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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韩愈首倡以古文对抗骈文,理由是骈文容易使人对文章的形式美倾注过多的精力,以至于牺牲内容以迎合形式。譬如,你想写一首七言律诗来抒情,某句话你必须用八个字才能说清,但严格的形式使你无论如何都要删掉一个字才行,意思就被损害了;再譬如,你明明写到迤逦的绿水已觉意尽,已觉恰到好处,但对仗的规矩要求你必须连带着把峻峭的青山也写了,意思同样也被损害了。
  少年李商隐沉迷于《左传》和《庄子》之中,同时深爱韩愈的文章,而他的老师李处士恰恰又是古文运动的忠实拥趸,毕生只写古文,不沾骈体。自然而然地,李商隐爱古文远甚于爱骈文。文学天赋极高的他,仅用几年时间,便写得一手出色的古文。多年之后,他在为自己的文集作序时回忆少年往事,还喜滋滋地说起自己在十六岁那年就写成了《才论》和《圣论》,以古文造诣受到长辈们的赏识。
  《才论》和《圣论》今已不传,李商隐的古文才华我们如今只能在极有限的几篇文章里领略一二。《柳枝诗序》就是其中之一,记述了诗人年轻时和洛阳少女柳枝传奇般相遇而又痛失的故事,文字颇有几分韩愈的神髓。
  遗憾的是,朴拙大气的古文在李商隐一生的写作中只如昙花之一现、惊鸿之一瞥,如今我们在厚厚几大册的李商隐文集里只看到连篇累牍的骈文。成年之后的他,必须背弃自己早年的教育与喜好,改弦更张写骈文以谋求生存,一如浑金璞玉被雕琢、被打磨,被世俗的铅华肆意沾染。
  他毕竟天资过人,从古文天才蜕变为骈文名家,这之间并不曾花费太多的时间。但是,当我们今天读着他的文集,那骈文写得越好,越发感到那蜕变背后的隐隐悲凉。
  12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华采和质实,是一对相反的概念。要做一个合格的君子,就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取得某种微妙的平衡。就文章而论,形式之美不可以压过内容之美,反之亦然。这就像一个人的穿衣打扮,既不可以不修边幅,也不可以让衣服压过人——很多人都在这两类偏颇中非此即彼,后者的情形显然比前者要多。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整个唐代,不仅华美的骈文压倒了质朴的古文,华美的今体诗同样压倒了质朴的古体诗。
  所谓今体诗,顾名思义就是新诗,对唐人而言的新诗。在诗歌史上,唐朝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捩点,汉魏时代的那种粗手大脚的诗歌形式被格律谨严、对仗工巧、音色经过细腻雕琢的新的诗歌形式彻底压倒。这个转变是从初唐便开始的,所谓“初唐四杰”的诗歌成就,并不在于他们真的把诗歌写得多好,而在于今体诗是在他们手上奠定了自己的地位,使有唐一代的诗歌大势从他们所打开的门径里一泻千里。
  杜甫在《戏为六绝句》里说:“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王杨卢骆所写的“当时体”一度遭受过轻薄之讥,杜甫之所以会为他们鸣不平,是因为杜甫本人就是写今体诗的大师,对今体诗的初期遭遇特别理解和同情。
  而在唐诗的两大宗师巨擘里,李白一生都在写古体诗,只是偶尔才写一下今体诗。正是两位大诗人截然不同的性格、脾气造就了彼此的不同选择:写古体诗不受什么束缚,所以才有“李白斗酒诗百篇”,只要兴之所至,诗句就可以信手拈来,一泻千里;写今体诗正如闻一多所谓是“戴着镣铐跳舞”,所以杜甫写诗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诗句是慢慢打磨、锤炼出来的。
