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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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回来之后,我觉得不去看天森真是一种罪过,所以决定每个星期三和古小美去找他。下午走进他们学校,看见女孩子们在篮球场上兴奋地欢呼,叫嚣,然后就看见天森在玩篮球,一米八三的个子,怎么玩都是潇洒。他笑着朝我们打招呼,灿烂如同一轮光环。路上女孩问他为什么只有星期三打篮球?他结舌,我就和古小美暗地嘲笑他的假模假式。到了新的学校,天森的话变得很少,每天除了回学校睡觉,其他的时间都在桌球室待着,然后是录像厅,再然后是溜冰场、迪厅。如果今后有着落,他这样的生活像是在扼杀自己的青春。我看得出他的寂寞和无聊。不过,我和他不在一个学校了,回头看他单纯的笑脸,突然觉得失落,失落的原因是我过于开心,都忘记了自己是不是真的了解天森。想来有一点恐怖,我于是尽量深呼吸,深深地呼吸。幸好我还记得我们是兄弟,好兄弟。
我把兄弟两个字刻在桌子上,很大很大,每天提醒自己,好兄弟叫天森。
虽然我旷课,但我不是一个没有抱负的人。比如我也想交到一群漂亮干净、谈吐得当的朋友,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一套简约的公寓,一个精致的女友,一个悠长的带薪假期。我趴在课桌上傻傻地想,决定要努力,决定从今天开始要和古小美交换日记,写自己的心情和目标。
但是一个漂亮的日记本价格不菲,这让我很为难。但是如果把采购的任务交给古小美的话,不费吹灰之力,家贼难防的古小美。
我把中文系作为自己的首选,而古小美把北大定为自己的目标。她不去清华的原因是清华的女生一向被认为有点丑,于是她认为女生本来不丑,但是到了清华,就自然而然变丑了。
还记得那时我和古小美并肩走在操场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说起以后,没有人料得到的以后。这样的城市太小、太空、太窄,除了让我们可能体会到友情之外,其余的都是荒废稀缺。所以无论后来我们是在北京还是在东京,纽约或是伦敦,我们分散在世界的各地,其实就是象征着我们过于想挣脱地心的引力,把青春拉长到极致。压抑让人泄愤,一个人越逃越远,无非是进了别人的牢笼。我又想起天森说的,我去美国是想换换生活模式,而那些美国的孩子来中国又何尝不是呢?我们花了时间精力去体验彼此都不适应的生活,但是没关系,我们还年轻,没到三十岁,我们都可以犯错误。
这里我才刚刚写到高二,后来的日子陆续到来,我们用自己的方式一一化解,不成障碍。
中午阳光太强,晒得人睁不开眼睛,空有一身精力的白小墓在球场挥汗如雨,却得不到女生的顾盼流连。于是越打越气,越气越有劲,他看着我无聊地逛来逛去,于是跑过来希望和我一起有理想地追寻什么。我说:“我只是随便逛逛,不要以为我中午出来就一定有什么诱惑。而且经过那么长的时间难道你真的没有发现,美女怎么会在这个点出来?”
白小墓一脸白痴状。
“这个点出来的都是皇宫里的太监。”
“啊!啊!啊?”
7
白小墓没有反应过来,真的以为就是太监出来,我恨不得一巴掌拍碎他……
我的意思是要什么没什么!
白小墓这个人可以套用九哥告诉我的定律:男人最喜欢听女人说的一句话是我要!男人最不喜欢听女人讲的一句话是我还要!白小墓就是这样,凡事都没有一个尺度。你以为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时,白小墓还会一模一样地再犯一次。于是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白小墓小时候上学时可以一连八次左腿骨折了。永远都是一个小坑让他失“蹄”,连着八次骨折导致他最后转学。仔细看,你就会发现他的左腿比右腿要短那么一截。
九哥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因此逐渐升高。
像白小墓这样的智商我断定他期末考试的时候不会有好的下场,他这个人一没有紧迫性,二没有耐性,三还看不准时机。若换作天森的话,自然会察言观色,见机行事,一件事就算做不到滴水不漏,至少也不会让人捉到什么把柄。
靠在学院的栏杆上,看远方斑驳的树影,唏嘘我们过去的生活。一起上初中的日子,似乎就在昨天。而现在每天赶去上课,一堆人挤在教室里一点都透不过气,看见桌子上刻着“绝情谷”“滥情谷”“斜阳谷”,最后还刻着一个特别大的“回音谷”。当时我完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有人渐渐放弃,与他人方便,开学才三个多月,教室里已经是空荡荡一片,老师说话我发现有回音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回音谷”的来历。
