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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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实,我平时也比一般犯人吃得多,只要是打稀饭,而不是稗子面馍馍,我总要比别人多一百毫升左右。诀窍就在于我这个罐头筒。
自一九五九年春天伙房不做干饭,只熬稀饭以后,劳改农场即刻兴起了用大盆打饭的风气,瓷碗很快就淘汰了。因为炊事员舀汤的速度相当快,如果用小口饭具,瓢底哩哩啦啦的汤汁就会滴回到桶里,这无疑是个损失。用敞口饭具,瓢底的汤汁当然会掉到盆里,归于自己了。脸盆太大,磕磕碰碰的不好往窗口里送,并且稀饭会沾得满脸盆都是,反而得不偿失。那必须是比脸盆小,而又比饭碗大的儿童洗脸用具。在困难时代,这种用具是很难买到的。然而“营业部主任”有办法。我怀疑他连百货公司的儿童用品也偷到家里囤积了起来,或是他的余党还没有抓尽。反正,他让每月都来探望他一次的那个与他同样讨厌的老婆,替组里每人都代买了一个。当然,他不会白白地效劳的。他经常在我面前吹嘘,他人虽然送来里面了,而在外面却依然如何如何“有办法”。就像蜘蛛结好了网,等待小虫扑到上面去一样等待我向他求告。到时,他就会摆出各式各样的面孔,说出各式各样的话来取笑我。可是我偏偏不买他的账。我身无分文,又没有外面寄来的食品付给他这个掮客作佣金。我母亲在北京寄人篱下,靠给街道上编织塑料网袋,每月挣十来块钱生活,我没有面皮再向她老人家要求寄什么东西。但我有我的办法。我有一个从外面带来的五磅装的美国“克林”奶粉罐头筒。这是我从资产阶级家庭继承下来的一笔财产。我用铁丝牢牢地在上面绕了一圈,拧成一个手柄,把它改装成带把的搪瓷缸,却比一般搪瓷缸大得多。它的口径虽然只有饭碗那么大,饭瓢外面哩哩啦啦的汤汁虽然牺牲了,但由于它的深度,由于用同等材料做成的容器以筒状容器的容量为最大这个物理和几何原理,总使炊事员看起来给我舀的饭要比给别人的少,所以每次舀饭时都要给我添一点。而这“一点”,就比洒在外面的多得多。
每次从打饭的窗口回号子,“营业部主任”都要捧着他那个印着小猫洗脸的崭新的儿童面盆,神气活现地在我面前晃一晃。这使我很容易看清楚他的稀饭打到哪里,正在小猫的腰部。有一次,趁全组的人都出工,只有我一个人留在号子里休病假时,我把我的罐头筒盛上水,水面刚好达到我平时打的稀饭的位置,然后再倒到他的面盆里。试验证明:我每顿饭都比他多一百毫升!水面淹没了小猫拿着毛巾的爪子。
这一百毫升是利用人的视觉误差得到的。
我的文化知识就用在这上头!
但盆子毕竟有盆子的优越性——它可以让人把饭舔得一干二净。“营业部主任”舔起盆子来,有种很特殊的姿势。他不是把脸埋在盆子里一下一下地舔,而是捧着盆子盖在脸上,伸出舌头,两手非常灵巧地转动着盆子。如果发挥想象的话,那既像玻璃工人在吹制圆形的玻璃器皿,又像维吾尔族歌舞中的敲击手鼓。不久,他这种姿势也随着他代买的盆子在组里推广开了。
罐头筒是没法舔的,这真是个遗憾!我只能在每次吃完饭后用水把它涮得干干净净,再把涮罐头筒的水喝掉。马口铁的罐头筒还不像搪瓷的面盆,不擦干很快就会生锈的。所以我每顿饭后都要用毛巾仔细地把它擦干,放在干燥通风的窗台上。这当然引起“营业部主任”的不快。在每周一次的“生活检讨会”上,他就此指责我“资产阶级的恶习不改”,“没有一点劳动人民的生活作风”。
我虽然也暗自惭愧,觉得他的批评不无道理,但想到多出来的一百毫升,又私下里感到宽慰。
