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第3节 推荐序

 白日梦

我读书那会儿,有一个姓屈的英文老师。面对同学在课堂上睡觉这种事儿,他从不气恼,更不会脸红。相反,他会放下书,坐下来跟我们聊他的青春。他总说:“我提倡你们做白日梦,因为只有先有了这个白日梦,你们才会有动力去把它变成真的。”说完他会拿出一台录音机,塞进去一盘磁带,给我们放歌听。

朴树的歌总是那么好听,我最爱的是《白桦林》。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我趴在书桌上,眼睛看向窗外操场上的合欢树,风吹起来时,叶子与叶子热烈相拥,阳光也不显得刺眼。我还记得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在操场上奔跑的样子,女生与女生拉着手偶尔挽起鬓边的发,一切都美得如同幻境……在十年后的这个冬天,我突然想起这些画面,不是没有原因的。

你知道,在单薄的青春里,能够支撑我们的,总是这样那样的幻想,白日梦显得尤为重要。

那时候,我的梦想朴实又现实,我想做一名语文老师,或是当个 ,直至我离开那个小城。后来的这些年,我在这座城又或是那座城满眼看到的都是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再也没有看到过合欢树,也甚至再也没有听到过朴树的声音。人们总聊金钱多过于梦想,梦想变得遥不可及。

二〇〇七年,是我的幸运年。我离开工厂,开始给纸媒写稿。

也是这一年,我认识了安小漠。我们都热爱写作。在很多个深夜,一起在网上聊天,互相聊写作。从一个个深夜,到一个个天明。早些年的文字是跳跃在指间的焰火,让人着迷,让人惶恐。迷人的是,它们从指间流淌而出,遵从于心;惶恐的是,那些印在纸上的字,字字剜心。

我一直都相信因缘,对世间所有相遇都深信不疑。就好像六年后的今日,我与安小漠两人坐在同一间办公室内,两人都没有过多的惊讶,仿佛一早就知道会发生一般。

六年后的安小漠,与六年前的安小漠没有什么不同。她还是那个活在梦中的少女,为梦想而活,为最初的爱而活着。

二〇一三年八月,我在为手头上做的一本书拍摄一个短片。聊的话题很粉红、很少女,当时我在旁边坐着,听她讲十七岁的故事。那会儿天很热,阳光热烈,窗外的蝉鸣没完没了,跟十七岁时没什么两样。中间我好几次很恍惚,以为坐在对面的那个人就是我。

那个说话颤抖,满怀一腔孤勇的人,既熟悉又陌生的人,可不就是我吗?可惜,我们都没有那么勇敢。唯一做过最为勇敢的,就是在正当年纪毫无指望地爱上一个不会在一起的人。

有天晚上,我们好几个人一起去吃饭。在烧烤店里,坐在隔壁桌的女生一直在喝酒,期间跟坐在对面的男生哭诉:“我为什么总是这么痛苦?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她没少流泪,坐在对面的男生除了沉默着挠头,再也没有别的举措。

成年之后,我们渐渐知道,在很多事情面前,安慰是最无用的。可除了安慰,我们似乎也不能给最想关心的人什么了。安慰变得重要,也变得可笑,它甚至根本不值得一提。因为总有比它更大的东西。

《圣经》里说,最大的是爱。

没有什么能比爱更大,没有什么能比爱重要。

爱多重要,问问你自己的心,问问那些你哭泣的夜,你就会明白。若是你还不懂,不妨来问问安小漠。

写作这些年,写过的故事不少,听来的也不少,却从未听说过,一个人会将一份爱藏在心底十年。这十年,她过得不痛快,有一份爱藏在心里,不敢说,不能说。怕说了会消失不见,怕说了会得不到,怕说了会像十五岁时看过的海浪拍在暗礁,怕说了会像气泡说破就破灭了。

爱他,便是她唯一的英雄梦想。

有天晚上,我们一群人又聚在一起,有人失恋有人暗恋有人正在恋爱。也是那天晚上,我们一群人抢过了她的手机,告诉了那个男生,她心中的爱与愁。后来,她一个人抱着一瓶酒边喝边哭。屏幕里播着的歌分外应景,杨千的《少女的祈祷》。那歌词写得真是好,“祈求天父做十分钟好人,赐我他的吻,如怜悯罪人”。

那天一直到很晚,我们才回去。在出租车上,我们聊天,说起最初的梦想,她说最开始写东西完全是因为那个人,他说他会看,于是自己就要一直写下去。写作于她而言就像是一个美梦,给她搭建过一座空中花园,让她靠近他,以另外一种方式占有过他。只有在写作的时候,她才是勇敢的。

而作为朋友,着实不希望见到她一直这样下去。

因为不快乐,因为不幸福,因为不值得。可是,爱就是爱,哪有那么多可去计较的。只知道靠近那个人时,一颗心好像是破土的种子,在他面前长出枝叶,想让他避一避太阳的光,哪怕他不需要这片阴凉。

是啊,我们无从计较这些。一个梦醒了还有下一个梦,而唯独爱他,是做过最长的一个白日梦呢。惟愿沉醉其中,不要清醒。

只有在梦中,麦子和麦子还长在一起,河流与河流会归于一处。

也只有在梦中,有情人都会成眷属。

段年落    

2014年1月2日于北京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