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节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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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此后,她还是每天收工时叫我上她家去。如果不去,她会跑到我们“家”来叫。我怕她天天来“家”找我,引起“营业部主任”的怀疑,所以我每天都如约前往。去了,照例是在忸怩中先吃一顿,而且吃得很饱。她有杂七杂八的粮食:面粉、大米、黄米、玉米、高粱、黄豆、豌豆……凡是黄土高原出产的粮食都有,家里就像一个田鼠仓一样。她经常用大米、黄米、黄豆掺在一起焖干饭。这种杂合饭特别香,就是顿顿吃饱饭的人也会觉得它比纯粹的大米饭好吃。这时候,报纸上和广播里,都在大力提倡“粗粮细做”。在劳改农场,我就听过一个炊事员用一斤米做成七斤干饭的“先进事迹”,大喇叭上还说他为此出席了“先代会”,听得我直咽口涎。她从来不做这种实际上在物理学中叫“过饱和溶液”的“干饭”,而是真正的干饭,一粒一粒的,圆润透亮。当然,她焖的稗子米干饭我也吃过。焖稗子米干饭,才显示出来她比那出席“先代会”的炊事员还高超的技术。
稗子,自古以来不当作粮食,“五谷”中就没有列入稗子。一九五八年,正在水稻分蘖的时候,掀起了“全民大炼钢铁”的运动,农民、农工全上山开矿砌炉去了。山上炉火熊熊,水稻田里仿佛也被火烧了一般,一滴水也没有。到了秋天,水稻颗粒不收,稗子却如原始森林似的茂盛。比人高一头的株秆密密层层,连蚂蚱都飞不进去,穗头还特别大。这个地区的农业领导人灵机一动:干脆吃稗子!并且允许稗子可以当公粮。应该公允地说,他这一招倒是个救急的办法。于是,稗子堂而皇之地步入了供应粮的行列,还后来居上,坐了第一把交椅。最普通的吃法是把稗子连壳一起磨,这就是我们天天顿顿吃的稗子面。它没有黏性,蒸熟的馍馍不过是靠万有引力聚集在一起的颗粒。讲究一点的,和处理稻谷一样去掉皮,加工成小米般大小的稗子米。稗子米的确如那些砸粪肥的妇女说的,只能馇稀饭,然而,她却史无前例地把这种不见经传的粮食焖成了一粒粒的干饭!
我的忸怩,不是装出来的。我是真正为她心疼,为自己白吃白喝感到羞愧。可是,我又非常想去。她家里,总有一种朦胧的幸福、愉快、舒适、自由在吸引我。我几次跟她说,我不吃粮食,给我熬一碗土豆白菜就可以了,她却说:
“咋不吃!你把心放在肚子里,我有粮食,要不人家咋说我开‘美国饭店’呢?你没见,尔舍不是长得很壮实么?”
是的,尔舍的确长得很壮实,很有精神,天真可爱。她不像营养不良或老吃不饱的孩子,见了别人吃东西就眼馋。我吃的时候,要是她没有睡,也一个人在炕上乖乖地玩,用海喜喜给她捏的小土灶、小土碗“过家家”。两岁多的孩子不会装模作样,更不会客气,她对别人吃东西不感兴趣,就是她吃饱了的明证。
我只好“把心款款地放在肚子里”了。
日子长了。从农工那里,我也知道了说马缨花开着“美国饭店”是什么意思。这个概念很不准确,不能照它的字面去解释。那必须先熟悉了这里的农工们对世界的理解程度,才能够透过字面洞悉到它微妙的内容。“美国饭店”,并不是指她那儿卖饭,谁都可以去吃,而是指哪个男人都可以去串门子,闲聊解闷,准确一点说应该叫“茶馆”。其所以和“饭”字联系起来,是暗示着马缨花通过给人提供这种方便而捞取到定量外的粮食。妙就妙在“饭店”之前冠以“美国”两个字。在农工们看来,美国是个荒唐的、乌七八糟的、充斥着男女暧昧之情的地方,却又是个富裕的、不愁吃不愁穿的国家。把这个国家加在马缨花头上,是完全没有恶意的,至多不过是种嘲笑而已。
谢队长对她的态度就很典型。有一次,我们大车回到马号前面装肥,正碰上马缨花和谢队长在对骂。
“你说我开着‘美国饭店’,那你也来呀!”马缨花站在肥堆上,拄着铁锹憨笑着。
“球!”谢队长一边翻肥一边骂,“你当我稀罕你那垯……”
“嘻嘻!”马缨花指着他,“只怕你馋得口水流了出来,把毛胡子都打湿了哩!”
