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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动物的死活,还真是个问题

  人类自有文明以来,就学会了驯化动物。驯化的目的相当险恶,一为口福,二为动力。自打被驯化的动物猪马牛羊和鸡鸭鹅狗之类,登上人的历史舞台,好多活儿人就不用干了,而且吃的蛋白质也有保证了。唯一的缺憾是不够人道,不,兽道。不管怎样,都是人说了算,要用则用,要杀则杀。就中国人而言,牛马和狗,都是朋友。古来不乏义犬救主的故事,也不乏人牛互怜的传说。老农民尤其痛恨杀牛,编出无数的故事,说杀牛者来世变牛。但是牛和狗,还是纷纷进了人的汤锅。以我的经验,只要社会上挨饿的人比较多,死了动物,无论养它们的人怎样看重,甚至以礼厚葬,但最终还是免不了进了人的肚子。“文革”年间,我在黑龙江农场做兽医,有些患上恶性传染病死亡的动物,比如马的传染性贫血、炭疽,牛和猪的口蹄疫等,统统要深埋,严禁人食用。但是,我们深埋了之后,即使浇上大粪,还是个个都被周围的农民挖了去,进了他们的肚子。试想,这种时候如果有人埋葬了他的爱犬,结果会是怎样?
  
  人跟动物,尤其是跟家畜,关系非常复杂。有的人爱动物甚于亲人,有的人则反之,更多的人则单纯地把家畜看成一块肉。即使在动物保护盛行的西方,大概也禁止不了人吃动物,提倡的人,仅仅是提倡而已。但是,如果有政府出面,强令屠杀某一种家畜,或者反过来,禁止杀某一种家畜。在老百姓看来,无论如何都不舒服。
  
  明朝的正德皇帝,在民间传说中,是个游龙戏凤的花花公子。史书上说他比较喜欢胡闹,不知怎么就以为自己韬略高明,可以打胜仗,放着好好的皇帝不做,要当将军、总兵,自己就给自己封了武将的官衔。宫里不住,在外面盖豹房,在里面寻欢作乐。可是,这个胡闹皇帝最离谱的事,还不是好色和好武,而是下令不许百姓杀猪。理由很简单,他姓朱,而且属猪。摊上这样的皇帝,没人敢跟他说姓朱不是猪,属猪更不等于猪的道理,只好由他胡闹。只是连带着委屈了孔夫子,他老人家从来接受士子们的春秋二祭,猪头都是首选。现在不行了,只能改羊头,味道变了不说,上面的肉就少了许多。
  
  不让杀猪,便宜了猪,委屈了人(包括死去多年的孔夫子)。但至少不那么残忍,屠夫们可以少杀点动物,按佛门的说法,积点阴德。可是,我们现在某些政府官员的做法,就比较血腥——他们是杀狗,全城屠杀。前些日子黑龙江黑河市,不知为什么,突然下令全市屠狗。后来大家一起抗议,才停了下来——只是传说有领导被狗咬了——但最终没有解释。眼下,贵州的思南,又开始全城杀狗。这回据说理由充分,为了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狗到处拉屎,不卫生。
  


  就跟具体的人要跟谁交朋友是他们自己事一样,人和动物的关系,最好也是由具体的人自己处理的好。只是在涉及公共事务的部分,要服从公共的约定,政府根据这个约定,进行管理。比如狗需要打疫苗,要拴养,出来遛狗,要处理狗粪等。在发达国家,看见遛狗人往往带着家伙,随时把狗的排泄物收起来。政府要做的,只是管理——如果有人违规,加以处罚。其实,像贵州思南这样的城市,别说狗,就是农村的猪也上大街,如果说狗粪不卫生,未必猪粪就干净。如果按思南政府的道理,创卫就要杀狗,那么杀不杀猪?那里的一样满大街走的鸡鸭鹅杀不杀?显然,要真的想创卫,只能加强管理,加强宣传,让人们自觉地把家养的动物管起来,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而不是动辄言杀。一个卫生城市,首先人们的思想行为是要文明的,动辄屠狗,姑且不论狗是不是人类的朋友,但毕竟是一部分人的所爱,为了政府的某个目标,这个目标很可能只是出于一时的政绩工程的需要,就强行夺人所爱,剥夺人们养宠物的自由,道理何在呢?这种行为,首先就不文明。即使拿到了所谓卫生城市称号,也变了味道。
  
  所以,劝某些地方政府,一个杀字,还是暂且休出口的好。动不动就把强制加于老百姓,不是一个文明的习惯。严格地说,政府也没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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