下课的时候发现沐在等我,心中立刻窃喜,沐在等我,而且白小墓还不在。这样的心胸未免显得有一些狭隘,但当我听说沐来找我的原因时,我觉得白小墓没有来是正确的。沐希望我和白小墓不要去参加四星大赛,而是去参与一个戏剧的表演。我提出要看看台本,但是沐说台本还没有出来,是一位学长也是她的直接领导在写,我当时就感觉是一场骗局。估计也像是桃子仙那样胡乱折腾的什么东西,顶多有一点生活的小感触,对于这样的东西我兴趣不大。我说白小墓和谈民民两个人每天生活在戏剧里,相信他们对这样的生活更有感触。看着沐开心地拿着号码离开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没有人能避免被骗的可能。现在是被我骗,更大则是被生活骗。
8
高考即将来临,大家都在努力学习,我逃课去玩电动时见到了天森的女朋友,她高挑、漂亮,穿名贵的服饰,谈吐得体。我推着赛车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天森叫住我,我回过头,女孩子平淡友好地对我说:“你好,我是杏子。”我点头,落荒而逃。也许我还不知道如何面对好兄弟的女朋友,至少没有这样的准备,我以为兄弟就是一起交女朋友,一起成长,一起老去。落单只能让人无所适从。我在逃跑的途中可以想象得出他的木讷和他女朋友的嘲笑。我至少应该点点头,伸出右手,与他的女朋友握握手,说声“幸会,经常听他提起你,真人很漂亮”之类的话。现在的我总结,那个时候果然太年轻。是呀,果然太年轻。
桃子仙没有拿到我的稿子之前就开始向周围的人大力推荐我了,但是他给我定位很好,就是行吟少年、游记 。在他吹捧我的时候,也是他拿到保送某重点大学中文系资格的时候,他百无聊赖,想成为一个经纪人,想在他毕业之前做出一点成绩来,于是每天过来找我,希望能够尽快拿到我的书稿,帮我把书出了。一次两次我以为他在骗我;三次四次,我以为我自己在做梦;五次六次,我以为他在做梦;七次八次,我决定向老师请假。古小美阻止了我,她说我这种病人好死不如赖活着,万一真出了本书,对人间没有怀念之后立刻撒手而去那她怎么办?
我觉得很有道理,连古小美自己也没有想到他们会一个一个地离开,使我对学校更加没有兴趣。古小美可以降分去学美术了,天森据说也可以转学进保送了,我坐在操场的栏杆上独自晒太阳,晃荡着双腿,阳光照得我看不清方向。远处的篮球场有人运动,那些拼抢的声音陆续传到我的耳中,这些都不是生活的理由,都不是。我跳下来,拍拍身上的灰,从那一刻开始,我似乎学会了为自己做决定。我回到教室开始看课本,虽然看不懂,但是我已经决定,既然大家都在做,我又凭什么抵触。自以为人家犯傻真是没必要,被自己看不起的人看不起,不如选择自宫——这是我最后的思想总结。
果然我在课堂上提出弱智问题的时候,遭到了众人的嘲笑,老师也觉得惊奇。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离开这个学校,无论是被开除还是毕业,就谁也不认识谁了。那些和我有些渊源的人都走了,这里我没有朋友,家里奶奶还在一遍一遍重复地看着还珠格格,我只能自己选择了。不过很多事情不是自己预料的那样,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就是这个道理。刚下课,班主任过来找我,劈头就问:“王小绪,是不是想在课堂上捣乱?有同学反映你什么都不懂,还扰乱课堂秩序。”
我?我能说什么呢?我可以想象得到其他人的模样,又能去怪谁呢,只怪自己成绩不好,问出个COS 30°的COS是怎么发音的这种问题……想来还是自己的错。
桃子仙铁定保送,为了监督我能够尽快完成他任“经纪人”的第一本书,于是他学着天森那样申请了换班级来陪我,简直就是阴魂不散。
9
那个时候我只有爱憎,倒还不怎么坏。上课不是睡觉就是做自己的事情,绝对不会去打搅别人。不比上大学的时候,昨天上课谈民民在睡觉,老师没发现。正好有一段时间教室里很安静,同学们都在埋头看书。我和白小墓就把睡觉那家伙摇醒,说:“快起来,老师叫你到黑板上去做题。”本来这个老师平时也有这个习惯,再加上谈民民睡得昏昏沉沉的,一听,一下就醒了,噌地站起来,就往讲台上冲,冲上去抓起粉笔,又不知道要做什么题,但又不好意思问,怕挨骂,就用粉笔在黑板上假装思考然后乱写,老师和所有同学很惊奇地盯着他……然后谈民民被送到学校医院,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时想睡就睡,连睡了一个星期,出院的时候他已经肿了起来。
当然我和桃子仙坐同桌的时候是高中,我还不敢这样去捉弄同学,每天他就督促我写文章,我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间隔着问问他一些奇怪的问题。后来才发现桃子仙什么都会,他之所以能够保送大学还不仅是因为他身上的各种光环,而是他被训练出了严密的、独特的逻辑思维。
桃子仙问:“形容一个女人美丽怎么说?”
我回答:“她和仙女一样漂亮。”
桃子仙批评:“你怎么知道仙女漂亮?”
