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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六章

   他拾起它来。“喏,这个,你看,就是咱们所需要的全部体育运动。当人们发现圆时,就创造了体育。至于这玩意儿,”他左臂抱住球,高举起右臂,右手中拿着 那个脏兮兮的羽毛球,“这个让人痒痒的破玩意儿,它唯一配做的就是秃和尚。”他扔下皮球,开始反感地拔去羽毛球的羽毛,仿佛是给一只狗择扁虱。然后,他猛 地向前一冲,把光秃秃的橡胶塞远远地扔到了运动场上目光所不及的地方。他的这个动作以手腕向下猛甩而结束,羽毛球打不成了。
  
  他站在那里,掂着实心球,感受着球在手中的感觉。“你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圆球。”
  
  菲尼亚斯就像天气一样,总是受到人们的观察,尽管他自己没怎么意识到这一点。运动场上其他打羽毛球的人觉察出“风向”变了;他们的声音传到我们这里,他们在喊我们。见我们没过去,他们就陆续朝我们走来。
  
  “我认为现在咱们应该在这儿开始一个小小的锻炼了,对吧?”他一面说,一面脑袋朝我一歪,然后以他那副使人迷乱的决绝表情,环视其他人。当他的目的是让人们听从他刚刚想出来的主意时,他的脸上就会出现这种表情。他眨了两下眼,然后说:“就从这个球开始吧。”


  
  “索性和战争联系起来,”博比•赞恩建议,“比如说闪电战之类的。”
  
  “闪电战。”菲尼用怀疑的口吻重复道。
  
  “咱们可以搞出某种闪电战棒球。”我说。
  
  “咱们叫它闪电战球。”博比说。
  
   “或者就叫闪电球,”菲尼悟道,“对,闪电球。”随后,他用期待的目光环视大家,“啊,咱们开始吧。”他把这个重重的大球抛给我。我用双手把它紧抱在怀 里。“啊,跑啊!”菲尼命令,“不,不是那个方向!朝河边跑!跑!”我在其他人犹犹豫豫的包围下,朝河边跑去;他们觉察出,在闪电球中几乎可以肯定他们就 是我的对手。“甭老捂着它!”菲尼高喊,“把它扔给别人。否则的话,”他一边不停说话,一边在我身边奔跑,“我们围住了你,自然就有人会把你撞倒。”
  
  “来撞吧!”我改变方向,躲开他,怀里仍然抱着那个大笨球。“这是一种什么游戏?”
  
  “闪电球!”切特•道格拉斯喊道,他一头扑上来,抱住我的腿,将我撞倒。


  
  “这当然是犯规的,”菲尼说,“撞持球者时不准用胳膊。”
  
  “不准用?”切特在我身上咕哝着。
  
  “不准。双臂必须这样抱在胸前,你只能冲撞持球者。用胳膊肘也不行。好了,吉恩,重新开始。”
  
  我连忙开口:“这样的情况发生后,球不会归别人吧——”
  
  “不会,因为你是被违规撞倒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球仍归持球者所有。所以没有一点问题,球仍是你的。继续进行吧。”
  
   我只好再次开始奔跑,其他人则怀着更为强烈的意图大踏步跟在我身边。“扔球!”菲尼亚斯命令。博比•赞恩身边没什么人,于是我将球扔给他;球太重了,他 不得不弯下腰从地上捞我所扔的球。“非常好,”菲尼一面评论,一面以最快的速度飞奔,“传球时球触地,这非常好。”博比弯下的脊背越来越近,几乎躲不开 了。“撞倒他。”菲尼朝我喊。
  
  “撞倒他!你疯了吗?他是我一头的!”
  
  “闪电球中谁都不和谁一头,”他有点不耐烦地喊道,“大家全都是对手。撞倒他!”


  
  我将他撞倒。“好了,”菲尼一面说,一面分开我们大家,“现在,球仍然归你。”他把铅一般沉重的球递给我。
  
  “我本以为球已经算是传给了——”
  
  “你把他撞倒了,球自然要归你。跑!”
  
  于是我又开始奔跑。莱珀•莱佩利尔正在我的防御带之外迈着悠闲的大步,没有注意这游戏,只是毫无理由地一路跟随,就像是一艘护卫舰在护送一条经过的船只。“莱珀!”我把球从几个人的头顶上方扔给他。
  
  莱珀吃了一惊,痛苦地抬头一看,一缩脖子,躲开了球,张口说出他头脑里的第一个念头,一个典型的属于他的念头:“我不想要它!”
  
   “停,停!”菲尼以裁判员的语调喊。大家全都停了下来,菲尼捡起球,讲解持球规则。“莱珀刚才的做法给这一游戏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则。接球者如果自 己不愿意接,是可以拒绝接球的。由于我们大家相互都是敌人,所以我们始终都可以而且应该相互攻击。我们把这称做‘莱珀拒球’。”我们大家都一言不发地点着 头。“给你,吉恩,球当然还归你。”
  
  “还归我?天哪,除了我,谁都还没持过球呢!”
  
  “大家都会有机会。从木塔跑到河边的途中,如果你被拒三次,那么你自然就要回到塔那里,从头开始。”
  
   闪电球是这个夏天的奇迹。人人都玩它;我相信,它的某种形式现在仍在德文盛行,但是谁都不能像菲尼亚斯那样玩它。他无意识地发明了一种游戏,这种游戏将 他的运动天赋发挥到了最高点。在这一游戏中,规则对持球者极为不利,于是菲尼亚斯每天持球时都不得不千方百计提高球艺。为了摆脱其他所有参与者形成的围 攻,他耍出了反方向运动传球和虚晃过人的花招,以及全然的迷惑众人的动作,他的动作简直太绝了,就连他自己都感到吃惊;他这么耍弄过一番之后,我常常注意 到他自己在那儿偷偷乐,流露出一副愉快的难以置信的表情。在这样一场一口气玩到底的游戏中,他还具有那种浑身是劲儿的天然优势,我从没看到过他有精力不足 的时候。我从没见过他累,从没见过他真正松懈下来,从没见过他体力不支,从没见过他不安。从黎明开始,一整天,到午夜,菲尼亚斯的身体始终充满随时都可以 使用的旺盛精力。
  
  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再没有谁能像菲尼适合闪电球那样适合一项体育运动。我立刻就看出了这一点。为什么不呢?不 是 他发明的它吗?他非常擅长它,而我们其他人则以不同的方式多多少少显得有点笨,这并不值得惊讶。我认为,我们让他来做所有的统筹部署非常明智。我自己并不 在意这个。这又有什么呢?这只是一种游戏。菲尼能够干好它,这很好。他也能够干好许多其他事情,比如说与人搞好关系,与我们宿舍的其他人、与全体教师都搞 好关系;事实上,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菲尼可以和所有的人都搞好关系,他吸引着遇见的每一个人。我自然也对此感到高兴。他是我的室友和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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