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希贝二十五岁那一年,公司业务特别好。忙忙碌碌一年下来,望着工资卡里的数字,她终于欢天喜地地缴纳了购房首付款。
母亲卢静是持反对意见的,买房是个大事,以后还要背着贷款,她怕女儿会过得辛苦。
童希贝却不以为然。她下单的时候正值杭州楼市低谷,城西的这个楼盘正在打折,一平米只要七千多块。大半年后,楼市大力反弹,童希贝眼见着自己的房子一平米升到了一万三。听到周围的同事叫悔不迭,她面上不动声色,心底却心花怒放。
父亲童大林一直都支持着女儿的决定。从小到大,他都把童希贝当男孩子一般教育,告诉她女孩子要自立自强,并不是依附男人才能生存。童希贝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向来都很有自己的主张,大学填志愿、毕业找工作,全是由自己决定。
在这一点上,卢静和童大林有着强烈的分歧。在卢静看来,女孩子一生幸不幸福,不在于工作做得怎样、职位爬得多高、钱赚得多少,只在于——她能否嫁个好男人。
可是,事事都能做得很好的童希贝,却独独在这件事上没有开窍。
在这件事上,卢静一直比童希贝急。自从童希贝和那个出国留学的大学男友分手后,就再也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一晃她已经快二十七岁了,卢静知道女孩子的青春不能挥霍,于是发动所有的亲戚朋友,一个又一个地给童希贝介绍相亲对象,好像她就是一件快要过期的滞销货。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这个城市无数的大龄剩女身上,童希贝能体会母亲的心,于是每一次相亲都认真赴约,不说打扮得多么隆重,起码也是端庄得体的。但缘分这件事真的很奇妙,相亲一年了,见了各界青年才俊不下二十人,互相看对眼的却只有两三个。然后经过不上五次的约会,事情总是渐渐偃旗息鼓,没了后文。
有些是对方开始冷淡,有些是童希贝开始敷衍,总之,从前一年的秋天一直到这年的夏天,二十六岁半的剩女童希贝依旧奔走在相亲的崎岖大道上。
春末夏初的一天,童希贝下班回家。此时天气渐热,空气中湿气很重,刚挤过公交车的她觉得身上黏腻,只想回家后好好洗个澡。在走进小区前,她发现小区外沿街的一家店在装修。
她停下脚步看了片刻。这家店面积不小,但因为楼上是住户,所以不能开餐饮店,几年来不断地被人承租,转让,再承租,再转让。从超市、棋牌室、足浴店到最近关门的一家桌游吧,童希贝全都看在眼里。
她想,这一次不知是哪个倒霉蛋租下了这家店。她潜意识里觉得这个店面的位置不好、风水不佳,因为它开门的地方是斜对着街的,歪门邪道,怎么发得了财?
店面刚开始装修,工人们正把黄沙水泥运进来。童希贝看不出端倪,努努嘴就回了家。
第二天下班,童希贝再次路过那个正在装修的店面,她又一次开始猜测这究竟是什么店,在心里跟自己打起了赌。其实,她最希望这里可以开一家书吧,因为这个店面的采光非常好,一长溜儿沿街的落地玻璃窗全部朝南,在里面吹着冷气、喝着冰饮、晒着太阳、翻着书,唔……不要太惬意!
不过这是不现实的,在如今这个社会还选择开书吧的人,不是个缺心眼,就是个二缺文艺青年。
童希贝在心里想,等自己将来有了钱,一定要在一个阳光充沛的地方开一家书吧。店面可以很小,但一定要有好喝的饮料和许多许多的书,适合晒太阳,适合发呆,适合在慵懒的午后窝在沙发上好好睡一觉。
第三天,第四天……第七天,童希贝天天都经过那家店。她发现这家店装修得挺快,这时候,已经能看出它的主色调了——明亮的橙黄色,看起来特别温暖。橙黄色是童希贝从小就喜欢的颜色,她突然觉得心情很好,因为这个素未谋面的店主与自己爱好的小小相似而觉得高兴。
童希贝的好心情没能持续太久,卢静又给童希贝介绍了一个男青年,逼着她去相亲。
童希贝嫌天气热,不太愿意,卢静恨铁不成钢地追在女儿屁股后头不停唠叨:“你也不算算你多大了?到年底都二十七了,你那个老同学苏晓娜的孩子都上幼儿园了,趁现在看着年轻漂亮还能找着个条件好点儿的,一不小心拖过三十岁,看谁会来要你!”