这时,谢队长恰好骂得唾沫四溅,胡子上也沾着口涎。周围的男女农工看着谢队长,哈哈大笑了起来。
马缨花占了上风,谢队长大扫了面子。但我知道,谢队长没到她家去过,并且,只要马缨花和一帮妇女一起干活,谢队长总要派个强壮的男劳力去帮助她们。对她,谢队长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批评过,更谈不上“报复”了。
一个没有丈夫又带着一个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的单身妇女,现在家里还有男人进进出出,在农村是最容易招人非议的了。但农工们似乎认为只有马缨花可以这样做。我渐渐地理解了,她能取得农工们的好感,绝不是凭她的姿色或采取了什么方法;只有对人人都抱有善意和同情心的人,才能自然地取得人人对她的善意和同情。真诚和善良,有时能把违反习俗的事也变得极有魅力,变得具有光彩。
从农工们的话里,我还知道,近几个月来,好像海喜喜已经“独占了花魁”,别的人很少去了。“美国饭店”成了一个历史的概念,一个巴比伦。可是我坚信自己的直觉,海喜喜并没有占有她,更谈不上什么“独”。他还有个情敌——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就是那个瘸子保管员。有一次,我去她家,瘸子保管员跷着二郎腿坐在我常坐的那个土坯凳子上,她背对着他在炕前擀面。见我进来,瘸子保管员好像有点无趣地走了,临走时,操起土台上的一个空面袋揣进怀里,看样子他是带着一点什么东西来的。还有一次,在我吃完饭和她聊天的时候,外面响起了一轻一重的脚步声,马缨花急忙跳下炕,抓起顶门杠把门顶上。瘸子在外面叫门,她却喊叫道:“睡啦,都睡下啦!”搞得我十分尴尬,屏声静气,心跳不止。一会儿,保管员一轻一重的脚步声远了,她才朝我调皮地一笑,叫我接着讲故事,并不提那瘸子跑来干什么。
我和她接触的时间长了,越来越感到她并不是农工们印象中的那种跟谁都有暧昧关系的女人。她天真、坦荡、调皮、开朗……然而,我又感到她身上还有什么地方我并没有认识。
二十
对海喜喜,她倒从来没有顶过门。海喜喜总是像主人似的大模大样推门进来,见我也在这里,而且把唯一的座位占了,就阴沉着脸往地上一蹲。
我们几乎天天在马缨花家见面。他要卸套、饮马、铡草、喂马,间或还要拾掇套具,所以来得比我晚得多。等他进门,我已经吃完了。但不知怎么,我见了他总觉得自己比他矮一大截,还有一种偷了东西装在口袋里,没出门就被别人撞见了似的心虚。虽然我们两人都不动声色,但仿佛他明白、我也明白:我刚刚做了件不光彩的事。这种感觉给我很大的压力。他一推门,我就会抑制不住地脸红起来,说话的兴味也跑得无影无踪。那马缨花还没来得及收拾的碗筷,也好像成了我的罪证,让我惶惶不安。
马缨花不像别的女农工,爱背地说人长短。她喜欢和现实生活完全无关的幻想,喜欢听神话和童话。在饭后到夜晚这段时间,她真有点超凡脱俗的味道,和她跟那帮妇女嘻嘻哈哈笑骂时判若两人。她缠着我给她讲故事。而我充当这种“说书人”,似乎也成了付给她饭食的报偿。马缨花会和我的故事一起幻想。幻想是人的本能,每个人都会幻想,都有自己的幻想。难能可贵的不是会幻想,有幻想,而是善于接受和理解别人的幻想。马缨花对《丑小鸭》、对《灰姑娘》、对《海的女儿》、对《青凤》、对《聂小倩》等等都非常神往。她认不了几个字,心灵却能够和外国的与古代的幻想相呼应。我没有讲故事的才能,不注意描述细节,情节也是挂三漏四,只能讲个梗概。但马缨花凭她的想象却能补充出来,她向我提出疑问并谈出她的想法,往往和安徒生与蒲松龄相合,什么海的颜色变化和喧嚣啦——她从未见过大海,海里的歌声会迷住航行的水手啦,小老鼠怎样变成骏马啦……好像她原来看过他们的书一样。这常常使我惊奇。
但海喜喜则不然,他总要和我唱反调,挑我故事的毛病。他像狼似的蹲在地上,像狐狸一样支起耳朵,在我讲得有点颠三倒四或是语句结巴的时候——因为有他在场,我的记忆常常会突然中断,他就仿佛听到小动物在林间响动似的,兴奋地舔舔嘴唇。讲完了,他就用物理的现实来击碎心灵的种种幻想,像一头大象跑进凡尔赛宫横冲直撞。
“熊!野鸭子给你孵天鹅蛋哩!”他鄙夷地说。他说话从来不看我,而是仰面看着马缨花。好像我的故事不过是广播喇叭里的声音,我的话他听见了,而人实际上并不在这房里。“野鸭子可灵性了。天鹅蛋比野鸭蛋大好几圈咧!鸭窝窝里要有个天鹅蛋,你看它趴不趴?!它早他妈飞跑了!……”
“球!用金子打马车哩!”听完了《灰姑娘》,他发表这样的评论,“谁要用金子打马车,那就倒了八辈子灶了!这事儿唬不住我,用金子打的马车,啥牲口能拉动?!嗯?啥牲口能拉动?!那么一点点金子,”他用两根手指头比画着,“就有百十斤重咧!”
