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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二章 对世界充满好奇

乔布斯离开苹果之后,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这个行业的意义和价值,也没有放弃自己一心追求的事业。他不仅从硬件方面、软件方面更加努力,制造出更加优秀的产品,还以敏锐的眼光观察到了三维动画的市场。在成功推出《玩具总动员》及其续集之后,乔布斯又一次站在了成功者舞台的中央。而此时,苹果却在斯平德勒的带领下走到了被太阳计算机系统公司收购的边缘。

当苹果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吉儿·阿梅里奥向乔布斯表示了希望他回来重振苹果的希望后,乔布斯答应了。也许外人很难理解,乔布斯这一句“20多年前,我参与创办这家公司,因此这是一项我难以推却的邀约。”包含了多少复杂的情感啊!乔布斯想返回苹果,绝不仅仅是想显示他的雄心,更不是一般人猜测的想复仇,而是他不忍心看着自己一手缔造的神话从此灰飞烟灭,因此他必须要做点什么来挽救他的“计算机帝国”。

换句话说,只要是对苹果有利的事情,他绝对不会犹豫,因为喜欢,他便不在乎那么多,更不舍得放弃任何机会。于是,他发挥自己的领导才能,自己花钱找到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了安装工作,并且提前了一个星期。最终,他不仅获得了提升,薪水迅速增加了10倍。

后来成为千万富翁的道恩斯退休后担任南方政府联盟的顾问,年薪只有象征性的一美元,但是他仍然不遗余力,且乐在其中,因为“那是他所钟爱的工作”已经成为他不竭的动力。

歌德曾说:如果工作是一种乐趣,人生就是天堂!可是千篇一律、毫无价值可言怎么能给你带来乐趣呢?想寻找到真正的天堂,就先找到自己热爱的事业吧!再没有什么比放弃更可耻的了。例如乔布斯,例如卡罗·道恩斯,如果没有对事业的执著和由衷热爱,恐怕就没有今天的苹果和“一美元的联盟顾问”了。

对世界充满好奇

乔布斯语录:

初学者的心态正如一个新生儿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永远充满好奇、求知欲、赞叹。好奇心理具有神奇的能量,它能够吸引人们不断地探索,事实表明,许多成功者的秘诀就是:保持好奇心。

当代著名的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说:“好奇心很重要,要搞科学离不开好奇。道理很简单,只有好奇才能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可怕的是提不出问题,迈不出第一步。”

一个人对各种事物的好奇心越强烈,就越具有探索的眼光。如果一个人对周围的事物都熟视无睹,就不可能发现新事物。

乔布斯从小就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他好像属于那种基因里就带着爱搞恶作剧因素的孩子。在小的时候,他会带着小伙伴们跑到医院,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好奇杀虫剂吃起来究竟是什么味道。

他还会把发夹塞到电源插座内,仅仅因为电源插座烧焦发出的难闻气味可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乔布斯童年的这种好奇心定格在了电子产品上,终于迸发出强大的力量,诞生了一枚伟大的苹果。

生活中,我们一直把“两耳不闻窗外事”当做至理名言,然而,当今社会我们更提倡的却是“两耳多闻窗外事”。我们如果能“两耳多闻窗外事”,多些好奇心,努力地去钻研探索,就一定可以创造出更多的成绩。

一位学者指出:“人们只有在好奇心的引导下,才会去探索为表象所遮盖的事物的本来面貌。”好奇是铸就成功和杰出的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只有好奇心才能产生兴趣,只有感兴趣才能产生探索的欲望和动力。很多成功者成功的秘诀就在于永远保持一种好奇心。

心理研究表明,当一个人对某些事物产生好奇时,他就会充满兴趣地去研究。他就会变得愉快,精神放松,使大脑高度兴奋。他的创造性就会得到高度发挥。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在自己不感兴趣的领域里,要取得优异的成绩是很难的。是否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浓厚的兴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参与未来社会竞争的成败。

年轻的朋友们,像新生儿一样怀有一颗好奇的心吧,这样你才能永不满足,去积极地发现一切事情,并且还能让你不为时空所限制,使你超越现在,推动你去学习一切你不知道和不熟悉的事情。

具有使命感和目标感

乔布斯语录:

你的工作将占据你生命中相当大一部分,从事你认为具有非凡意义的工作,才能给你带来真正的满足感。我觉得我们两个人是这个星球上最幸运的两个家伙,因为我们找到了我们喜欢的工作,我们在恰当的时候选择正确的地方发挥各自的特长。

乔布斯和比尔·盖茨是一对老对手,同时他们也是一对朋友,在乔布斯的眼里,一个心胸不够宽广的人是说不出什么有大格局的话的,一个缺少使命感的人也是讲不出什么有责任的话的。

