的白马良人迟迟不出现?
原因无他,只因为她身边站了一个比她光环亮一百万倍的女角儿,除了不会干粗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除了不会吹口哨,箫笛琴琵随手拈来。
而龙小花,只会她林内涵“除了”下来的那两项,眼睛脱窗的人才看上她,难怪上她林内涵家提亲的人排着队踩平了林家的门槛,而她家的门槛却总是被投诉她闯祸的左右邻居踩得乱七八糟。
“不过有一样东西,她是没我强的!而且放眼全城也没谁比我厉害!”她一拍胸脯,在幻想中对自己未来的白马良人盲目自信道。
“小姐有什么秘密武器是小丁不知道的吗?”
“那就是身世悲惨啊!”她举起食指自豪道,“书上的女角儿哪个不是身世悲惨的?就连皇帝的女儿都要被欺负得死去活来才有幸福可言。放心,我上头有个那么变态的男版‘继母’,我的这个秘密武器就天下无敌啦。白马良人肯定能发现我才是女角儿,我迟早有一天能脱离苦海的!”
“……”
“有谁能比我惨啊!哈哈哈哈!”
这根本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好不好……
“可是小姐,如果那个‘零内涵’把你的‘继母’给抢走了,没人欺负你的话,你的白马良人还能找到你这个毫无光环可言的女角儿吗?”
“呃……”
“这样想来,你是不是该去前厅把大当家给抢回来?”为了激发小姐的斗志,不入流的激将法她也要试一试了。
“呃……你怎么不早说?令堂的,为了我的白马良人,我不能再被那个拿我当陪衬品的‘零内涵’夺走我仅有的光环了!”
令堂的,这年头,连她的男版“继母”也有人要抢,这是怎样一个残酷的世界啊!
今夜的龙家府邸早因龙大当家不同往年除夕回府的惯例被打破而被左右邻舍注意三分。
夏日的傍晚总是会拉长些许,晚饭过后,天还没黑透,只听一阵如诉如泣的琴声从龙府里传出来,与往日三个音节必磕巴一下、十个音节必走调一下、半炷香后必有质疑古琴存在的咒骂声有天壤之别。
于是,今夜的龙家府邸难得没有人上门投诉龙大小姐龙小花魔音摧残左邻右舍的不良行径。
“好琴,好曲,好手法。”一个熟悉的身影穿着一袭还未换下的白衣招摇地站在龙府大门前,就连脸上的笑意也未有丝毫变化。
他侧了侧身子,朝背后提着一柄银白色剑的黑衣男子笑道:“这么看来,晓乙那家伙果然在骗我。他把那龙大小姐说得那般一文不名,准是在找借口与我推托。这等余音绕梁的曲子,岂是一个鸡飞狗跳的女子能弹出来的?”
听闻他这一席话,一个一直站在龙府大门前的小厮不满地扁了扁嘴:“哼,这位少侠,你是外地人吧?龙府的那位小姐哪能弹出这等曲子。这曲乃我林家二小姐所弹,我家小姐六岁能诗,七岁能画,八岁已弹一手好琴,怎能同龙府那个才出嫁就被休离、成天只知道闯祸的丫头相提并论?”
“哦?”白衣公子挑高了眉头,“原来不是龙家小姐龙小花所弹。”
“龙家小姐弹的琴能听吗?你是不知道,有人为了躲这龙家小姐的琴声,可是从城西头硬生生搬到我家小姐所住的城东头,这西边的好宅地都因为她而市价大跌,她若是每日弹一曲,这里很快就变成荒凉之地了。”
白衣公子微微一怔,从嘴角牵出一丝浅笑,也不多言语,转身便要走人。
“啊,这位少侠不需问我家小姐的名讳吗?”
“你家小姐?”他回头不解地看着那小厮,随即灿烂一笑,“我对你家小姐没兴趣。”
“什么?我家小姐那可是远近闻名的才女,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
“那又如何?”他眼带柔笑,话语的音调却带起轻佻乖张的升调,“你家小姐可有悲惨身世?”
“啊?”
“可有被人欺负?”
“这……”
“可有被人霸占祖业?”
“……”
“没有?”他一耸肩,摇了摇头,“那可没办法了,白某别的喜好没有,就爱造这等救人于水火、温柔体贴、侠骨柔情的佳话。”
说罢,独留那呆若木鸡的小厮,他一展一直持在手里的白纸扇,踱着文弱儒生的方步离开。
“少主,为何过龙府大门而不入?”提着银剑的黑衣男子低声问道。
“此刻进去,定会被晓乙丢出来。”
“因为您吃了霸王餐?”
“你救主来迟,我只好出此下策了。”
“在下倒不知,吃霸王餐还能吃到衣衫不整的。”
“啊?”他低头看了一眼已经招摇了一天的白玉胸口,漾出轻笑,“龙家着实是个好玩的地方,就连跑堂丫头也有趣得很。”
“少主当真要……在这里选亲?”
“对啊。我也老大不小了,娶房媳妇挺好的,不是吗?”
“您那征亲条件不好。”什么要造一段救人于水火、温柔体贴、侠骨柔情的佳话。
“不好吗?我倒觉得挺有趣的。对了,还得去买匹白马,通体雪白最好。走吧!”
“……”
-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
-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