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土地储备与货币超发互相作用
-
政府预先征地的土地储备制度,不仅使大量土地征后抛荒,加剧征地拆迁矛盾,而且在相当程度上绑架了中国的银行体系,绑架了中央政府。土地是城市最为重要的资源,对城市土地进行集中储备和供应是城市经营的核心环节。土地储备最早起源于1896年的荷兰阿姆斯特丹,随后欧洲很多国家都实行了土地储备制度,后来在瑞典、法国、德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得到推广。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香港也实行了土地储备制度。
中国内地的政府土地储备制度,比住房私有化还早。住房私有化出现在1998年,但在此前,1996年上海就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土地储备供应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1997年8月杭州成立了“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杭州的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之后,效果突出,国家1999年开始把杭州土地储备制度的经验和成果推广开来,得到各地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推崇,随后各地都纷纷成立土地储备机构。2007年11月19日,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委出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意味着中国内地的政府土地储备制度纳入了法制轨道。
土地储备制度下,政府不再直接用财政或者开发商的钱来征地,而是用银行的钱来征地,用征来的地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未来卖地的钱,就是连本带利还银行的根本依据。这部分银行借款,俗称地方债。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地方债有多少?官方公布的数据是10.7万亿元,民间和境外一些媒体则另有说法,有的认为10.7万亿只是有明确的土地做抵押的,还有大量上级机构没查出来的,总额最高的说法接近20万亿元。
而中国内地整个银行业的资产有多少?银监会披露:截至2011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111.5万亿元;总负债为104.3万亿元。也就是说,银行业的净资产只有7.2万亿元。所以,紧紧依赖土地的地方债的安全,事实上紧紧连着整个银行业的安全。如果政府储备的土地卖不出去或者被迫低价或亏本甩卖,那么银行业不安全,整个中国经济都不会安全。
在这里,土地制度跟流动性互相作用:因为征地过程中实际只有极少量土地用于住宅建设,还要大量补贴工业用地等(投资型政府下,地方政府的唯一利器),因此助推了地价房价;而土地集体所有,导致征地太容易,地方政府通过向银行大肆借地方债滥征土地,加之不断上基建项目(价格和数量都是正常市场需求的N倍),必然加剧货币需求,导致货币流动性上升,也会助推物价房价。
这是一个极有意思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互相绑架的现象:因为分税制导致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协调,使土地财政和地方债事实上成了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第二财政”不稳,则金融不稳;“第二财政”要稳,则房地产必须稳。
-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
-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