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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图书频道 > 婚恋家庭 > 玛丽隔壁有恐龙:腹黑魔王竟然是他 > 第 3 章 这是个强盗也要聘用美男的时代?
第1节 第一章

  1
  
  我一直认为,学习是世界之光。
  
  所以,为了节约世界的能源⋯⋯
  
  还是不要学了吧。
  
  (⋯⋯)
  
  (⋯⋯)
  
  (⋯⋯)
  
  想的美啊!
  
  如今是你想节能就节能的时代吗?如今是你说环保就能真的环保的世界吗?全都是说说而已啊!动动嘴皮子喊喊口号什么的最容易了——你没见到全球变暖成这个德性了可大家也最多也就在每年装模作样地找个日子一起熄灯个60分钟而已吗?
  
  节约能源这种事情轮不到你啊混蛋!
  
  唉⋯⋯
  
  总之,新学期在该死的军训之后火速杀到,丝毫不给我为世界节约能源为环保做出贡献的机会。今天是开学第一个周五,在假期综合症后挣扎着重返校园的我,终于迎来了宝贵的懒散时间。放学后我熟门熟路的到了“Capricorn”——冰琪她老妈在市中心开的一间别致咖啡店。不过,与其说这是一间冰琪老妈用来赚钱的咖啡店还不如说这是冰琪她老妈为了看住冰琪防止她一天到晚野在外面HAPPY而设的“第二观察站”更来的确切。
  
  她妈妈靠着冰琪爸爸留下的一大笔赡养费作着些小生意,也算是个地道的小富婆,所以根本就不用靠这间小咖啡店赚的钱来维持生计,Capricorn之所以会破壳主要是因为冰琪的光辉前科——翘课、逃夜、欺负同学⋯⋯以及从前因为逃避父母离异的事实而在外面瞎混时沾染上的抽烟喝酒种种恶习(总之校园黑暴力什么的全都和她有关)。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你的罪行没有滋事打架这一类的事件,她很理所当然的回答,因为女人打架不外乎拉头发、抓脸、扯内衣之类的低级动作,那样会影响她在美男面前的完美形象(据她所说,她认识的大部分在外面玩的混混都长得很不错这到底算鸟逻辑?),所以她从来不打架,而是指使别人或者看着别人打。不过,很久之后的发生一件事情证明,冰琪还是会打架的,而且素质相当不赖⋯⋯
  
  在被中二症熏染地“世界是以为我中心呢”的那个敏感年纪,我和冰琪相识了。那一年,老爸老妈在我14岁生日后的第三天正式离婚了。家庭革命闹了这么多年,他们总算还是离婚了。虽然我很希望老爹离开我们的仅仅是因为像狗血偶像剧中的那种“只是随便出去打瓶酱油但是打着打着就不见了哟”的原因,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他不是去买酱油,而是抛下我和我妈跑去和另外一个陌生的女人一起生活了啊。


  
  怎么说呢,老爹是个无药可救的伪艺术家,成天沉迷于泥塑啊陶瓷呀雕刻呀之类令人费解的东西。在我懵懂又恍惚的记忆中,他似乎总是在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在那个老旧的工作间里,在淡色的灯光下用把小刀子埋头捣腾各种形状的东西。尽管他“深深热爱艺术事业”并且总是信誓旦旦地许诺我妈“一定会在这个圈子出人头地让你和女儿幸福啦”,但一晃十几年过去,老妈从当年那个刚嫁人时的热血善良单纯毫没心眼的烂漫少女被岁月之神培养成了一个需要每天为孩子学费生活费操心的茁壮妇女,而老爹呢?——那无可救药的艺术梦想化为现实的机会依然么有半点踪影。于是,不断的争吵与矛盾便响应着家庭革命愈演愈烈。老妈辛苦地一人经营炸鸡店赚钱养家,而老爹则是个艺术宅男家里蹲⋯⋯这样的设定遭到了来自外公(绝对刚烈的老头)方面的严厉打击,我那个有那么点钱但却不是非常有钱读了点书但却还没读够所有的书的老爹,在这场家庭硬战中充分暴露了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软弱性与不彻底性,于是就在艺术老爹被各方压力纠缠着、头疼是不是真该要放弃梦想之时,他人生中的第二个缪思女神闪亮登场了——或许是真爱,或许只是单纯为了摆脱无休无止的家庭斗争,总之在我也还稀里糊涂每天为不愿听到他们争吵而郁闷的时候,老爸与老妈悄然地签订了离婚协议——房子孩子所有家当全都归我妈李女士所有,老爹则两袖空空走出了这个家,跟着那个我素未蒙面但却听说是“无比崇拜并全力支持老爹艺术事业”的陌生女人到这个星球的另一个角落开始了新生活。
  
