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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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首尔,夜晚的街道。
一条七岁高龄的陈年牛仔裤,一件原价9900块的廉价白T恤(约合人民币55元),一件因为实在穿得太久,已经像龟壳一样塌在身上的卡其色马夹。说好听点,这叫做全天候多功能休闲时尚范儿;说白了,这就是街头流浪汉初级阶段的典型装扮。只要坚持一周不洗澡,再往路边一躺,没准就会有人上来帮忙盖上张报纸呢。
没活儿的时候,整天闲得连填饱肚子都困难,可活儿多的时候,能忙到梳头洗脸的工夫都没有。有时间打扮的时候手里没钱,有钱进账的时候又没时间打扮,生活就是如此悲剧。就像今天,为了准备节目拍摄的事儿刚去了趟外地,此刻我正走在首尔的大街上,浑身散发着街头流浪人的气息。
话说回来,今天总算是正经洗漱了才出门的,这已经算不错了。现在该头疼的问题并不是这个。
“哎哟,里长大人,眼看着明天就开拍了,您现在突然反悔可怎么行啊?卫生啊,我负责,一定会打扫得干干净净再走。是,那么……哎哟,我的里长大人,老爹,我叫您老爹没关系吧?嘿嘿,是,老爹,那当然,那当然,您会担心那是理所当然的。”
眼下这情况,就算是喊爹喊妈,也得把这对想改变主意的老夫妇给劝说服帖了,不然可就麻烦了。挂着一脸谄媚的笑,紧紧攥着手机赔不是,至于出租车司机投来什么样的怪异目光,我已经无暇顾及了。
算上今年,我在电视台当编剧,不知不觉已经十个年头了。
本以为当个编剧,只要写写文字就好。哪成想在现实中,每天过的却是求爷爷告奶奶的乞丐一般的日子。
当然,偶然还是会写几个字的。
例如在道具申请书上写“玩具气锤两个,薄铝锅每种型号各一个”。
如果这也算文字的话,那我早已经是大 级别了。
“是啊,大妈,谁说不是呢。您放心,我绝对不让他们动您的厨房。我会一直站在那门口帮您守着!”
万幸的是,这对老夫妇总算回心转意了。唉,说真的,要是这张脸长得稍微再给力点,我去当演员肯定能够大红大紫。
当我还在手忙脚乱时,出租车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弘大胡同。匆匆忙忙付了车费下了车,可我的所有心思还都挂在手机上。
“对了,还有件事我可没告诉老爹。我单独又多帮您准备了10张购物券。哎哟,这要是我能做主,恨不得30张40张地塞给您呢……那好,明天见了。”
电视台编剧这个职业,带给我的满足感其实也挺多的。特别是当我策划的东西上了节目、变成了现实时,那感觉好得简直像要飞起来一样。但是对我这个入行十年的编剧来说,最主要的工作还是要去应承周围各种人物的各种要求。到头来就是说,小鸡的翅膀就算长硬了,也不会马上变成威风的老鹰。在聚光灯闪耀的荧屏背后,怕是从来不会有人记得还存在我们这样一群无足轻重的编剧。嗯,从我这里收过购物券的那些大婶们除外。
拖着疲乏的双腿,终于走到了聚会的那家啤酒屋门前。一句歌声旋即飘进我的耳朵——Goodbye Yali……
这是1994年N.EX.T组合发表的名曲《飞吧,小鸡》。听到这久违的动听歌声,疲惫低垂的双肩下仿佛吹过一阵凉爽的轻风。
在温柔晚风的吹拂下,我看到了小黑板上写的聚会指引——釜山广安高中第38届在京同学会。
一句撩起回忆的歌声,几个让人想念的老友,常常会成为支持我在这世上继续坚持下去的力量。
我今年三十岁。
虽说这么快就到了追忆往昔的年纪多少让人有些哀伤,但90年代的那些回忆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灿烂、太美好了。
望着这行用彩色粉笔圈画出来的小字,我果断摁下了手机按键:手机系统设置——飞行模式。
没错。就算肉体没法离开,至少也让灵魂飞走一下吧。
● ● ●
“我说,你们都还活着呐!”
