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与儿子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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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在公司里忙活经济往来合同,免不了在家中谈些这方面的术语。正上小学的儿子听不明白,常常发问:“什么是甲方乙方?什么是公证?”我实在不愿意让儿子幼小的心灵过早地知道商海风险,知道商海无常、无信、无情,还有欺诈的一面,而不得不用合同的形式来限制、规范,就总是告诉他这不关小孩子的事,花钱挣钱是大人的事情。但是,天长日久,儿子还是在旁听中知道了合同的作用。
一天晚间,儿子因为别的同学有个人储蓄而向我发出了强烈的要求:“妈妈,你和爸爸应该每个月给我一点钱。”“你要钱干什么?”“买书。”儿子理直气壮。想到儿子要钱的理由还算正当,我同意每个月给他10元钱。看着他欢呼雀跃,又恐其乱花,忽然想起单位里签定的经济合同,就建议他和我们之间也就花钱的内容签定个合同。儿子欣然同意,就由他起草,我稍加修改,成为一份正式的“关于零花钱使用的合同”。我为甲方,儿子为乙方,合同规定我每个月必须付给儿子10元钱。但他不得乱花,应该用在买书籍或者突然发生的事情上。此合同先实行半年,如果效果好,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效果不好,以半年为期终止。我和儿子很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丈夫作为公证人也签了字。我们把合同贴在儿子书柜的玻璃上,以便于签约双方经常能看到,做到重合同守信用。
合同签了,我常常忘记,儿子却牢记于心。每到开薪的日子,他都会跑到我的面前:“妈妈,钱!”俨然是理所当然。看着他拿钱的兴奋神情,小心翼翼的藏钱模样,真不能不感叹,钱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前不久,我们在新华书店看好一套书,《凡尔纳小说选集》。儿子表示了由衷的热情,我当然是积极地支持。但我提出,由他个人出资,不足部分由我补齐,儿子一听,小脸顿时涨得通红,眼泪在眼圈里打转。“不行,那我就违反合同了,还用你的钱,你以后就不会给我钱了。等我什么时候攒够了,再买吧!”儿子这样认真地履行合同,出乎我的意料,我忽然想到,其实教育子女不必把市场意识排除在外。如果人人都从小养成诚实守信的人生准则,我们是不是就比较容易拥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往来时,要为防人无信而节省多少时间啊!于是,我说我补助的部分他可以在未来的积蓄中还我,那样,这套书就算是他自己的钱买的。这样,在原则上并未违反合同,儿子这才破涕为笑。
当从书店里捧回一套29本书籍时,儿子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因为这是用他自己的钱购置的呀!
一个朋友到我家,在儿子的书架前发现了这份合同,就询问我,我说了为什么签定这份合同。他问我执行效果如何,我说目前看来还行。他点点头,说将市场经济引入到家庭,是有道理的。中国的传统讲究仁义礼智信,用纯粹道德的、伦理的方法来规范人的行为,现在证明,不如用法律的方法规范更真实更有效。西方的法制经济是有道理的,虽然不温情脉脉,但能推动社会的发展。我说这以外的道理我还没有想这么多,只是觉得能制止孩子乱花钱,能省却不必要的麻烦。
这份家庭经济合同的订立,使儿子知道了珍惜金钱,知道了不能随心所欲,知道了为人应该守信,这些额外的收获是订立合同之初所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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