对《海的女儿》,他的评论更加荒唐了。他忿忿地说:“人能长鱼尾巴哩!人长了鱼尾巴,那玩意儿长在哪垯?哪能分得出公母来?那咋生娃娃?熊!尽他妈胡卷舌头!”
他骂我“胡卷舌头”,我隐忍住了。因为在他眼里根本没有我,我也只好眼睛里没有他,不跟他辩论,何况他的体重比我大将近一倍。马缨花在我说完以后,常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像吃着橄榄一样有滋有味地咂着嘴:“啧!啧!”并不理会他说了些什么。但他的蛮横,他的妒忌,他对我的蔑视,却使我身体复原后而逐渐变稠的年轻血液,在我脉管里加速流动起来。我面孔涨得通红,眼眶里转动着愤懑的泪水。我原来对他尚有的一点敬意和好感早已化为乌有。然而,与此同时,他身上又有一些东西在吸引我,在向我挑战。这些东西和我现在的生活环境是那么一致,那么和谐,因而它显得更有光彩。这就是他的粗野、剽悍和对劳动的无畏。在他的光环中,我却是那么怯懦,那么孱弱,那么委靡,像个干瘪的臭虫。我的泪水不仅来自愤怒,也来自自怜的委屈感。我用拇指和食指卡量卡量了手腕,我决定要向他应战!
一个人长期生活在这样的大自然和这种乡俗中,当然会不自觉地受到影响,何况我是自觉地在追求这种东西。我认为,粗野、雄豪、剽悍和对劳动的无畏,是适应这种环境的首要条件。要做个真正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就要做海喜喜这样的人。什么“文化知识”,见鬼去吧!没有平庸的职业,只有平庸的人。像我跟的那辆大车的车把式,即使他有高深的文化修养,当了 ,我想也会是个毫无作为、没有独创性的“死狗派儿” 。而海喜喜当了 的话,倒能叱咤文坛一阵子。
我暗暗把海喜喜当成了我竞争的对手。
而这时,我的身体真的好起来了。
马缨花曾说过:“要吃,就吃粮食。啥‘瓜菜代’,土豆白菜只能撑肚子,不养人。肚子越撑越大,人倒成了囊膪……”
这话和“吃饱了不饿”一样具有真理的性质。我每在她那里吃一顿用真正的粮食做的饱饭,就会发现自己的身体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比前一天有长进。这不是心理作用,虽然我们“家”没有镜子,她家有镜子而我又不好意思照,但我用手摸就能知道我面颊丰满了起来,两臂、胸前、腹部和大腿开始有了弹性。这表明骨头上已有了肌肉组织。最近,我分明地觉着我身体里洋溢着充沛的精力,有一种我二十多年来从未体验过的清新感。这种感觉,比我到了一个我从来没有到过的、长满奇花异草的大花园更令我惊喜。因为这个大花园不在外部,而在我身体里面。很多小说都写过夜晚能听到植物拔节、种子破土的声音,我却有夜晚睡在破网套里,能听到自己体内细胞分裂的啪啪声的独特体验。现代医学绞尽脑汁地研究怎样使人健康的方法,我遗憾专家们没有找到我的这条经验:把人先饿上三年,然后再让他吃饱。不用任何药物补品,他会像孙悟空一样说变就变,转眼之间成为一个巨人。因为他吃下去的每一个食物分子,全部会即刻被贪婪的消化器官所吞噬,迫不及待地把它转变成人体细胞。夸张点说,我吃下一斤粮食就能长一斤肉。我的胃,已经辨别不出什么是食物的渣滓,一律照收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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