“三十岁怎么了?正精彩呢!”童希贝小声嘟囔,见卢静还要张嘴,立刻缴械投降。
第二天晚上,童希贝与那男人见了面。
这么热的天,他还西装革履的,甚至打着领带,额头上都沁出了汗。童希贝表示很无语,但还是与他聊了起来。
男人是一所高中的语文老师,姓曾,比童希贝年长两岁,面容还算清秀,见面后一直在聊他任职的学校里的事。
童希贝觉得无聊。读书时,虽然她的成绩不错,但却一直讨厌老师。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她考取的高中有一个特别变态的规矩,女孩子必须要剪短发,得知这个消息后童希贝暴躁了很久,后来勉强剪了一个及肩的发型去了学校,却被男班主任勒令去把头发剪到耳垂的位置。
童希贝与他大吵了一架,当时新生们才入学,互相间还不认识,可是剽悍的童希贝一下子就令他们印象深刻。最后,童希贝一气之下去剪了个板寸头,不仅令全班同学哗然,在整个年级都有了小小的名气。
班主任是教语文的,从此以后看到童希贝都是不冷不热的。幸好童希贝学习很自觉,高考时照样考上了重点大学,当然,她的语文只考了九十二分,将将及格。因此,她实在对教语文的男人没有好感。
童希贝呆呆地看着这位曾老师在对面引经据典,滔滔不绝。
终于,男人感觉到了童希贝的意兴阑珊,问:“童小姐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
“我喜欢看书,看电影,健身,旅游,就是些普通的爱好。”末了,她礼节性地问:“你呢?”
“我喜欢写诗。”
“噗!”童希贝一口茶差点喷出去,她一边扯着纸巾,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喝气管里去了。”
“没事没事,童小姐,你不要笑话我,其实我从小就喜欢文学,所以才学的中文,做了语文老师,我的梦想就是能出一本自己的诗集。”
“挺好的挺好的。”童希贝脑门冒汗,面上肃然起敬,“只要坚持梦想,一定会实现的!加油!”
曾老师羞涩地笑了起来,突然,他拉开自己的西服前襟,从内里的口袋中抽出一枝红色玫瑰,递到童希贝面前:“童小姐,初次见面,其他的也没准备,这朵花送给你。我对你感觉挺好的,觉得你就像这朵花一样美丽娇艳。”
童希贝傻愣愣地看着他手里的玫瑰,可怜的花儿不知在西服里被压了多久,叶片儿都耷拉下来了,花瓣也早没了生气,边缘上还有些枯萎。她收下玫瑰,点头说:“谢谢。”
“我……我送你一首诗吧,就是我对你的印象。”曾老师的眼睛亮了起来,“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
他念得抑扬顿挫、双目含情,童希贝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然后啪啪啪地鼓起掌来:“好诗!”
“不是我写的。”曾老师脸红了,“你猜猜是谁写的?”
完蛋了。
童希贝绞尽脑汁:“李白?”
“不是。”
“杜甫?”
“不是。”
“白居易?”
曾老师眼中流露出一丝不满:“是何思澄。”
“不认识,我只知道陈思成。”童希贝望着手里的玫瑰花,刚才鼓掌鼓得太猛,不小心把花茎折弯了,小红花正低垂着头,和童希贝一样无精打采。
不欢而散。
童希贝拖着脚步回家时,已是晚上九点。路过那家正在装修的店面时,她发现店门大开,里面亮着灯。
好奇心诱使着童希贝走了过去。跨进店门,她发现店里还没装修完,似乎正在木工阶段,各式板材、涂料、工具堆了一地,几乎无处落脚。
店里只垂着几只装修用的灯泡,没有全开,不远处的黑暗中似乎站着一个人,一动不动,不知在干什么。
童希贝望着他,脚踩到了地上的装修材料,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那人听到声音,侧过身来,童希贝立刻停下脚步。她略微近视,看不清他的脸,只知道那是一个高个子的男人。
她有些尴尬,这样贸然闯进别人的地盘,很不礼貌。
正想溜走,另一个年轻的男人从里间走了出来。他穿着工作服,身上满是涂料,看到童希贝后,问:“请问找谁?”
“哦,我住附近,路过这儿,看灯亮着就来看看。”
男人一笑:“我们还没装修完,大概还需要两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