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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二章

  三毛随父母家人,住进了南京鼓楼头条巷四号,一栋宽敞的西式宅院。在这个大家庭里,三毛依旧过着她小公主般的安逸生活。和在重庆不同的是,她除了以往那些玩的方式,还有了新的玩伴和想法。当然,她出的小意外,也更加频繁和奇特。
  
  南京宽敞的宅院,给了三毛足够玩耍空间。那时候,比三毛大的哥哥,姐姐都要上学。陪她的,则是一名叫兰瑛的女工人。兰瑛是从外地逃荒来的妇人,陈家看门的老仆人与她相识,故收留了她。同时,还收留了她的小孩,叫马蹄子。
  
  但三毛很不喜欢马蹄子,他不仅爱哭,还长了个瘌痢头,看上去又脏又丑。每次趁兰瑛走开之际,三毛就独自逃开,丢下一堆玩具给马蹄子,免得他随在身边,令人烦心。幼小的三毛,亦不肯勉强、为难自己,她需要绝对的自由,绝对的放纵。
  
  这座宅院,最吸引三毛的地方,就是二楼那间图书室。而这间书舍,引领三毛走进了文字的世界,让她感受到,文字的辽阔与奇妙。人和人的缘分,有时只是一个瞬间;人和物的缘分,却可以维系一辈子。三毛和文字,就这么结下了不解之缘,令她一生如醉如痴。
  
   这个执著的女子,把一生托付给了远行和文字。连同青春,连同爱情,都埋葬在那些无声的岁月里。但她无悔。她知道,这世上没有无缘的爱。她爱上流浪,是因 为她的心,渴望真正的停留。尽管,世间每一个角落,都只是驿站。她痴迷文字,是因为在字里,可以抓住许多柔软的片段,看见真实的自我。


  
  很难想象,那时候的三毛,年仅三岁。一个三岁孩童,不去和同伴玩捉迷藏,不去院子里荡秋千,偏生喜爱钻进书馆里,和那些不相识的文字,做了朋友。三毛,就是这样一个小另类。每天,她临着图书室的大窗,对着窗外的梧桐,和清风一起识字。
  
   其实,三毛是先看书,后认字的。小小的她,每次走到图书室,就找寻一些图画书。在这里,三毛初次接触了张乐平的《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尽管她 不知道文字背后有那么深刻的寄寓,但她从图画中,可以读懂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也学会了,和书里的人物,同喜同悲,同笑同啼。
  
  那时候,三毛不过是浩瀚书海里的一粒浪花,微不足道。但她却沉迷在这条叫做文字的河流里,不能自持。从尚不知人事的童年,到多梦多愁的少年,直至饱经沧桑的中年,她再也没能走出来。其间,看过多少风景,尝过多少世味,又历尽多少浮沉,只有她自己懂得。
  
   三毛把最稚嫩,也最纯真的光阴,交给了南京鼓楼的宅院。长大以后,她曾跟父亲谈起那段读书历程。陈嗣庆不相信三毛有如此过人的记忆,毕竟那时她还太小, 所识的字,也是屈指可数。可三毛却坚持她的记忆,关于《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木偶奇遇记》和《爱丽丝漫游仙境》等许多童话故事,她都是在来 台湾之前读过的。
  
  所谓天才,当是如此。造物者,总是给那些聪颖之人,赋予超凡的灵性。但也因了他们的慧心,结下许多无由的愁烦与 莫名的疼痛。他们的人生,在冥冥之中,被某种力量所左右。而这些人,时常会有超出凡人的心灵感应。他们有时候像预言家,不经意的话语,道出了生活的哲理, 情感的妙谛。一些看似简单的文字,浅显的表达,却足以明心见性。
  
  三毛恰是这样的女子,过早地聪慧,过早地成熟,也过早地清醒。但 伴随她的,更多的是,那些让人难以意料的的想法和选择。在世人心里,三毛仿佛只有一个模样,披着长发,背着行囊,在沙漠中踽踽独行。带着一丝野性,一点粗 粝,一份感伤。她似乎,又变幻万千,没有人可以真正走进她的世界,也没有谁知道,下一站她又将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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