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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二章

  卢萨卡只有一家当地的报纸,电影院也只有一家,到了周六我们会去那儿看电影。没有电视,晚上我们听收音机里英国BBC电台的新闻。周日晚上,葡属东非 有一家电台播送排名前二十位的流行歌曲,想收听体育节目必须用短波。想听最新的流行歌曲还可以花些小钱购买每分钟78转的唱盘。卢萨卡城外几英里的地方偶 尔还可以看到野生的狮子。
  
  这里的人一贫如洗。居住在北罗得西亚的多数非洲人都衣衫褴褛,赤着脚走路。不过从很多方面来说,当时那里的贫困现象并不像现在非洲某些地方那么严重,因为如今有太多的人从贫穷的乡下迁徙到城市,住在摇摇欲坠的贫民窟里。
  
   穷归穷,北罗得西亚的人非常友好,日子也过得乐呵呵的。这令我惊讶。他们看上去对生活心满意足。社会结构似乎很合理,人们显得安宁平和。不过,有些受过 教育的赞比亚人开始不满现状,已经出现了要求独立的政治呼声,这个国家最终于1964年独立。与非洲其他国家相比,北罗得西亚争取自由的进程几乎没有什么 破坏性,而且一些欧洲来的移民也开始拥护这一潮流,其中就包括我们家。
  
  北罗得西亚讲很多种部落语言,但是在学校里非洲的孩子们学 的是英语。因为部落之间的语言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无论在当时还是如今,英语都是政府的官方语言。父母和我都学了一点当地的切瓦语,亦称尼昂加语。每当遇 到不会讲英语的人,我们学的这点儿土语也能对付过去,但这只在讲尼昂加语的地区管用。


  
  在学校里,我第一次遇到南非的白人,他们是 荷兰人的后裔,随着岁月的推移,这些人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语言,叫南非荷兰语。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一起玩儿一种叫“博克—博克”的比较粗野的游戏,几个男 孩子搭成一个人体隧道,游戏的另一方用力往这些孩子的背上跳,以压垮这个隧道。
  
  在非洲生活也要遭受磨难。我中暑,闹痢疾,最后还 患上了疟疾,而且当时没有空调。不过,总的来说我在这个新环境里还是很健康的。父亲也一样,他喜欢他的新工作,而且很快就活跃在当地的橄榄球场上。他最热 衷的是培训非洲人,要让他们成为指纹专家,他的白人同事们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到1967年从赞比亚警署退休的时候,他交出的是一个由二十名训练有素的 当地人组成的指纹处,他的继任者也是他培训的第一个学员,后来还成为了警署的副署长。当时,父亲所在的这个处是警署里唯一一个由清一色赞比亚人组成的单 位。
  
  但是,母亲开始的时候却感到生活乏味。她只能待在家里和仆人们一起料理家务。我上学,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她于是就开始想念家 乡。最后,她去了一家公办的药房干文书工作。她度日如年,整天掰着手指头数日子,就等三年的合同到期,那时候我们会有六个月的法定假期回贝尔法斯特度假。
  
   在非洲,我第一次有了当企业家的念头。我在庭院里种玉米,然后烤熟了在午餐时间让家里的园丁拿出去卖给工人们,我还给这个园丁发工资。从各个角度看,这 个园丁都称得上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雇员。买卖上的事情我可以对他发号施令,让人家多干了活儿就得给人家报酬,这个想法应该是对的。
  
  1957年的夏天,母亲望眼欲穿的假期到了,我们返回了贝尔法斯特,那时候我十三岁。贝尔法斯特那边朋友家的孩子们见了我之后有些失望,因为我在非洲住了三年居然一点也不黑。他们原以为我会很黑的。
  
  我们先是探望亲戚朋友,之后,记得在晚饭的餐桌上父母边吃饭边谈话。母亲说亲戚朋友们都变了很多。父亲的回答我永远也忘不了。他说:“不对,亲爱的,是我们变了,我们再也不是以前的样子了。”他的话太对了。
  
   有件事表明我和非洲越来越有感情。在贝尔法斯特我看到了BBC电视台一条关于卢萨卡的报道,于是我就给他们写了封信表示不满。那个节目展现的全是卢萨卡 的老城,把这座城市描绘成了一片尘土弥漫的荒地。“卢萨卡比你们拍的要漂亮得多,”我在信里写道,“我父亲有很多关于卢萨卡的漂亮录像,我可以肯定他愿意 借给你们。”


  
  但父母对此事并不知情,后来BBC电视台邀请我去他们那儿录制节目,给我支付去伦敦的机票,父母都惊呆了。1957 年6月30日,电视台播出了一个专题节目,题目是《来自卢萨卡的孩子》,我出场为我的新家乡正了名,还为父亲在卢萨卡拍的片子充当解了说员。我上了电视节 目,感到很荣幸。在我的节目之后出场的是伊丽莎白女王的丈夫,就是爱丁堡的公爵菲利普亲王。他介绍了国际地球物理年的情况,这一年有六十七个国家携手合作 进行了大规模的科研活动。这样的节目顺序安排让我觉得我有了一个杰出的伙伴。
  
  回到卢萨卡才知道,我的电视节目已经成了报纸上的头条新闻,我还得到了市政府的嘉奖。市长给我颁发了装饰精美的城市盾形纹章的复制品,还有全体市议员都签了名的表彰信,上面写着:“你对卢萨卡的自豪感以及表现出的公民意识已被铭记。”
  
  我爱上了非洲,这就是为什么三年之后当父母再次回贝尔法斯特度六个月的长假时,我却选择住寄宿学校留在卢萨卡。
  
   我住的那所学校叫吉伯特兰尼学校。按英国的学制,我成了那儿一年级的学生。他们把新生叫做“差役”,在入学后的适应期中,这样的学生必须自己学着叠衣 服、收拾床铺,同时还要替人跑腿干一些杂活。我打橄榄球、板球和网球,也踢足球。当时我想将来做一名地理教师或者历史教师什么的,但假期的时候也去杂货店 打零工。另外,我一个朋友的父亲开了一家服装店,这也让我产生了兴趣。我还平生第一次担负了真正的职务,当上了学生宿舍的头儿。这样的头儿全校只选拔四 个,这是这所学校的惯例,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竞争能力。


  
  中学毕业之后,市政府给了我一笔奖学金到南非的开普敦大学继续读书,其中的部分原因大概是因为我曾在BBC电视台维护过这座城市的荣誉。此后,我险些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生活道路,差一点落个“鸡鸣狗盗”的名声,那样的话可就成不了可口可乐的老总了。
  
   我上大学的公寓区在学生入住之初有一种仪式,要求一年级的男生每天清晨必须穿着内衣出来,每人还要带一只活的动物。这种表演完全暴露在女生公寓的前面, 到时候她们的窗子前就堵满了挤眉弄眼的女孩子。男孩子们牵着各种各样的动物来到外面,狗、牛、马,什么都有。这是一种愚蠢的仪式,但却由来已久、颇有历 史。我和几个同学发现校园附近的牧场上有几只羊。一天晚上,我们开了一辆破旧的庞蒂克汽车,准备用它抓羊。农夫晚上把羊锁在了一个仓库里,于是我们就傻乎 乎地砸开了锁,逮了四只羊塞进那辆破车的后边。为了能把羊装下,我们事先已经把车的后座拆了。回来的路上赶上了红灯,当时有位妇女在过马路,顺便往车里看 了一眼,发现了我们四个人和羊。看到我们和羊挤在一起的狼狈相,她就呵斥了几句。她耷拉着下巴,瞧着我们的蠢样,就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绿灯亮了,我 们开车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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