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节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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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真挑怎么挑得到好的?挑挑拣拣才是负责任,对待什么事情都要仔细选,才不会选错,才不会后悔。”妈妈总是这样说的。
马马虎虎将就着烧不出好味道,妈妈的红烧肉一辈子没出过差错,绿蔻应该是最清楚原因的。
怎么竟然会忘了?绿蔻笑了,脸红红的。
……
今天的太阳很坚决,很坚决地躲藏在密密实实的灰云中,藏住所有的温暖。我讨厌这样的天气,因为一整天都会是昏暗的,没有清晨苏醒的朝阳,更没有正午艳 阳酷烈的明亮,也没有下午冗长而挣扎的清光,一整天都是浑浑噩噩的,温温吞吞的,再开了灯,越发像是黄昏时分才应该有的感觉,温馨而腻人,让人的心太湿漉 漉地脆弱,那种懒洋洋的绵软叫人无奈,也无力抵抗。
绿蔻偏偏约定了今天上课,时间还未到,我已经巴望着她能主动取消,虽然明知道她不会,但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天气,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只想蜷起来发发呆,什么都不想做。
她还是来了,在约定的时间刚刚到的时候。果绿色的针织上衣,绿白格子相间的裙子,头发束得紧紧的,在脑后绾了一个圆圆的发髻,这发型太有挑战性,一丁 点瑕疵都别想藏住,但绿蔻偏是能化腐朽为神奇,她的美总能因苛刻的条件而显得更加灿烂。她像一只天鹅一样站在那里,细长的脖颈和优美的下巴,如她一贯的完 美。
我们又站在了料理间,我问:“还是像上次一样,要我坐在这里吗?”
她笑了:“都可以的,你今天好像没有精神。”
她的体贴让我有点感动:“天气不好有些没精神,你放心做你的吧,我会看着的。”
阿白送了茶来,阿萨姆红茶,镀金边的茶具上有玫瑰和层层叠叠的藤蔓图样,一只珐琅彩的小碟子,里面有剪好的薄荷叶,一见便觉得清爽,稍稍赶走了一点点的懒意。
绿蔻在食材区那边挑选,猪肉的种类应有尽有,分门别类地用干荷叶一一包着,没有一点血腥气或者油腻味,有人曾说我总是当食材是艺术品那样储藏着,形容得有点过分却也不会太过分。
绿蔻选了很久,我不急,薄荷红茶很令人愉快,敲了一点点冰糖放在里面,滋味很有意思。
她还在选着,阿白又送了东西过来,一个小小的白陶罐,热热的牛奶飘着浓郁的香气。我不喝奶茶,我的胃不喜欢,阿白是知道的,但阿白总有他这样做的道理。
果然,绿蔻终于选好了肉走过来,对我自信地笑笑,我不忙着看,先招呼她喝点水,红茶只倒了半杯,果然她端起了牛奶倒进茶里。对于人口味的忖度,阿白总是对的,她的确是应该喜欢奶茶的,两种其实矛盾的口感,却怪异和谐得美味。
我放了茶杯,去看她选好的肉,其实我已经知道她会选对的,一颗灵心,是厨艺的关键。
两层瘦、两层肥、一层皮,这是五花肉的基本,但真正好的五花肉却并不易得,很多上好的猪肉中,未必找得出一块。第一层的瘦肉应该干净纯粹的,没有一点 白膜或者当断不断的肥油腻在上面,色泽要如山楂一般的红亮,肌肉的纹理则要细腻,不能有集结的粗丝。第二层的瘦肉则要是娇艳的浅浅粉红色,脂肪与肌肉纤维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切不可又是一层精精的瘦肉,雷同总是惹人厌烦的。两层间隔的肥肉则要洁白如雪,第一层要比第二层略微厚一点点,市售的五花肉多是第二层 的白肉过于肥厚,这便要不得。洁白如雪指的是像清晨天未亮时下起的细雪,在窗台上聚集了恰到好处的一层,而绝不要像街市上某个腌臜角落无人理会的残雪,不 知好歹地积了那厚厚的许多,失了矜贵便失了趣味。最后的一层肉皮则像是每一个好故事的结尾,结得好便锦上添花,结得不好则只能是前功尽弃。好的肉皮在生时 便是晶莹剔透的,毛孔要格外的细小,用手指拂过不能有明显的感觉,更不能有令人作呕的毛发在上面,如凝脂一般的标准,便可以通过。看似苛刻,但好东西总是 通过苛刻的人,用苛刻的标准追求得出来优秀成果。
我这里有无数块上好的五花肉,但是最好的就只有一块,只要用心去找,没有什么不能找到。
“难得的一块好材料,我可以跟你说一下要点,能避免走一些弯路,免得浪费了这么好的食材。”我不是小看她,我只是说实话。
她想了想,还是摇头,执意动手去做,非是心高气傲,也的确是的,有些跟头不亲自去摔便永远悟不出前路的方向,我懂她,她是聪明的。
绿蔻在精心地做着她的红烧肉,细致而专注,厨房里渐渐升起的香味由淡转浓,那美丽则美得更加真实了。世间的虚妄无处不在,难得的其实总是人间烟火。
关火、盛出,这次挑了铬黄的细陶盘。我仍不去尝,自顾自泼了杯里的残茶,可惜了这上好的红茶,放冷了一些,虽只差了不多的味道,终究算不上是上品。
绿蔻见我不动筷子,心便也灰了一半,但还是尝了一尝,只咬了一口,整个人便泄了气,眼里的神采也淡了。
我却笑:“第一步对了也并不代表着之后便会顺理成章,好的材料并不代表就一定会烹出佳肴。玉不琢不成器,做菜也是一样,烹饪就是要将食材扬长避短,厨艺则就是人和食材之间相互寻找和磨合的过程,急功近利或者幻想捷径注定都是错。”
我只点到为止,聪明如她自会有所领悟。
绿蔻洗净了手,向我道谢并告别,我望着她的背影,在昏暗的光线中越发地纤弱,心中终究是有些怜惜的,于是我说:“我可以清楚告诉你的,你要我说吗?”