  古体诗偏于“质”(内容),今体诗偏于“文”(形式)。古体诗虽然音律不够铿锵,辞采不够华美,但独有一种古朴浑拙之美,与上古风格也最接近。所以在古代文人眼里,单以诗歌风格的高下而论,总觉得古体诗毕竟胜今体诗一筹。我们看《唐诗三百首》的编辑体例,古体诗就是排在今体诗之前的。
  所以,即便在唐代,即便在今体诗最流行的时期,也有一些人顽固地守卫着古体诗的世界,追求遗世独立的高古之风。不难想见,李处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仅在文章上只写古文而不写骈文,写诗也是只写古体而拒绝今体。因此,李商隐最早接触到的诗歌教育,亦是以高古之风为贵的。
  在所有的古体诗里,李商隐最爱鬼才李贺的作品。李贺的诗写得光怪陆离,带着三分仙气、七分鬼气,就是没有一点人间烟火气。李商隐早年的诗里,譬如本书楔子里介绍过的《燕台四首》,就很有一点李贺的味道。但是,李商隐毕竟是一个渴望入世亦必须入世的人,而为了入世,他就必须改变自我以迎合主流的社会风尚。他必须忘记古体诗,必须投身于今体诗的世界里,用流行的腔调和他必须去交往的人相交往。
  他成功地改变了自己。今天,在他传世的所有诗作里,最为脍炙人口的那些篇章,清一色全是今体。
  13
  诗歌在今天仅仅是一种文学性语言,而在唐代,它还是一种重要的功能性语言。
  是的,进士科的考试要考诗歌,士大夫阶层的人际交往需要诗歌酬唱,在长官安排的酒筵上也需要有诗歌来助兴,帝国出现了祥瑞更需要有诗歌来歌功颂德。尤其在人际交往的环节上,诗歌堪称最理想的婉语,诸如请托、投靠、拒绝……所有不方便直接说出口的话语都可以在诗歌的包装下变猥琐为优雅,变唐突为妥善。
  所以,只要你有入世之心,诗歌技巧就必须好好掌握。诗歌不再是私人趣味,而成为公共语言当中的一环。诗歌既然属于公共语言,自然需要迎合公共的风尚。这,就是李商隐必须弃古体诗而改写今体诗的原因。
  李商隐不是李白,他没有李白那种可以恃才傲物、睥睨天下的经济资本,更缺乏与之相应的脾气性格。他只能谨小慎微地,在底层世界的泥泞里踮起脚,辛苦地向上张望,希望能一点点地挤回李氏门庭曾经属于过的那个阶层。
  他的一生,的确都在这样艰难地努力着。但是,任他如何练习妥协,任他如何了解背叛,童年与少年时养成的性格终归是骨血里的东西。正如一个人纵使一辈子都在矮檐下行走,他的脊椎与颈椎也永远不会失去挺拔的天性。对于李商隐来说,在自己还没有成长到学会选择与防御的年龄时,老师李处士那孤高耿介、遗世独立的气质,以及一生不弃的理想主义,已经潜移默化地塑造了自己。
  而李商隐将来的悲剧就在于,他必须以一个出世的灵魂,去做一个入世的人。
  14
  古人的婚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规矩是绝对不能松动的。因为这正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的地方:禽兽完全遵循天性行事,而人类懂得道德廉耻,懂得以礼自防。
  所以,自由恋爱在古人看来实在是一种无耻的行径。司马相如以琴声撩拨卓文君的芳心,完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私奔之旅,这种事情只有今人会为之赞叹,并口口声声大呼浪漫;在古人看来,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堪称寡廉鲜耻、伤风败俗。
  白居易曾写过一首《井底引银瓶》,流传甚广。白先生坦言写作此诗的目的就是为了“止淫奔也”,全篇以私奔女的视角写就,诗末痛心疾首道:“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翻译过来就是:家乡父母健在,亲情满满,这样温馨的家我却回不去了,因为曾经私奔,即使我现在无处可去,我又怎有颜面回家去?就因为你一时的欢情,我一辈子都给耽误了。痴情的小女子们,且谨慎些吧,不要轻易以身相许、随人私奔。这首诗充分证明,时人对自由恋爱并不那么赞许。