或许因为他们对使命感和目标感有很多共同的理解,这也是让他们既互为对手也互为朋友的一个重要原因。

《连线》杂志是一家非常关注苹果公司发展和乔布斯动向的杂志社,其总编安得·卡尼曾这样分析过乔布斯:乔布斯每做一件事都有一种使命感。与其他充满信仰的人一样,他对自己的工作饱含激情,他对工作的专注使他经常对员工大喊大叫。但是有意思的是,乔布斯的很多合作伙伴都喜欢被他训斥,或者说,他们喜欢乔布斯的训斥给他们公司带来的效果,并且欣赏他的激情。

这就是乔布斯的魅力,难道员工真的是喜欢被“大喊大叫”么?不是的,因为他们深深地被乔布斯的使命感和目标感所感染。

拥有使命感和目标感的人,感受到的更多的是成功时候的喜悦和奋斗过程中的经历,他们因为拥有使命感而倍加努力,把脚下的每一块绊脚石都当做自己成长的试金石;又因为拥有目标感而更加有力,把人生的理想都化作一个个小目标一一去攻克,最终实现人生的梦想。回顾乔布斯带领苹果走过的路程,如果没有崇高使命感和目标做支撑的话,是很难屹立于世界之林的。

沙哈尔是世界著名的成功大师,他总结出三种工作境界:赚钱谋生、事业、使命感。下面故事中就是代表这三种境界的人:

在文艺复兴时期,一天中午,达·芬奇路过一个工地,酷暑时节的阳光非常强烈,师傅们都在挥汗如雨。达·芬奇很好奇,他走上去问一位师傅,你在干吗?这位师傅生气地说:“难道你不会看吗?我在砌砖头啊!”

达·芬奇只好去问第二位师傅。这师傅亲切多了,回过头平静地说,我在砌一堵墙。然后继续他的工作。

达·芬奇还是不明白,就去问第三位师傅,师傅你在干什么啊?这位师傅从容地停下手中的活,转过身面带微笑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工地,然后微微仰起头充满神往地说:我啊,我在建一座教堂。

如果把工作仅当成赚钱手段,便没有了实现自我价值的意味,工作时就只是盼望着下班、休假和加薪;如果把工作当成事业,则既会关注财富的积累也希望事业得到更好地发展,但是享受生活的同时难免受累于对权力和声望的追逐。

如果把工作当成人生的使命,人生的境界就会大有不同。怀着使命感工作,那工作本身就是我们的理想,就是我们的人生的价值,就是我们生下来的意义。

比尔·盖茨的财产净值大约是466亿美元。如果他每年用掉1亿美元也要466年才能用完这些钱,这还没有计算这笔巨款带来的巨大利息。那他为什么还要每天工作?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的财产净值估计为10亿美元,不像比尔·盖茨那么多,不过也足以让他在余生享受优裕的生活了,但他为什么还要不停地拍片呢?美国Viacom公司董事长萨默·雷石头在63岁时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很庞大的娱乐商业帝国。63岁,在多数人看来是尽享天年的时候,他却在此时作了很重大的决定,让自己重新回到工作中去,而且,他的一切总是围绕Viocorn转,工作日和休息日、个人生活与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界限,有时甚至一天工作24小时。

他们哪来这么大的工作热情呢?——这就是工作的使命感在驱使着他们自己的内心。

乔布斯也总是给自己的工作注入一种使命感。当iPod诞生的时候,人们都只视它为一个单纯的音乐播放器,乔布斯却认识到这个产品可以极大地丰富人们的生活,并在发布iPod的时候表示:“一个小小的改变就可以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其实在很多人印象中,乔布斯不是苹果的领袖,而是一位励志演说家。人们常常被他具有领袖气质的演说所吸引。乔布斯曾经说过:“他的目的并不是作为最为富有的人而死去,而是每天晚上上床的时候想着自己和自己的团队干出了非凡的事业。你也应该让自己从思想上准备好干一番大事业。”

了解“我”是谁

乔布斯语录:

你们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浪费时间活在别人的生活里。现在,当我们再次审视乔布斯的时候,你会看到,在他休学以后,在学校常常可以听到他发出“尖叫”,乔布斯用这种方法来表达自己的梦想,表达自己永远不会被满足的愿望。多年之后,他还在说:“你要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应该怎么办?自己可以做什么?”

显而易见,在他的心中,“我”一直没有泯灭。“我”依然还在,这或许就是乔布斯最后的精神支柱。人最可怕的是,因为各种原因,“我”在经历某种被否定或某种挫折之后,他人对你的评价将“我”埋没了,“我”慢慢地消失了,且消失得无声无息。但乔布斯却不一样,在面对惠普公司都觉得没有价值的一项创造时,乔布斯却一点也不动摇,对那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创造,他没有惧怕,他用他的“我们能够称之为艺术性的创造”最终获得了成功。

乔布斯虽然有“我”,但却从不坚守“旧我”。2l岁的乔布斯通过他投入的非技术性创造,就在这里创造出了一个新的乔布斯。从这以后,在被苹果扫地出门后,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又一次将一个新的乔布斯创造出来,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个新的苹果。

拉里·佩奇与谢尔盖·布林来自于Google,当他们替代比尔·盖茨成为21世纪全世界的青年偶像时,乔布斯却并未随着20世纪个人电脑时代的过期而走进夕阳,相反却成了一位横跨商业、时尚以及技术之间的精神性人物。