我们两人的关系一直是这样:他总认为他不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压倒了我,我也总认为不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压倒了他。
现在,我就认为我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压倒了他。早饭我比他多吃了大半瓢,而且我的一瓢零大半瓢全是稠稠的粘饭,直到此刻我还感到它们在胃里尚没有完全消化掉,还在忠诚地给我提供卡路里。而他的一瓢不过是稀汤而已。尽管他把黄萝卜嚼得嘎巴嘎巴响,但他的怀里有馍馍么?没有!肯定他没有!我的怀里却有两个货真价实的稗子面馍馍。我想什么时候拿出来吃就拿出来吃。我现在不吃只是我不想吃它罢了。福气不得享得过头;乐极必然生悲。这是我劳改了四年体会到的人生哲理。
“走啰!大车走远啰!”我向大车赶去,又回头朝萝卜田里的几个人大声吆喝。
我还有比他优越的地方。我意识到了我离开那条土路,跨过那条沟、那条渠,到这田里来找黄萝卜(找没找到是另外的问题),想什么时候回到大车跟前去就什么时候回去;,不是被队长班长派遣的,也不必事事都要向队长班长喊报告。
“营业部主任”虽然也这样行动了,并且行动得比我还要早、还要快,但不自觉地运用这种自由和自觉地意识到自己获得了这种自由,这二者在精神上就处在不同的层次。
我觉得我比他高尚,比他有更多的精神上的享受,虽然没有找到黄萝卜,我还是心满意足的、带着一种精神胜利的自豪感追上了大车。
“走啰!大少爷在发号施令啰!”我听见“营业部主任”在后面向其他人这样喊。
不一会儿,他们也跟了上来。
四
大车照旧不紧不慢地走着。那匹枣红马的嘴唇不流血了,伤口凝着一道乌黑的血斑。任何伤口都会愈合的。它明天仍旧会像往常一样被拉来套车。
它就这样拉车,流血,拉车,流血……直到它死。
车把式还是端坐在车辕上,脸上带着一股沉思的神情。他一点也不答理我们,好像他身边压根儿就没有我们这几个人似的。他的沉默,倒使我有些不安。他是这个农场派到劳改农场来接我们的,直到现在我们还摸不清他是干部还是工人。他套车、赶车、捆绑行李的动作干净利索;他的话很少,操着河州口音,说出的话语句也很短,至多两三个词,老像是有满腹心思。他没有对我们几个人下过命令,但也没有表示过一点好感。他的表情是冷漠的、严厉的,在扬鞭的时候咬着牙,显得很残忍。他四十岁左右,但也许实际年龄没有那么大,西北人的脸面看起来都显老。他身躯高大,骨骼粗壮;在褐色的宽阔的脸膛上,眼睛、鼻子、嘴唇的线条都很硬,宛如钢笔勾勒出来的一张肖像:英俊,却并不柔和。
我一面悄悄地打量他,一面在心里分析自己不安的原因。最后我发觉,原来我是被人管惯了,呵斥惯了。虽然我意识到我今天获得了自由,成了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在潜意识下,没有管教和呵斥,对我来说倒不习惯了。我必须跟在一个管我的、领我的人后面。
我微微地感到屈辱,于是怀着一丝反抗情绪离开了他几步,靠到路边上去走。
牲口颠簸着,大车摇晃着,马蹄和车轮踏碾着寂寥的土路。我们几个就业人员跟在后面,默默无语。这时,田野上刮起了微风。山脚下,一股龙卷风高扬起黄色的沙尘,挺立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根顶天立地的玉柱。不知什么时候,空中飞来了两只山鹰。它们并不扇动翅膀,仅靠着气流的浮力,在我们头顶“嘹嘹”地盘旋。
兀地,像是应和饥饿的山鹰“嘹嘹”的啼鸣一般,这个如石雕似的车把式,喉咙里突然发出一声悠长而高亢的歌声:
哎——
接下来,他用极其忧伤的音调唱出了:
打马的鞭儿闪断了哟噢!
阿哥的肉呀,
走马的脚步儿乱了。
二阿哥出门三天了呀,
一天赶一天远呀——了!