  在古代,如果你深深爱上了一个女人,如果你不可救药地想要追求这个女人,你一定要征求父母的批准,然后由父母出面委派媒人,由媒人撮合你们的婚事。因为在求婚的时候,你总要讲出自己有哪些好处,但自己总不方便自夸;父母夸自己的儿子也不可取,至少对于外人来说是毫无说服力的;只有媒人,有着中立的立场,可以无所顾忌地大讲你的诸般好处,这些话如果你有机会亲耳听到,一定会觉得无地自容。
  所以,提亲之类的事情你切切不可亲自出面、亲力亲为。若你真的这么做了,就会被人讥为“自媒”,顾名思义,就是自己为自己做媒。
  孟子讲过:男人天生就需要女人,女人天生也需要男人,但如果只顾着遵循天性,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私定终身、逾墙相从,那么父母和国人都会轻贱他们。同理,古代的君子都有急切的出仕之心,但再急也会遵循正道来求仕,如果求仕却不由其道,那就和男女私定终身一样了,会被所有人看不起的。
  所以,在传统的儒家观念里,求婚的“自媒”和求仕的“自媒”都是同样性质的事情,同样卑劣,同样有失尊严。只有当你希望能在某位老师门下学习的时候,你才可以“自媒”,即亲自拜访老师——这是一种放低姿态、自我贬损的表示,而不可以派人去请老师过来教你。《礼记》所谓“礼闻来学,不闻往教”,说的就是这个规矩。
  在婚姻和仕宦的问题上,自媒其实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极佳的心理素质,自尊心稍强的人就做不来这些事情。然而,唐代在中国历史上实在有点特殊,它虽然一般无二地秉持着儒家传统,但帝国上下总是洋溢着一股进取的力量,越是个性张扬、不惮于自我推销的人,在这个时代里越吃得开。而所谓个性张扬,所谓自我推销,归根结底都是自媒。
  唐代的著名诗人里不乏自媒的高手。李白向韩朝宗自我推荐,吹捧对方说“制作侔神明,德行动天地,笔参造化,学究天人”,夸赞自己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气义”,在今天看来实属肉麻至极。杜甫到长安求仕,不断写诗投赠王公显贵,甚至在诗中还拜托京兆尹鲜于仲通帮自己走通巨奸杨国忠的门路,一天天过着“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的日子。
  之所以这种“斯文扫地”的事情会成为有唐一代的风气,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唐代干谒者不认为干谒是在谋求一己私利,他们认为,他们是为了避免国家流失人才,才主动跳出来振臂高呼“我是人才,我能让唐帝国发展提速,请快些重用我”的。杜甫在献给韦左丞的干谒诗中就明确地表达了“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张楚的自信不输杜甫,他说“至如高班要津,听望已久,小郡偏州,常才为之”。将两位大诗人的话大致翻译成现代文,杜甫说的是“我才华出众,所以一定要做官,这样才能辅佐君王,重现尧舜时代的美好生活”,张楚说的是“我的聪明才干,必须在关键职位上发挥作用,那些小郡偏州的芝麻小官,让普通人去做吧”。干谒者之所以干谒,是因为他们笃定自己能为唐王朝添砖加瓦;如果他们有才干却不能身居要职,这是帝国的巨大损失。
  所以唐才子们奔走八方,告诉许多人,自己有多么优秀;他们将自己的才华展现给那些有力量与资源的人,希求通过那些力量与资源,闻达于天下,做出一番事业。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唐代的科举考试并不以一次考试成绩来论英雄。一名士子是否能够中举,主要并不取决于当次考试的成绩,而取决于他在考试之前是否做好了行卷工作。
