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流动儿童的性别结构,也基本遵从流动人口分布,呈现均衡化。而且各年龄段分布均匀,男孩多于女孩。男女各占53.06%和46.94%,性别比为113.02(以女性人口为100.00)。从相关数据来看,性别比均高于100。其中10岁组流动儿童所占比例最高,近7.5%,男女比例分别占全部年龄组总人数的4.12%与3.67%。而0岁组所占比例最低,近4.4%,男女比例分别为2.13%与2.11%。
同时,还需注意的是依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达3.74年。根据图1-4显示,城乡流动儿童在户口登记地以外地区“流动”时间平均为3.74年,7~14岁流动儿童中约1/3流动时间在5年以上。0~6岁流动儿童在外流动的平均年数占他们年龄数的比例均高于50%,说明这些儿童自出生以来有一半时间在现住地居住。0~13岁的流动儿童平均外出流动的时间随年龄而增长,14~17岁流动儿童的平均流动时间下滑,大龄流动儿童外出流动时间相对较短。
2.分布、居住地、家庭结构
(1) 分布
流动儿童地区分布高度集中。
流动儿童的分布集中于少数省(市、区)。其中广东省的流动儿童占各省(市、区)总量的1481%,人数高达19468万人,远远高于其他地区。流动儿童数量较多的省还有浙江、江苏和福建,这3个省的流动儿童数量都超过80万人。上海以及四川、山东的流动儿童数量也比较多,分别为5022万人、6514万人和4609万人。前述7个省(市、区)的流动儿童超过了全国流动儿童总数的45%。同时需要认识到,人们多认为流动儿童主要流动到发达地区,前述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也确实聚集了大量流动儿童。但同时数据也反映出,如四川、安徽、辽宁、河南、湖北、湖南等作为大规模向其他省(市、区)输送流动人口的地区,也同样接收了相当大规模的流动儿童,这几个省的流动儿童数量都在35万人以上。表1-3还显示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动儿童的数量与中西部地区相差不大,说明流动儿童在全国各地城市中普遍存在,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普遍性现象。
当提到流动儿童问题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上海和北京等主要城市。就数量看,上海、北京等城市的流动儿童规模并不特别“突出”。当然,这只是从流动儿童的绝对规模上考察的结果。如果我们从流动儿童在各地全部儿童总量中所占的份额来看,则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流动儿童就十分“突出”了。从全国总的情况来看,流动儿童在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为411%,并不算高。但这个比例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在上海市,流动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高达24.67%,每5个儿童中就有1个是流动儿童。这一比例较高的地区还有北京(17.28%)、浙江(12.58%)、福建(9.90%)和天津(9.54%)等地。
由于流动儿童主要是从农村流动到城镇,因而在流入地的城镇儿童中,流动儿童所占比例更高。全国城镇儿童中的流动儿童比例为8.73%,每10个城镇儿童中就有将近1个是流动儿童。上海、北京、浙江、福建等地城镇儿童中流动儿童所占比例则分别达到24.62%、19.16%、18.99%和18.68%。
在中西部的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宁夏、青海和新疆等地,流动儿童在当地城镇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也比较高,都接近或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