乔布斯演讲时的标志穿戴是一双磨旧的New Balance慢跑鞋,一条蓝色牛仔裤,一件黑色套头绒衣。塔克·哈米斯是美国一位传播学者,他曾经提出过“21世纪演讲秀模式”的话题,在他眼里,21世纪初的领导人与商业精英都在仿照“小布什式”与“乔布斯式”这两种演讲。“小布什式”演讲就是一群听众组成人墙,站在讲台背面,尽管演讲内容并不吸引人,可身后却有许多捧场的人在为他打气;“乔布斯式”演讲则是一边放幻灯片演示,一边夸夸其谈,穿着很随意,手中还时不时地拎着瓶矿泉水,随着他手臂的不断摆动,瓶子里的水晃来晃去,然而人们却仍然注视着他,并且用一种对英雄崇拜的姿态。

在一次苹果大会的舞台上,乔布斯口若悬河地演示时,居然没人注意到首排坐着苹果的董事之一,就是美国民主党前总统候选人戈尔,同时还坐着白发苍苍的安迪·格鲁夫。人们注意到的只有他们心目中的偶像,一位伟大的英雄乔布斯!就像正在家中,为出版《我所知道的乔布斯》而忙碌的马克·伊格列斯特在自己的博客上写的相同:“乔布斯是在商界与摇滚明星式的人物最接近,一年两次的演讲秀,就如他给苹果主演的巡回演唱会。”

事实上,我们可以通过这些现象看出来:美国人心里的英雄,不是乔布斯,也不是比尔·盖茨,而是敢于挑战命运、敢于表达自己、再造自己并再次走向新生的那些人。

乔布斯恰好是这样一个人,因此,他自然也就成了这种人的化身与代表,成为美国青年心目中的英雄。美国人对这种英雄十分崇尚,并且对这种英雄给予厚爱,于是就呼唤出了更多这样的英雄。乔布斯当之无愧,因为他具有不断完善自己以及创造自己的勇气。

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

乔布斯语录:

不要被其他人的观点的噪声掩盖你真正的内心的声音。

“教条主义是自负的巅峰”,罗杰尔德是这样来定义教条的。

从这里我们能看出来,所谓的教条就是就是自负的人掩盖自己的自卑心理时规定的,根本没什么价值可言。但是一些被称为教条主义的人,仍然愿意遵循那些教条。

有多少人曾呼吁过:教条主义害死人!因为这些没有缘由、不包含鲜活思想的陈词滥调,不知道扼杀了多少可能会对全世界、全人类产生重大改变的新想法。新社会的年轻人如果沉浸在教条的陈旧知识里,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的作为。

不过乔布斯可不是这样的人,如果抛弃他身上所有被公认的优点,他也会保留着一种闪闪发光的,不会因为年华老去而失去光泽,也不会因为腰缠万贯而隐藏埋没的品质,这个品质就是——永远生活在自己的思想里,从不被教条所限。

从小时候起,乔布斯就是大人们眼中的“叛逆分子”,1968年,乔布斯在霍姆斯特德中学读书,班上的同学家庭背景都差不多,几乎都是来自美国白人中产阶级家庭,从来看不到黑人的面孔。乔布斯一直被人当成一个个人主义、不合群、持不同政见的怪物。时间长了,在同学们眼中这倒像是一种另类的时尚,他喜欢那种个人主义的、不墨守成规的氛围。

那时,正是美国社会由60年代的“大我主义”到70年代的“个人主义”过渡的年代,乔布斯很幸运地融入了这条潮流。对凡事都有自己的见解,从不被教条所束缚。

鲁斯·柯锲欧是乔布斯的中学同学,他就讲述过乔布斯中学时候的一件“搞笑事件”:

“我对中学时的乔布斯记忆犹新。有一件事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那是一个有浓雾的日子,我们是高中新生,班上所有的男生都在绕着运动场跑步。突然间,在我前面的乔布斯回头看了看,因为雾太大看不清体育老师,他就席地而坐休息。我想这个办法不错,也跟着他坐在地上。我们俩就这样坐着,看着别的同学擦身而过,等到大家绕了一圈跑回来时,我们再站起来插入队伍中。“我们这些人,有很多很擅长于埋头苦干,而乔布斯是‘浑水摸鱼’,但又能让人感觉到他始终贯彻并全力以赴,这让我们印象深刻。尽管那时候他只是个高中生而已,但如果是我,我却做不到那样。

“他从不放弃任何自作主张,不论他的观点如何不受欢迎。在很多问题上,他都有突破传统的观点。他从不曾改变自己的想法。很精明,有智慧,但就是不妥协,不合群。”

暂且不说这种调皮或者偷懒的方式,是不是会对其他的同学有不良影响,单是这种不被教条所束缚的灵活劲儿和创新精神就足以支撑他后来成功开拓苹果之路了。而且,事实上,乔布斯也并不是极端的破坏分子,本质上他仍怀着一颗善良的心看待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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