他声音的高亢是一种被压抑的高亢,沉闷的高亢,像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猛烈挤压出来的爆发似的高亢。在“哟噢”、“呀”、“了”这样的尾音上,又急转直下,带着呻吟似的沉痛,逐渐地消失在这无边无涯的荒凉的田野上。整个旋律富有变化,极有活力,在尾音上还颤动不已,以致在尾音逐渐消失以后,使我觉得那最后一丝歌声尚飘浮在这苍茫大地的什么地方,蜿蜒在带着毛茸茸的茬口的稻根之间;曲调是优美的。我听过不少著名歌唱家灌制的唱片,卡鲁索和夏里亚宾的已不可求了,但吉里和保尔•罗伯逊则是一九五七年以前我常听的。我可以说,没有一首歌曲使我如此感动。不仅仅是因为这种民歌的曲调糅合了中亚细亚的和东方古老音乐的某些特色,更在于它的粗犷,它的朴拙,它的苍凉,它的遒劲。这种内在的精神是不可学习到的,是训练不出来的。它全然是和这片辽阔而令人怆然的土地融合在一起的;它是这片土地,这片黄土高原的黄色土地唱出来的歌。
我十分震惊!
只听见他又用那独特的嗓音唱道:
哎——
扑灯的蛾儿上天了哟噢!
阿哥的肉呀,
蛤蟆蟆入了个地了,
前半夜想你没睡着呀!
后半夜想你个亮呀——了!
他把“了”唱成“留”音,把“没”唱成“呣”音,只有这种纯粹在高原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地方语音,才能无遗地表现这片高原土地的情趣。曲调、旋律、方音,和这片土地浑然无间,融为一体。听拿波里民歌,脑海中会出现蓝色的海洋,听夏威夷民歌,眼前会出现迎风的棕榈,但那只是歌声引起的联想和激发的憧憬。此刻,身临此境,我感觉到的是,这田、这地、这风、这被风吹来的云、这天空、这空中的山鹰……即刻被这歌声抚摩得欢快起来,生动起来,展现出那么一种特殊的迷人的魅力……在我眼前,这片土地蓦然变得异常妩媚了,使我的心不由得整个融进了这绝妙的情景里。
重要的不是他的歌声,而是他的歌声唤起了这苍茫而美丽的土地的精灵,唤醒了在我胸中沉睡了多年的诗情。
啊,今天,我已成了自由人,我要用我干裂的、没有血色的嘴唇一千遍地吻这片土地!
我屏声静息,听他继续往下唱:
哎——
大马儿走了个口外了哟噢!
阿哥的肉呀,
马驹儿打了个场了。
家中的闲事不管了呀,
一心儿想着个你呀——了!
忧伤是歌曲的灵魂。他那歌声中的忧伤,浓烈的忧伤,沉重的忧伤,热情的忧伤,紧紧攫住了我的心。这里,歌词不是主要的,我只是凭着曲调,凭着旋律才模糊地揣摩到歌词的意义。他那对某个人或并不是对具体人而是对某种想象的思念,引起我被饥饿折磨殆尽的情思抬了头,也试着要思念些什么……这时,我才感到一阵辛酸:人的辛酸,而不是饿兽的辛酸……“嘹嘹”的山鹰不知疲倦地跟随着我们,冬天的太阳有点偏西了。
可是,他的音调陡地一变,变得明朗而热情起来,尽管这种明朗和热情还覆盖有忧伤的阴影:
哎——
黑猫儿卧到锅台上了哟噢!
阿哥的肉呀,
尾巴儿搭到个碗上了。
阿哥的怀里妹躺上呀!
你把翘嘴嘴贴到脸上呀——了!
听到这里,我才明白这是首情歌。开始,我只是被他的歌声和旋律所震动,久废不用的想象力像一只停在枯树上的受伤的鸟儿被炸雷猛然惊起,懵头懵脑地奋力扇动着翅膀,飞到尽其可能飞到的地方。在震动过后,回首一望,才看到被闪电照亮的枯树下,绿草儿正在发芽。民歌的歌词,把我心灵里被劳改队的尘埃埋住的那最底一层拂拭了开来。因为歌词毫不掩饰,毫无文采地表现了赤裸裸的情欲。我回味地唱“阿哥的肉呀”那句热烈得颤抖的歌声,发现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的情歌有如此大胆、豪放、雄奇、剽悍不羁。什么“我的太阳”、“我的夜莺”、“我的小鸽子”、“我的玫瑰花”……统统都显得极为软弱,极为苍白,毫无男子气概。于是,我二十五岁的青春血液,虽然因为营养不足而变得非常稀薄,这时也在我的血管中激荡迸溅。它往上冲到我的头部,使我脑海里浮现出一片不成形的幻影,又使我浑身不可抑制地燠热起来……我的眼眶中不知什么时候溢出了泪水。
啊!这是我自由了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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