  一度,那个陌生女人成为了我内心狠狠抽打的假想敌。曾经非常排斥但又奈不住邪恶的好奇心所以又非常想去知道——那个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角色?经过无数脑内剧场的分析与无理推断,我义无反顾的幼稚认定,那绝对是个无论样貌还是品行都远在我妈之下的不起眼烂角色——当然啦,这也只是我单方面的认为。不管怎么说,我们家李太后虽然脾气刚烈作风豪迈,但论姿色的话也绝对不会输给七十年代的偶像巨星哟。要知道她年轻的时候还曾被当时的星探发掘过(虽然不知为何最后成了炸鸡店西施[?]),可惜那个没大脑的女人警戒心理太重,白白措施了机会。至于为什么那么美丽的李女士会有我这样的不算太美丽的女儿这一点我也不是很明白,我曾一度怀疑我是不是她亲生的,不过后来事实还是证明我的确是她亲身的,因为我的体内其实流淌着和她一样爆裂的血液(?)。
  
  嘛,没有了每天围观父母互相掐架的生活,多少还是有些无趣的。不过,我也早已习惯了只有我和我妈两个人的家,老妈经营着从外外公那一代就传下来的炸鸡店,生意还算兴隆。总之,离不离婚对我来说根本没有区别,因为对于像我和我妈这样秀逗女人来说,单身贵族的自由生活也许更适合我们,虽然我时不时会被她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而痛扁一顿,但是,我还是很享受这种家中没有男生碍手碍脚的自由感,一定要有男人才算完整家庭的俗套概念早就被我们抛在脑后啦。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像我和我妈这样如此开通,至少冰琪这丫头不是,所以我们的邂逅相当戏剧而狗血。
  
  那天的放学路上,我依旧一个人走着,我没有老爸,所以也没有了朋友,我还真不知道这算什么逻辑。反正小孩子总是很在意这种事情的,啧。我承认我比较早熟,思想较超脱。中学时那帮该死的总是叫我阴暗女,令人看了倒胃口的阴暗女。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藐视我,说穿了还不是外型?
  
  ——天然卷卷得好似哈巴狗一般的诡异发型,加之因为过于勤奋学习看——漫画书[!]的原因,又架着拥有750度近视200度散光的颓废眼镜,任凭谁都会觉得很碍眼吧?
  
  总之,没有人愿意和这样的我说话。不过也正好,懒惰如我的人也懒得研究各种友情的促成及维护注意事项——一个人也很悠闲的嘛。
  
  我一直走,直到突然有人把我拦下,那些不认识的狗崽子问我“借”钱,我说我没有,他们不相信一把抢过我的书包要搜,我有点害怕,仅仅只是怕他们弄坏挂在书包上的哥斯拉——那是我爸离开前亲手给我做的恐龙挂件。
  
  什么,为什么偏偏是哥斯拉怪兽?
  
  ——好像是因为当时幼小的我非常迷恋“超人殴打小怪兽”的动画片(?)
  
  什么,为什么是做了小怪兽而不是小超人?
  
  ——你去问我爸啊!真是的。
  
  ⋯⋯
  
  总之,对于几乎没有什么和糊涂老爹一同出玩或者值得回忆的美好瞬间,这个其貌不扬的哥斯拉也算是对我来说最珍贵的东西了。
  
  于是被混混围剿的我立即挣扎了起来。挣扎着试图抢回被他们拿走的书包,可是那对当时发育不良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徒劳的,他们把书包里面的书全都到在了地上,存心要把我惹恼。而我呢,真的热血沸腾地被他们成功给惹恼了,冲过去就抢我的书包。谁知道,他们发现真的没有钱后就气个半死,于是接下来就好像很多狗血的校园欺凌事件一样,他们把书包扔来扔去戏弄我,我就在那像只无头苍蝇般跟着被抛来抛去的书包跑过来跑过去,终于我被他们绊倒在地上。旁边有好多路过的我的同学,可是没有一个来帮我,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人是值得依靠的,真他妈是一群人渣,我在心里狂骂了N遍。可是——“还给她。”一个陌生的女孩的声音突然打断了他们的无耻笑声。


  
  “冰琪⋯⋯”带头的那个混混头惊讶得看着她,
  
  “把书包还给她。”那家伙冷冷的说,当时那腔调真是——帅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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