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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二章

  尼若上下打是着面前的“小三”。卷发束在脑后,年轻的脸庞上擦了一层莹白的粉,眉眼显然是经过了人为加工,显得特别夸张,一身半透明的薄纱裙,酥胸半露。这样的一个女人,是养不活自己的,只能附着在男人身上。“你就这么有把握?”尼若说。
  
  “我……”
  
  “你回去吧,好好抓住叶磊。”尼若说,转身动了动鼠标。电脑屏幕上出现一副蓝天白云放牧人的照片,那是陆路去年的作品。
  
  值完夜班,尼若回到家,把离婚协议给了叶磊。
  
  离婚是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对于叶磊这样把所有的银行卡背在身上的男人,女人对他来说就像身上的衣服一样,随时可以更换的。妻子却不能随便换,妻子不仅是男人的面子,而且是最好的挡箭牌。如果家里没个名正言顺的女人,上过的女人都想嫁给他,他还怎么活?
  
  尼若是明白这个的。
  
  所以,一切没有摆上桌面的时候,她忍。如果事情摊开了避无可避,女人逼到南墙上还怎么下来。
  
  叶磊知道这次自己做得太过了,所以特别收敛了些,请来两边的父母劝尼若,按时去医院接她下班,甚至破天荒的下起了厨房。
  
  尼若冷眼看着,既不催促他签字也不同意恢复从前。闲来,她就在网上翻看一个叫陆路的博客,看那些关于西藏的精美图片。
  
  就这样熬到了月底。
  
  去不去西藏已经迫在眉睫的事。
  
  3
  
  尼若在医院里忙了一天,旁晚于夏突然来了。俩人是高中同学,于夏五年前去西藏旅游,从此心再也回不到原来的位置,索性辞职去了西藏,现在拉萨经营着一个小客栈,不求赚多少钱,只求能随时随地享受高原灼热的阳光。
  
  下班后,俩人去不远的酒吧。
  
  “你还准备过下去?”于夏面前放了一桶德国黑啤,晶亮的玻璃杯也斟满了。她怜悯地看着尼若。
  
  “我不急着嫁人。”尼若说,眠了一口菊花茶。拿手术刀的手,绝不碰酒杯。就算在最需要醉的时候,她也仅记着职业忌讳。
  
  “他为何不同意?因为钱?”
  
  “面子。”尼若转头看着窗外,轻声说:“我就是他的面子。”
  
  “可怜的男人。”于夏叹气。


  
  “你真准备去西藏支教?”
  
  “还没想好。”
  
  “我最近要上去了。”于夏向后靠在木头椅背上,在蒙胧的灯光下,嘴角含笑,眼神飘浮。“真是想拉萨的阳光啊。
  
  “你在那儿有情人了?尼若好笑地看着她。对自己的这位同学,尼若算是很了解的了。于夏喜欢自由,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正因为如此,在丈夫与拉萨两者之间,她选择了后者,在拿到离婚证的那天起,过得云淡风轻。
  
  “我的情人叫拉萨。”于夏直起身子,“你不知道那个城市有多迷人,比男人迷人多了。”
  
  “说得我都想辞职了。”尼若喝了口茶,想起陆路博客里美伦美奂的照片,含笑说。
  
  “辞吧辞吧,去西藏当医生,比这儿舒服多了。”
  
  “真有那么好?”
  
  “当然。”于夏点着头,表情很夸张。“去了后我就知道,没有哪个城市会让你那么爽的。”
  
  结帐时,侍者递给于夏一张纸条,指了指另一边窗边的男人说:“那位先生已经帮你们结过了。”

  
  俩人向对面桌子看去。一个平头微胖的男人向于夏打了个响指,暖昧地笑。
  
  “你的桃花随时都在开啊。”尼若玩笑地对朋友说。
  
  “这也算是桃花?干树枝都算不上。”于夏悄声说,然后对着男人,扬着纸条,嘴角慢慢漾开。那样的笑和表情,足以秒杀男人的心脏。
  
  尼若看着于夏挥洒浑身上下的女人味,心里暗自感叹朋友的变化。想当初,她也是个以老公孩子为主天围着小家转的黄脸婆啊,怎么一去拉萨,就变成得如此优 雅从容美丽了呢?高愿的阳光真有这么神奇吗?可以让一个女人脱胎换骨?出门时尼若开玩笑地对朋友说:“过去,男人是你的克星。现在,你变成男人的克星 了。”
  
  尼若无所谓地笑了笑。“这样的男人,你还希望他对老婆忠诚吗?”顺手把纸条丢进了垃圾筒。“就如你那婚姻,已经千疮百孔,守下去有啥意思?”
  
  “唉……”尼若轻叹一声。是啊,朋友说得对,再守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可真正要离婚了,还是有些舍不得。到不是舍不得那个男人,而是舍不得这份习惯了的安稳。
  
  于夏住在巴黎春天,奢侈而豪华,她每次来上海总是住在这里。这是个会享受的女人,别说一夜,就是两个小时的“午休”,也要尽可能舒适。
  
  把任何一个小过都得华丽丽的是于夏这类女子对生活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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