她终究拒绝了,不意外的结果。
绿蔻走了以后,天真的暗下来了。真正的黄昏来临了,我开了料理台上方的灯,顶光明晃晃地倾泻下来。那盘红烧肉已经冷了,汤汁凝在铬黄的盘子上的颜色也 开始变得邋遢,热与香气就像是菜肴的魔法,有了它们,即使是不精致的手法也可以变得大差不差。而十二点的钟声之后,即使是灰姑娘,也只能依靠真爱来寻找前 途的方向,无懈可击的厨艺就是水晶鞋,只有靠它才能带来真正踏实可靠的安慰,在魔法之后依然有纯粹的美好,才是值得去被爱的。
那才是绿蔻要的,我明白的。
……
绿蔻走出料理教室,沿着彩色石子的小路慢慢向前走去,不是不灰心,以为找到了问题的关键,到最后却发现原来改变了这一步也不是就会呈现立竿见影的脱胎换骨,一道能让妈妈满意的菜,竟然是那么难做的。
走到大门口,执勤的门卫见她步行而来,便主动问道:“小姐,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在里面的休息室略等一等,我们可以帮您叫一辆出租车。”步行出去要通 过一条长长的沥青路,穿过层层叠叠的树林才能到达马路上,绝少有人步行走出这个大门。但绿蔻拒绝了,顺着门卫帮她打开的那扇小门走出了别墅区。
步行在这条街上的感觉其实好极了,几乎很少有车会经过,静静的,只听见自己的鞋跟笃笃轻叩地面的声音,榕树的花朵已经掉得差不多了,路上四处都是粉绒绒的,绿蔻的情绪也渐渐好了起来,终究脱不了小女孩儿的心性儿,掏出手机来四处拍那落花儿来玩,想带回去给妈妈瞧瞧。
正拍着,屏幕却忽然显示出有来电,接着铃声也响了起来。绿蔻接起来,竟然是上次相亲的那个谢信平。绿蔻的口气有些冷淡,她不喜欢纠缠。谢信平说了些什 么绿蔻甚至没有认真在听,她只是把每一个由他说出的询问或者是提议都拒绝掉,便兀自挂了电话。挂电话前,听见谢信平似乎说要在哪里等她,不关心,所以没理 会。
挂了电话,拍落花的心思也没有了,电话扔在包的最底下,连看也不想再看一眼。终究还是有点舍不得独享这美景,于是弯了腰细细地查看,专拣那些又大又完整的花朵,集结成小小的一束,圆绒绒的,像粉红色的小毛球,娇嫩可爱。
再转过前面的一个弯就能到主路上了,绿蔻加快了脚步,要趁花儿没有完全凋谢前带回去给妈妈看看。想起妈妈,心里立刻柔软起来,也显得更加急切,于是小 跑了几步,刚刚转过弯,便看见那辆奔驰车停在路边,司机垂手站在车边,见绿蔻出现,没等司机动手,车门已经飞快地打开。
麦觉男看见绿蔻从那条绿与粉红交织的道路里猛地跳出来,那鲜活的美丽让人愕然,鲜艳欲滴的脸色、娇美清纯的表情都和她手里那团绒花一样可人。即使看见自己的时候,绿蔻眼神中的温暖渐渐变得凝固,但他依然逼到她面前,笑着请她吃饭,做了请的手势,口气却是不容回绝的。
绿蔻有些后悔,上次没有明白地和他说清楚,既然如此,那也难免再浪费这一次的时间。既然欠他一个告白,那就趁今天说明白,不要有下次,她真的不喜欢纠缠。
绿蔻乖乖上了车,麦觉男证明了自己的确是无所不能的,心里膨胀出的快感快要爆炸,面色上却依然是沉稳地微笑着。但动作却随便起来,伸手从绿蔻手里拿过那束花儿,轻轻闻了闻,笑道:“这花儿没有香味,女孩儿都喜欢粉红色,是吗?”
绿蔻面色一沉,却立即忍住,轻柔的声音说道:“有香味的,只是淡淡的。”
麦觉男的心便像绒绒的花瓣儿一样柔软:“榕花又叫合欢,你听过吗?”
绿蔻红了脸:“听过的。”眼看麦觉男的眼睛火一般烧起来,绿蔻却冰凉凉地笑了,声音依然是那么的甜,“它还有个名字,叫‘鬼树花’,你听过吗?”
麦觉男猛地愣住了,鬼树花?!煞风景,煞风景!
绿蔻却装作没看见,偏极细地讲:“合欢树原本叫做苦情树,原来并不开花。有位秀才十年寒窗,一朝准备进京考功名,临行时,妻子指着窗前的苦情树对他 说:京城乱花迷眼,切莫忘却回家路!秀才应诺而去,却从此杳无音信。妻子青丝变白发,也没有等回夫君的身影,在临死时于苦情树前,发下重誓:如果夫君变 心,从今往后,让这苦情开花,夫为叶,我为花,花不老,叶不落,一生同心,世世合欢!说罢,气绝身亡。第二年,所有的苦情树果真都开了花,粉柔柔的,还带 着一股淡淡的香气。生生世世,望向天下负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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