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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我也养过蚕

“春蚕到死丝方尽”这句诗,常常被人抽出来引用。在李商隐的诗中,八句之一句,这是无可替换的。因为那是诗的世界。而到了以维持人的温饱为目的的物质资料生产为基础的现实世界里,那就是一件残忍的事情:使蚕吐丝,待丝成茧,作茧自缚,付之一缫。真是轧油轧到渣,何异于敲骨吸髓!还要故作亲切地昵称之曰“蚕宝宝”,不是伪善得可以?而对于早不是宝宝的年纪的人,勉以春蚕的精神,正像对牛和羊说:“好好做牺牲,我们等着剥你的皮、吃你的肉呢!”

话虽如此说,我也穿过真丝,吃过蚕蛹,蚕蛹吃不习惯,屏着鼻息一尝,而真丝衫穿起来并不感到不自在。“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同情养蚕人的疾苦,就是难得的人道精神,也就是古典诗歌中“人民性”之所在了。

我也养过蚕,不是为了生计,而是为了好玩。我们那个时代的小学生,大半都做过的。有一年暑假,我的也在读小学的哥哥姐姐,还曾经捉了枣树上的毛毛虫,在厅堂的方砖地上摆列成行,一五一十地计数,可以算是百无聊赖了吧,却也从中得到一种达到指标的慰藉、满足和趣味。毕竟跟成年人中的拿肉麻当有趣,以凶残求一逞,是不同的。

小孩总是喜欢小生命。比起毛毛虫来,“蚕宝宝”真是好玩多了,而且可爱,看它白得干净,白得透明,看它“蚕食”桑叶,一晌一晌明显地长大,就如用一团棉花蘸了水养起麦粒,看小小麦芽嫩如翡翠,透出生机,自然感到愉悦。

我的蚕养得少,因为桑叶难得。我家前院台阶根上原来冒出过一棵桑条,但院里不该种“丧”树,拔掉了。我到一个姓蒋的同学家里去,看他养的蚕,桑叶充足,养了满满的一大盘,私心十分羡慕。他家住在东四牌楼往东,朝阳门内大街路北,我至今走过那一带,早已找不到那个大门,但记忆里还是小跨院北屋窗下,一盘油绿的桑叶,雪白的蚕,满窗充足的阳光。我认定《陌上桑》的情境,一切也必是在充足的阳光下发生的。

好奇,有趣,欣赏,到蚕将结茧时,功利的念头就在心里形成,并且占了上风。因为我从哥哥姐姐那儿接手的墨盒,里面丝绵早已坨成一块,又干又硬,毫无弹性了。

雪白的丝绵终于絮入我的墨盒,浸润在微臭的墨汁里。将近半个世纪以后,回首往事的时候,聊以自慰的是,我当时到底不失天真,从来没有念叨什么“春蚕到死丝方尽”之类,去鼓励蚕们世世代代继续为我献身。但是,以多少蚕毕生的劳绩为代价,我竟没有写好毛笔字,这是愧对春蚕的。不过,说这种空话又有什么用处!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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