我嘻嘻哈哈地走进门,里面一群正聊得不亦乐乎的同学们同时抬起了头。
“哟,来啦!你平时就不能常联系联系我们啊?”
“漂亮了,变漂亮了。”
老同学们纷纷寒暄起来,虽然老套,却还都算好听。我跟他们挨个击过掌,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今天这桌上的酒菜看起来格外诱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午饭只凑合吃了个面包的关系。
“我说,没点那个葱丝炸鸡吗?这家店那道菜最好吃了。”
我正两眼放光,扫描着桌上的菜色,突然感到一道凌厉的视线向我投来。
“程诗源,你胖了点啊?”
唉,张单志这个死丫头,好不容易见一次,上来就给我来这么一句。
“我没胖,你个死丫头。你看看你,怎么就不想办法整整你那张脸呢?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自信?就算没钱去动大工程,至少把你那刘海给拾掇拾掇吧。”
我就算说得这么狠,那丫头也只是一直嘻嘻地笑着。看来她是真心喜欢自己那发型啊。
在我们丰富充实的学生时代,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单志的身份是“唯爱熙俊”,而我是“安胜夫人”。啊,对了!安胜夫人是安胜浩夫人的简称,而安胜浩就是H.O.T里Tony哥哥的本名。
单志讪讪地摸着贴在脸颊上的刘海,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把身子往前一窜。
“我说,你在电视台工作,一定能经常见到我家熙俊哥哥了?”
“也不一定的。”
要想常常见到自己喜欢的艺人,与其当个节目编剧,不如报名当个电视台的门卫更有希望。话说回来,我当年也是因为想见到TONY哥哥,才选择了这个职业的。
相互简单地打过招呼,我刚想把手伸向食物,就听到周围大家窸窸窣窣的响动。
“都还好吗?哎哟,好久不见了。”
一个穿着橘色连衣裙的女人,眯着一双笑眼走了进来。
毛友珍
一身与生俱来的爱娇,一双甜得杀人的笑眼,人送外号娇媚珍。她大器晚成地终于找到了适合的职业,现在是一名幼儿园老师。是个一辈子都在亲身实践“爱情乃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丫头。三个月前是金秀炫,一个月前是朴有天,现在据说又爱上了比她小一轮的偶像组合INFINITE。
“哦?诗源你胖了。单志,你又不是什么约克夏梗犬,那刘海能不能收拾收拾啊?不然就像那小狗一样,都梳上去扎个小辫儿。唉,这个文熙俊狂粉,你还那么喜欢他呀?”
看她一边眯着笑眼一边损人的这套本事,看来我们毛友珍如今也彻底成了混社会的人了。
我是保持防御,没说什么,可单志也不知道有什么好高兴的,一直笑嘻嘻地点着头应答着。
“嗯。”
真是够了不起的。15年来一颗心只挂在文熙俊身上的单志,搞不好哪一天会变成望夫石,甚至变成化石也说不定了。
“最近我都快被L迷死了(L:偶像组合INFINITE成员)。有没有哪个超市有卖的呀?”
如果超市里面会有卖,我一定会倾尽这几年所有的积蓄,去买一百个Tony哥哥回来。
正在这时,友珍在入口处发现了什么人,一下子站了起来。
“来了。”
原本集中在餐桌上的所有视线,都一下子望向了入口方向。四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小伙子,正威风八面地从入口走进来。
终于来了,我的死党们。我学生时代的全部。
江俊熙
清秀俊美的外貌,高高的个子,现在是一名有着精准高超的手术实力的年轻外科医生,身价一天比一天高,个性却比女生还细腻。今天的装束同样符合他一丝不苟的性格: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胸前衣袋里还搭了一方精致的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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