  所谓行卷,就是在进士科考试之前,应试的举子们精心挑选代表自己最高水准的作品,递呈给社会上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以求这些贵人向主考官推荐自己,或者提高自己在文坛上的声誉。唐代的科举考试采取“实名制”,也就是说,考卷不糊名,哪张卷子属于哪个举子一目了然。主考官评阅试卷之外,自然而然还会参考举子在文坛上的名声以及其他作品,甚至说参考都不准确——考场外的名声与作品,决定着考场内的胜负。而考场外的名声与作品,靠行卷来提供。
  所以,夸张一点来说,科举考试是否成功,士子是否擅长自媒实在是第一要因。而少年李商隐所接受的学术训练与人格培养,都使他疏离于唐代的主流社会,这使他在将来的成年世界里对自媒行径充满鄙夷。
  于是,世界对他也投以同样的鄙夷,将来他在科举中会一次次败给那些擅长自媒的竞争者——资源总是过度稀缺的,纵然你全力以赴地去争夺,也未必能得到自己的一份,更何况你甘愿被各种道德锁链缚住手脚呢。
  不知道李商隐是否为自己的坚守或不得不坚守而后悔过。他那首著名的《常娥》似乎蕴含着非常耐人寻味的情绪: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
  常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当银河渐渐隐没,群星在又一度的曙光中又一度沉入海底的时候,在高寒的月宫里,烛光深深地在云母屏风上镌刻下嫦娥孤寂的影子。此时的她,是否懊悔当初的选择呢?抛弃繁华纷扰的人世,她获得了永生。世间沧海桑田,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她却拥有一张不老的脸,任它一千年一万年。但凡事皆有代价,嫦娥付出的代价就是——在凡人高不可攀的天堂,自己是自己唯一的伴,固守一片孤寒。想来多么寂寞:自己永恒的青春与笑靥,无人欣赏或钦羡。即使皮囊始终如一地光鲜,但灵魂最终凋敝,不复在凡间时的丰美鲜艳。
  李商隐应当有过疑惑,亦有过动摇的时刻,但是,正如嫦娥一偷灵药便从此寂守广寒,他那少年的心志一旦塑成,终生都不可能改变。他并非一个拒绝妥协的人,只是不肯把底线也一并妥协出去。
  没错,他可以弃古文而为骈文,可以弃古体诗而为今体诗,但妥协并不意味着没有底线。自媒,就是他一生中无论如何都跨越不过去的障碍。
  李商隐后来在一篇祭文里谈及自己的性情:“不忮不求,道诚有在;自媒自炫,病或未能。”正是这最后的一点坚守,使他在科举与仕途中屡屡碰壁。人生总是在权衡与取舍中度过,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其实只有一点:前者的权衡总是在底线以上做出来的,后者的权衡从来不问底线。
  如果你改变不了世界,就只有改变自己。
  如果你不肯改变自己,就必须坦然承受世界对你的遗弃。
  全部的人生哲理,其实就这么简单。
  【小考据】斐然成章的政府公文
  以今天的标准来看,政府公文应该总是刻板枯燥的高头讲章,如果太过讲究文采,反而令人感觉不伦不类,有失体统。然而唐代的观念恰恰相反,骈文是标准的公文文体,一定要写得对偶工整、辞采华丽、用典丰赡才行,即便是法官断案撰写判词也要用这种调调才好。流风所及,直至明清,人们认为正经的公文、判词都应该是骈文写就的才对。
  就连话本小说里都是这样编排情节的。《初刻拍案惊奇》有一回《韩秀才乘乱聘娇妻,吴太守怜才主姻簿》,吴太守主审一桩婚姻官司,亲笔写判词道:“韩子贫惟四壁,求淑女而未能;金声富累千箱,得才郎而自弃。只缘择婿者原乏知人之鉴,遂使图婚者爰生速讼之奸。程门旧约,两两无凭;韩氏新姻,彰彰可据。百金即为婚具,幼女准属韩生。金声、程元、赵孝,构衅无端,各行杖警。”全篇判词骈四俪六,读来朗朗上口,令人不自觉地就会摇头晃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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