桃子仙又问:“理想是什么?”
我回答:“理想就是不可实现的,永远美好的。”
桃子仙批评我:“理想是可以得到的,现实的,物质的。”
桃子仙问:“爱是什么?”
我回答:“爱是唯一,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最好最大的感情。”
桃子仙批评我:“猪!爱斯(是)基摩人!你没有听说过吗?哈哈哈哈。”
就这样,我和桃子仙每天在斗法中共同进步,桃子仙和我认识的人都不一样,至少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之前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东西,是什么我说不上来,总之不算好看的他,至少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在他身上,并且感染着我。在老师拿着《高中生》在我们班上大肆宣扬上面有桃子仙的专访时,我可以感觉得到他的优越感,但是他从来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决定。一个决绝的人是不会被生活赶上的。这是我后来明白的一个道理。
就在我踏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刻,突然觉得肚子很痛,蹲在门口,迟迟不能站起来。我蹲在地上看阳光,那些高中时候的往事就这样被尘封了,我有点不甘心。但是要不被生活赶上,就要活得决绝。
天森生日那天,我坐在课桌上左思右想,最后还是决定去帮他庆生。自从上次见到这个兔崽子和他那个像太阳一样的女朋友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了。我不能承受一个朝夕相处的好兄弟突然被人抢走,而且输在一个女人手里,一是怪自己太不争气,二是感叹天森太没定力,我们还不大,真的没有必要就谈婚论嫁。中午放学之后,我去市区的皮革店选了一块上好的皮革,决定给天森做一条皮带。这块皮革是小店的镇店宝,天森斗殴以来的口头禅一直是“拿皮革店的上好皮革做成一条皮带抽死你”,说完就冲上去给别人两巴掌。事后他总是不忘对我说:“小绪,等我过生日的时候一定要送我啊。”我点头应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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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们皮革店上好的皮革做成一条皮带,我要那个大的环扣。”我想做一条皮带,不仅天森束着好看,打起架来也可以防身。
下午,我翘课,一直守着皮带完成,刚好一米,不长不短,泛着威武的皮光,一头是闪着钢铁冷气的环扣,我自己拿着刻刀在环扣下方端端正正刻下“小绪送天森”。
我兴高采烈地准备去找天森,就看见天森和他的女朋友进来了,三个人用缄默打招呼,天森的女朋友要店员把那块上好的皮革拿出来,裁剪出一米要做一条皮带。
“你们?”
迎着我疑惑的目光,天森说女朋友想送他一条皮带,满足他的愿望。我有一点失落,与他们告别之后走在马路上差点被车撞死,想来就这样死有点不值得,再看看手里的皮带,想着可以送给谁,送给谁都不合适,上面不该刻天森跟我的名字,于是又跑回去,看着天森和女友在选铁环,我把手里的纸袋交到天森手上,说了句生日快乐就走开了。
我可以想象得到他的惊讶,于是欢快地大踏步走开。经过一家蛋糕店的时候,我买了一小块生日蛋糕,上面要售货员帮我写“祝天森生日快乐”,然后付了八块钱,两口吃掉了它,还喝下一瓶牛奶。
第二天,天森就抛弃了他的小女友,骑着一辆崭新的赛车过来找我。正是中午放学的时间,我一个人逛荡逛荡就出了校门,看见天森在抽烟、收烟、递烟,整个一流氓。然后我看见他系着那根可以把人抽死的皮带,我又多了一分强烈的鄙视,不要脸的人。
天森把赛车骑过来,说是要请我吃饭,为庆祝他的生日。
我和他走到市内的最大一家米粉店,心里落下一块石头,早知道就是吃米粉,根本不需要多加猜测。我点了一碗最贵的,十八元,老板说里面放了一头猪那么多的猪肉,我笑了笑。老板很幽默,而且不流俗,和每次一过生日就要吃长寿面并且还要我陪着一起吃米粉的天森来说,老板真的很不流俗了。
在我生活的这个城市,有很多区,除去学校不说的话,谁都有谁的地盘,十五六岁的孩子一半认了大哥。虽然身在这样的江湖没有那么威风,却也让我充满了向往,向往纯粹的集体生活,男女之间透彻,不像同桌之间的装模作样。虽然心思一直没有放在上面,但还是有初中的哥哥姐姐给我扛着,和这个假模假式的江湖多少脱不了干系,所以一直相安无事。
学校门口隔三岔五发生斗殴,看着有一点恐怖,我不是一个胆小的人,所以该过还是过,同样我不是多管闲事的人,所以从来不会在现场逗留。想来那个时候的形势是有一点恐怖,有一点白色氛围,感染每一个人。那些心怀鬼胎的人用“义气”两个字把大家拉到高中校门口,用自己的气势压倒每一个人。我对他们总是冷眼旁观,然后鄙弃地走掉。
如同不喜欢天森那些黑压压的朋友一样,我对这样的集众有期待但不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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