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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第五章

  “爸拉,你看,那里有一头熊!”小公扎看着远处的山头,那里有个灰棕色的身影正看着这边。“它额头上还有个白圈。”
  
  “那是喀果,去年出生的。去年顿珠他们抓回来的小熊就是它的兄弟。”
  
  “你怎么知道?阿爸!”
  
  “它父母就在山那边,我每次去那边找狐狸都能见到它们,山不犯水的,很多年了。去年母熊开春后第一次出来时带着两只熊仔,喀果是其中一只。”
  
  “顿珠他们把小熊掌砍下来还卖了二十块钱。阿爸,你怎么知道那只熊仔是这只的兄弟?”
  
  “他们的额头都有个圈,这只我叫它喀果,顿珠他们捉住的那只我叫它那果,因为它的圈不如这只白,有点发黑。儿子,别看熊外表上长得都差不多,实际上每只都不一样,只要注意观察就会发现它们的不同之处。”
  
  “爸拉,我们要打它吗?熊掌可以卖好多钱的!”公扎看着喀果,跃跃欲试。
  
  “不行。”伦珠说,严厉地瞪了儿子一眼。“我们是牧人,靠草原生存。今天草原给我们送了这么多野驴来,我们有肉吃了,还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公扎,你一定要记住,一个好猎手是不能太贪的。”
  
  公扎缩了缩脑袋,不再说什么。阿爸虽说是草原著名的“神枪手”,但原则性极强:一天之内不伤二物。就是说在同一天打到一种猎物后,无论再碰到什么动物,绝不再开枪,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阿爸说这是他的父亲传下来的规矩。
  
  荒原上的猎人只有控制住自己的贪心,明天才有食物。
  
  赶尽杀绝的后果,就是明天自己也“绝”了!
  
  这时,站在最高处的队长单增挥了一下手,扣响了扳机,其他埋伏点相继“呯呯”响起了枪声。野驴在一阵惊慌过后,“咴咴”叫着,开始四处逃奔。其实此时逃命已经晚了,那些之所以还能惊慌逃命的野驴都是猎人们故意放跑的。
  
  公扎的注意力并不在下面的野驴身上,他在看那头叫喀果的熊。见它听到枪声后不要命地向山的另一边逃去,不知为何,竟有些替它难过。枪声并不大,如炒豆 子一样,却可以让所有动物闻声而逃,都知道那是要命的。对枪声的恐惧已经深入到动物们的骨髓里了吧?一代又一代,用自己生命告诉子孙:两条腿走路的动物是 最可怕的,离他们越远越好,因为他们有枪。
  
  男人们欢呼着,从各个掩体里站了起来,举着枪,卷起尘土迎着阳光向下冲去,各自跑到自己的猎物跟前,检查枪眼的位置是不是跟心中想象的一致。如果对了,就兴奋地把手指插进嘴里打一个响亮的哨子,如果不对就垂头丧气地踢一脚猎物。


  
  血腥,总是让汉子兴奋。看到猎物在自己的枪口下轰然倒下,会有一种天生的成就感。这样的成就感也许在远古时期就根植在人们的骨髓里了,当人们需要与其 它动物争抢食物时,猎杀就被看成是一个男人成功与否的标志。这样的兴奋感代代遗传下来,即使不再需要猎杀也能果腹的空间里,嗜血的本性仍然潜伏在身体里, 只要有合适的条件和机会,便会被激发出来。
  
  所以看着野驴倒在地上,鲜血汩汩地流的时候,人人兴奋,瞳孔放大。
  
  单增派人清点了野驴的头数,不多不少,二十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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